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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自媒体如何解决配图问题?

 独钓秋江雨 2016-08-07

作者李立峰,配图为故宫角楼,摄影:赵志刚。


今日,看到一公号的贴文,说是8月5日,“今日头条”旗下的21款APP被苹果官方下架,疑指涉嫌图片侵权。

 

作者承认,作为文字为主的创业者,如果未经授权使用了图片作为封面、配图或者头图,就会构成侵权,并引用了《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

 

于是作者担心,所有的新媒体和自媒体创业者,未来都将面临图片侵权的问题。

 

行文此文,如果收尾,将是一篇三观正、观点准的文章,小编会毫不客气的打赏。但万万没有想到,该号竟然得出了“文贱图贵”的结论,并想当然的希望制裁盗图的噩梦早点过去。

 

在此,我忍了很久没有说出粗话,恕我是个粗人,但我也知道廉耻、对错。

 

明明认识到盗图违法,心有不安,却期望社会宽容、摄影师容忍,这是什么流氓逻辑?

 

试问,网上盗图和现实行窃有什么区别?

 

只能说,网上盗图更容易,盗图更隐蔽,盗图结果被追责的可能性极小。于是,很多人习以为常、见惯不怪、麻木不仁。如果真有人较真、追责,反而认为是不正常,是摄影师格局太小,需要理解一下文字创业者的艰难。

 

我呸!

 

摄影师就很容易,听过“单反穷三代、摄影毁一生”吗?摄影陷入绝地,经久不衰的盗图、毫无保证的回报、不被重视的打击是主凶之一。

 

摄影已经陷入绝地,如果说诗歌已死的话,下一个很有可能是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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