url:http://epaper./shtml/hldwb/20160804/186749.shtml,id:0 本报记者庞占斌 反映问题 8月1日,望海寺街道一读者反映,她在龙湾街道的一号小区买了一户二手房。房产过户手续都办完了,当她想将户口迁到龙湾街道时,派出所告诉她原房屋主人的户口没有迁走,所以她的户口也无法迁进来。听到这样的说法,这位读者再次找到原房主,对方表示等买了房子就会将户口迁出,在没买房子之前,他们不准备再多费周折。 部门解答 8月2日,记者联系到了市公安局户政科。对方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只要是原住址有人“占”着,别人的户口就迁不进来。这种情况,不迁户口的人也谈不上违法,只能是社区、派出所做工作让其迁出。户政科的工作人员提醒买二手房的居民,在买房过户之前,一定要对方先将户口迁出,否则你的户口是“住”不进你的房子的。 来源: 葫芦岛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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