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女人背叛婚姻的几种理由

 百千万真正魅惑 2016-08-06
  自从涉足心理咨询领域以来,接手有关婚外情地个案也较为多见,一一审视,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存在——现代女性越来越多地成为婚姻的背叛者,这不由人不发出感慨与深思!进一步探究女性背叛婚姻的成因,我发现她们给自己行为解释的理由无非就是——需求的不满足,这也符合人性的基本心理特征。现将我手中的资料整理归纳,可以把女性背叛婚姻的理由分为几下一些类型———
    追逐利益型 在现实发生的婚外情中,此类占有率有着绝对的优势地位。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均属于此。这些女人,对金钱权力有强烈的拥有欲。利益的存在是她们“贡献”自己的基础。他们之间的利益交易虽不是现场进行,但必须具有她可以忍受的时效性。一旦,预期的利益不能兑现,其关系也将随之崩解。甚至还会由此引起一系列的经济纠纷。相比其他类型的婚外情,此类交易型的关系,因其产生的感情基础薄弱——也许根本就没有感情而言,对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性较小。
    两情相悦型 这类婚外情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男女双方因为共同的爱好或性格的投缘萌生超出正常友谊之外的异样情愫。“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时候女人常常会发出如此的感慨。追逐“真爱”是男女双方走到一起的美妙借口。“问天下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动了感情的女人是可怕的,所以这种类型的婚外情极易引起关系双方的婚姻危机。
生理满足型 任何一个生理正常的成人都有性满足的需要,婚姻的功能之一就是为婚姻内的男女提供了合情合理合法的性满足。只是,不是每一个婚姻当事人都能得到和谐满意的性生活。因为健康、工作、性格、认知……的不同,有一些女人“性本能的需求”在自己的婚姻中不能得到如意的满足。婚外性成 了她本能需要的最好补给。犹太先哲说“婚外性行为刚开始都像蚕丝一样柔软,但后来都像麻绳一样坚硬”。以性开始的婚外情更是如此!
   初恋怀旧型 人们对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都有着特别的情结,女人对自己的初恋更易耿耿于怀。“梦里如真如幻,醒后芳心迷乱,低首娇羞无限,张看,张看,欲诉情意不敢 ”难忘的情怀,不褪色的记忆,是女人今生未做完的梦。他日相逢,追忆和重续也许会成为女人生命中最大的愿望。
   追新猎奇型 喜新厌旧是人性的本能,女人也不例外。在婚姻的存续期内,随着时间的流逝,审美疲劳, 激情不再,都会成为夫妻情感交流和发展的瓶颈。这个时候新的情感对女人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在突破伦理道德的底线后,女人陶醉于婚外情所带 来短暂的震撼和眩晕中。
  个人崇拜型 对象必须是女人倾心欣赏、崇拜的男人 ,在极度喜欢和崇拜的情绪中,为了自己偶像的快乐,女人甘心为男人做任何奉献,即便是投怀送抱也不为怪。 
偶尔失足型 有些女人本没有背叛婚姻的想法,也不能接受婚外性行为。但由于一些特发事件的发生——醉酒、精神刺激、陷害……而做出背叛婚姻的行动。因为行为的发生不是出于本意,故其对当事人的心理负面影响极大,女人要走出这样的心理阴霾需要较长时间

  报复配偶型 女人在婚姻内遭受不公正待遇时,尤其是配偶对婚姻的背叛极易让女人产生极端心理,为求得心理的平衡,“出轨”可能是她们这一动力下的后果。

  放松解压型 社会进步了,材米油盐不再是女人生活的主题,职场的搏杀中可见她们忙碌而疲惫的身影。长期的压力对人的健康是非常不利的,适当的放松是必须的,另一种别样的温柔成了女人此时最好的需求。
自我显耀型 肤浅而虚荣的女人喜欢向别人炫耀自己所有和不同,被别的男人爱慕也能当作显摆自己魅力的资本,在这种情境下发生的婚外情除了让旁观者哑然失笑外,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心理变态型 有的女人涉足婚外情既无动机也无乐趣,只是由于自己的病态心理作用……

  还情报恩型 自古就有“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训诫,在受他人知遇、馈赠、解难等帮助的时候,老祖宗让我们要铭记在心,以便他日相报。女人在授受男人的恩惠后,或贫穷、或……“无以报答,只有性了”,关系的演变是女人的自甘堕落还是男人的趁人之危,就不得而知了。

………??

   婚外恋,光怪陆离,女人背叛婚姻的推辞也更为复杂烦琐,或是情、性、利、好奇……诸多因素纠缠的最终结果。无论何种借口,我们都不能认可其存在的合理性,因为它的存在是对现实婚姻的亵渎和挑战。围城里的女人们,给自己少一点随性,给配偶多一份宽容,努力“演好”一个好的妻子角色,你才有收获幸福生活的可能!

      原创作品,系心怡心理工作室专有,转载请注明!525心理网525心理网,中国心理咨询第一品牌!
[转载请注明来自525心理网和本文链接,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