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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了!hold住科技专项审计你得懂这些

 Purefact 2016-08-05


等急了吧?锐粉们,“锐动源”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昨天大家提出的问题来信了!




动源君通过“管道”找到了科研专项审计领域的权威人士,不光帮大家搞清楚了审计频繁的原因,还为大家带来三个好消息,相信广大科研人员听到后像抢个“红包”一样美滋滋的。


权威人士透露,关于大家反映强烈的“项目多头管理造成检查过多”“个别单位常年应付检查”“编预算如编筐”等问题有关部门早已引起高度重视,并从制度设计、绩效导向、强化法人责任、合理确定外部监督比例、提高监督质量效率等方面构建了“嵌入式”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这些措施对于减少对正常科研活动的影响,杜绝“任性”监督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


是不是感觉听着不过瘾、不解渴、干货少,好吧,下面马上到正题!

 


为什么会出现搞不完的审计?



1

多头管理,每个“领导”都要查一笔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前,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分配涉及40多个管理部门和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按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原则,分别对部门预算内项目和资金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之间的监督检查在组织上难以统筹,在结果应用上也不易共享。


您看明白了吗?科技项目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项目由于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完全由企业支持不仅不容易实现研发目标,反而模糊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纵观世界,还没有哪个国家对科学研究当“甩手掌柜”的。


2

承担多项课题,项目责任人必然招来多头检查


监督检查以项目为单位,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一般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承担多项科技计划项目,最多不得同时承担两项以上。由于科研项目多头管理造成检查较多主要是影响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对于项目负责人则影响较小,除非项目负责人同时承担了多项科技计划项目,才会造成应付多头检查的情况。


瞧!多方争取资源、扩展科技成果或引进人才队伍是个好事,但申请科技计划项目切忌贪多,不然,多头申报就难免会多头应付检查。


现行“审计”真心不算多!


以科技部为例,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监督检查体系确立后,现在科技部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每年会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监督检查,一般占总体的比例很小,而且对执行期为3年以内的项目最多只开展一次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对于在以前年度检查过程中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的单位,在以后年度减少检查频次甚至在一定年限内予以“免检”;对资金管理使用欠规范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



此处似乎应该有掌声,信用好了可以“免检”这个政策一定受欢迎。那么,具体怎么检查呢?权威人士也耐心作了解答。


项目执行期间主要采取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相结合。


1

巡视检查主要通过组织巡视小组赴科研单位深入检查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法人责任的落实情况、与科研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侧重科研资金管理政策宣讲。科研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以及督促科研单位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

2

专项审计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赴有关承担单位对项目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方式进行,对在研项目,重点关住单位内控制建设,经费支出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3

项目验收之后,注重检查财务验收审计报告质量、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质量、结余资金留用和使用情况等。



好了,说了这么多,赶紧讲好消息。


好消息一: “多头管理”已成过去时


1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文,对40个部门管理的近100项科技计划,改为5大类管理。


2

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形成监督评估顶层设计和监督、评估、信用3项制度构成的“1 3”的制度体系。

3

印发《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3项制度规范。


制度体系让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有了基本遵循,杜绝“任性”监督将不再是难事。


好消息二:监督比例控制在5%以内




1

政府重点加强专业机构履职尽责监督和评估,对项目承担单位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而且比例控制在5%以内。


2

在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范围内,建立监督和评估工作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监督主体制定监督和评估工作年度计划和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3

监督检查的时间和频率,原则上集中在34月内开展,执行期为3年以内的项目最多只幵展1次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一个项目一个年度最多只进行一次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对同一个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要集中进行。



科技部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一致的政策把握尺度和工作合力。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向审计部门提供审计线索,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形成监督合力。避免科研项目资金审计过于刚性,难以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造成科研人员在实际资金使用与执行过程中对科研资金管理办法产生误解。


好消息三:今后监督检查工作将以项目承担单位内部控制自律为主



1

监督检查工作以项目承担单位内部控制自律为主,实行法人负责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将此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履职尽责的重要考核指标和监督的重要内容。


2

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

3

制定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切实解决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以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参加学术交流发生费用等的报销问题。



政策要求“放管服落”,到达科技项目责任人,真真要做到的应该是落得稳,落得实。让科学家潜心做研究,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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