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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项目建议书

 徐波波121 2016-08-08

第一部分 研究会简介及项目基本概况


云南省再生经济产业开发研究会和昆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会是两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机构,于2014年12月份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同盟,在双方原有的资源基础上,共同成立了【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生态文明宣传委员会】和【秘书处】;下设:【生态文明城(乡)村建设专业委员会】、【生态产业和生态工业(农业)企业发展专业委员会】、【生态文明企业认定、产品认证专业委员会】、【环境监测、企业排污监督专业委员会】、【城乡垃圾资源化开发专业委员会】、【节能环保新型材料开发专业委员会】、【生态肥料开发专业委员会】、【石漠化荒漠化治理专业委员会】、【固体废料、尾矿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

其中:专家委员会主要由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委员会主要由中央及云南省、市有关部门在职和离退休的领导组成;法律事务委员会由国内及云南省知名律师组成;生态文明宣传委员会主要由省内外23家媒体及云南部分知名资深媒体人组成。

同时研究会不断加大平台建设、增强会员单位互动,实现会员单位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根据各级政府有关政策,最大化为会员单位争取扶持等;同时扩大会员单位的投融资渠道、不定期组织相关会议、论坛,实现会员之间的互动及沟通。会员单位将多渠道参与研究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协助研究会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及建言建策。同时为会员单位推荐研究会各项研究成果,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会员单位进行投资开发等,最终实现共赢多赢。

研究会结合市场需求,通过课题研究,以再生资源,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发展为出发点,进行产业开发、示范推广,促进科技创新、资本投入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目的,推进生态文明城市、镇(乡)、村建设;促进生态产业链形成及生态文明企业发展;制定生态文明企业标准,生态产品认证标准。为企业提供更加科学规范的发展规划,实现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废物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等配套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为相关企业实现长远、优质发展等提供支撑。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加快循环经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项目基本概况

《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及生物质混烧发电项目》,采用云南省再生经济产业开发研究会、昆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会多年共同研发及充分实践的专利专有技术,利用现代高科技环保技术手段,将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有效的“三化”即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处理,生活垃圾衍生有机无机复合肥、木塑产品、建材及生物质成型燃料BBDF、生活垃圾衍生燃料RDF(RefuseDerived Fuel)发电——生物质混烧发电及气化发电。

随着石化能源的日渐枯竭,生物质能利用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研发计划,部分生物转化技术和装置实现了商业化。美国、瑞典、丹麦、奥地利等国生物质转化为高品位能源的利用已具有相当可观的规模,分别占该国一次能源消耗量的4%16%20%10%。美国生物质能总发电量已达10000MW,装机容量达10-25MW。荷兰、瑞典、芬兰、德国等生物质能占该国能源消耗10%以上。

该项目不仅能很好地实现对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及生物质能源再生利用,且非常适合我国广大区县、乡镇的实情,为国家“十三五”规划将要实施的乡(镇)村(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找到了一种新的方法,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较好地解决了因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及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给企业运营带来的困难,并成为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


第二部分 四种垃圾处理方式比照


一、卫生填埋

该方法基本实现了地表的无害化处理,并具有投资较少、工艺技术简单、处理量大的优点。但是填埋方法占用大量土地,国家土地资源难以为继,且垃圾填埋后残留着大量的细菌、病毒及潜伏着沼气隐患,其渗漏液还会污染地下水资源等造成二次污染。

二、简易堆肥

该方法虽然投资少、易操作,但存在着堆腐时间长、堆积污染严重、有机物降解不彻底、堆肥产品杂质多、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未有效分离等弊端。堆肥过程中,氮营养被大量释放,磷、钾化合物被降解,因而肥料质量低下,商品化市场营销困难。

三、焚烧及发电

垃圾焚烧处理较为快捷,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垃圾量上的减容(减少约70%)和资源利用(发电)。但由于焚烧方法投资巨大,对垃圾成份和管理水平要求严格,处理运行成本高,使该项目的投资和营运成本非常昂贵,国家承受补贴、高价上网维护运行的代价。燃烧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二恶英”,将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存环境和大气污染。

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

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综合处理,将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并运用RDFBBDF燃料发电,采用全新的工艺技术与装备,实现工业产业化,并转化为多边效益。城乡生活垃圾及废弃物处理技术,克服了目前常规处理方法的弊端,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按该技术原理和工艺流程,将垃圾中的有机质和农牧业废弃物及生物质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其他固体成分进行回收利用,而有机肥、木塑制品、建材、RDF等经加工工艺处理后变废为宝,使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第三部分 生物质成型燃料发电及核心技术优势


一、生物质成型燃料(BBDF)发电

本方案针对广大农村丰富的生物质资源进行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生物质能是由植物与太阳的光合作用而贮存于地球上植物中的太阳能。据计算,植物每年贮存的能量相当于世界主要燃料消耗的10倍,而现在作为能源的利用量还不到其总量的1%。生物质能与化石能源均属一次能源。在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的过程中,生物质高效率、低成本地转化为二次能源是生物质现代化利用的核心。改变我国现有的能源生产消费模式,利用生物质能转换技术,生产各种清洁能源,以替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系统,对于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针对项目地区实际情况,在条件适合的项目区域应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以秸秆为主,即:玉米、小麦、水稻、烟杆、树枝树叶、木渣杂草等)及RDF发电技术,建设生物质发电厂,对生物质进行充分利用并解决垃圾处理厂的RDF产品出路,一举两得。

生物质气化发电;

生物质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建设生物质混烧发电厂;

生物质相对较少的地区,收集周边县境内生物质及RDF,采取“分散处理,集中发电”的模式;

生物质资源相对缺乏的地区,将生物质和RDF作为垃圾处理厂能源循环利用和当地燃料供给。

项目一体化符合国家环保及再生能源产业政策,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循环利用、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生态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核心技术优势

研究会历经艰辛、攻坚克难,于20108月正式研发成功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及生物质混烧发电技术。该技术包含了七大系统,多项发明专利和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共拥有各项专利专有技术70余项。而且有效地解决了生活垃圾分选分拣难题,有机肥重金属难题、渗滤液难题、恶臭难题、可燃物制作RDF-5难题。因而该技术具有如下先进性和成熟性:

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时间长达20余年;

垃圾处理专利技术多达70余项;

垃圾有机物中重金属难题首家突破;

垃圾衍生燃料及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国内领先。

在中国首家使用膜覆盖无臭堆肥技术(在堆肥过程中无渗漏液、无臭气排放)。

国内首家垃圾衍生木塑制品、建材。

实践证明:选用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环境达标的处理技术——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及能源化处理是较好的资源回收利用方式;将垃圾有机物制肥、垃圾可燃物制造RDF清洁燃料、建筑模版及废旧混合塑料生产木塑材料、无机物及灰渣生产建材,此举是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必由之路。

1、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技术优势

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环保产业项目,基于环境保护领域——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和设备、城乡垃圾处理与处置技术及设备。本项目采用集成技术和成套装备,对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进行改进,摒弃传统的堆肥、填埋和焚烧等垃圾单一处理方式,采用资源化综合处理的新工艺,原生垃圾经过该项技术及成套装备处理——

1有机物制备为有机无机复合肥;

2可燃物制备为垃圾衍生燃料(RDF);

3废塑料制备为木塑产品;

4无机物制备为建材;

5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

6危险废弃物交由省级危废物中心处理。

不难看出,经系统的工艺技术处理后,可将生活垃圾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生态综合利用技术》,是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置最先进的处理技术,所包含了7大系统和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能有效地解决生活垃圾有机肥中重金属的问题。城市生活垃圾中的绝大多数资源物可进行回收再利用,不仅可以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和减容减量的目的,而且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以解决或大部分解决垃圾处理成本费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是我国广大城市和乡镇切实可行的好方法,也是今后垃圾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经之路。

2生物质成型燃料发电技术优势

该项技术包含了3项发明专利和1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生物质发电产业市场前景广阔,经测算我国年产秸秆量可供2850座生物质发电厂使用,生物质发电项目存在很大发展空间;但目前国内所有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多为原生态秸秆直接燃烧发电,生物质资源的物流成本太高,利用率及燃烧效率低,热供效能也随之低下。将“生物质能源进行转化”即:将生物质(秸秆)原料制成成型燃料后再用于焚烧发电,大大节约了物流成本,提高燃烧效率20﹪以上。此举必将成为中国生物质资源的转化和有效利用的范本。

研究会核心技术的优势及项目技术的实施,无疑走在行业前沿而处于领先地位,作为行业先驱必将开辟环保产业的先河,打造环保工程技术项目和环保工业产业化的典范。

第四部分 主要工艺技术内容及工艺特点

1、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利用工艺八大系统:

u 垃圾预处理系统

u 有机物制备有机复合肥系统

u 重金属去除系统

u 垃圾衍生燃料RDF制备系统

u 木塑产品生产系统

u 无机物制备建材系统

u 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u 气化发电系统

各系统的运行程序均有各项专利技术的支撑。自垃圾进场后,从进入垃圾预处理系统开始,一直到终端产品,均采用研究会技术及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保证工艺技术的有效流程和产品的稳定品质。


1垃圾预处理系统


2有机物制备无机有机复合肥系统


(3)重金属去除系统(首家解决了生活垃圾有机肥中重金属去除技术的机构)。


4垃圾衍生燃料RDF制备系统

垃圾预处理系统分选出的高热值可燃物,如:竹木制品、硬质塑料、废橡胶、编织物、衣物、棉被及其他高热值可燃物,经过大件可燃物破碎后送到垃圾半湿粉碎机(垃圾半湿粉碎机是用来粉碎含水在40%左右的物料的专用设备),经粉碎后的物料送到配料工序,配附氯化物和抑制二恶英一类有害气体产生的添加剂、粘结剂和助燃剂,按一定比例混合经回转夹式干燥机干燥到含水在18%左右的原料,再经挤压制粒、冷却,即成为RDF燃料成品。

(5)混合塑料制作木塑产品系统

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乃至世界面临的环保问题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现在每年产生废塑料约700万吨,能回收利用的只占60%左右,另40%左右的垃圾性塑料,混合性塑料根本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废轮胎、废橡胶每年也会产生800万吨以上的垃圾,这其中只有50%用来粉碎做为再生原料,剩余的也有待解决消化。以往传统的处理方法,焚烧和填埋已被禁止使用,而将不可再生利用的“三废”产品裂解制取烧料油和炭黑,有利于环保及资源回收利用,有很高的经济价值,被认为是当今处理废轮胎、废橡胶、废塑料、废机油

的最佳途径之一。

木塑法生产低强度建材是一种成型的工艺,其利用生活垃圾中的纸张、塑料及部分其他物质,生产出诸如围墙、挡板、填料、屋瓦、管道、绿化建设材料、房屋外层涂料,路灯柱、及其他木塑产品的工业用品。

(6)将无机物料、残渣制成轻体建材工艺

将无机物料、残渣等垃圾成份粉碎,配入一定量的凝固剂、粘结剂等成分,制成轻体建筑材料。该项技术在我国已经拥有十分成熟的工艺技术。


7)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在工业过程控制中利用电工技术、电子技术、自动检测与仪表、信息处理、系统工程、运动控制、管理与决策、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领域的工程技术,达到生产过程的全自动化控制目标。

城乡生活垃圾生态循环利用技术(REC),有利于实现垃圾处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作为行业先驱必将开辟环保产业的先河,打造环保工程技术项目和环保工业产业化的典范。必将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长足发展。

2、生物质成型燃料及RDF发电技术:

由于垃圾衍生燃料RDF的产量约占30%,根据项目地区生物质资源情况和生活垃圾厂建设处理规模,建设一座生物质成型燃料发电厂,以“消化”大量的生物质及RDF,达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之目的,或采取“分散处理,集中发电”措施,保障发电厂燃料的供给。将生物质能源进行转化——生物质(秸秆)原料制成成型燃料后再用于焚烧发电,大大节约了物流成本,提高燃烧效率20﹪以上。

燃料来源

70%来自生物质成型燃料,30%来自垃圾衍生燃料RDF生产线。

第五部分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收益


一、项目实施方案(日处理规模200吨)


1、项目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满足项目地区及周边乡镇近期垃圾处理要求,同时确保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地区中、远期发展垃圾增长量的处理。


2、建设规模:按照日处理规模200吨/日,中远期处理能力300吨。


3、占地面积:200—300亩。


4、投资规模: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处理厂总投资7000—9800万元。


5、资金筹措: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负责筹措。


6、公司注册:项目投资协议签定后,由项目单位在项目地区登记注册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项目总投资30%作为注册资本金。


7、建设期限:政府负责、协调完成项目报批及施工手续办理,动工之日起9—12个月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8、服务年限:特许经营30年


9、运营方式(BOO模式):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按照BOO(或PPP)运作方式,特许经营30年。由项目地方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厂的资金筹措、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


10、垃圾处置费确定及支付:地方政府仅支付项目公司垃圾处理费。按照国家保本微利政策确定,垃圾处理费按 元/吨。其支付方式按照每月结算一次足额支付(云南各地方政府支付垃圾处置费在120—150元/吨)。


11、垃圾处理量确定:垃圾保底量一般为:建设规模200-500吨/天,保底量为150吨/天,超出部分按实际垃圾量计算)。

12、项目前期费用:与当地政府洽谈,项目单位承担部分前期工作环评、可研、地勘、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等部分合理费用,以及项目前期三通一平费用。当地政府资金确有困难,项目单位可按BT模式负责建设。


13、政策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协助项目单位争取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及专项资金,并确保全部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


二、投资收益(举例)

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建设规模及投资(不包括生物质发电厂)

日处理100吨的垃圾处理厂总投资约6000万元。

日处理200吨的垃圾处理厂总投资约9000万元。

根据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地方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及BOO或PPP等投资模式,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谁污染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的保本微利原则地方政府给予垃圾处置费。

日处理规模200吨:

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技术项目,具有资源化程度高、处理时间短、使用年限长、占用土地少、适用范围广、彻底无害化等特点,能将政府或企业垃圾处理资金的不断投入变为可持续赢利,且产出大于投入,可减轻政府或企业的负担,有利于实现垃圾处理的产业化。

1项目政策资金支持

按照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支持,兴建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200吨,可争取项目国债资金支持和国家再生资源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云南省“以奖代补”资金每建设日处理100吨规模,补助500万元,即可获得1000万元政策支持。还可申请到其他政策支持的补助资金。

2、资源化综合项目产品收益

日处理规模100吨垃圾组分

组份

组成

重量(吨)

水分

干重(吨)

有机质

55%

55

50%

27.5

无机质

19.5%

19.5

15%

16.75

可燃物

22%

22

30%

16.4

塑料

3%

3

8%

2.6

金属

0.20%

0.2

0%

0.2

玻璃

0.20%

0.2

0%

0.2

橡胶

0.10%

0.1

0%

0.1

(1)有机复合肥收益:按其中可利用的有机垃圾量占45—55%计算(其中含水量约46%),每天可生产有机复合肥25。按每吨300计算,日收入7500元。每年生产有机复合肥9125每年初肥可收入约273.75万元


2木塑制品、建材收益按无机物和废弃塑料1021.5%计算,每天可生产木塑制品、建材按50%计算,既10,按市场价每吨6000计算,日收入6万元。每年可生产木塑制品、建材3650可收入2190万元


3)可燃物制品及RDF燃料的收益:20-25%的高热值可燃垃圾被制成环保型垃圾RDF燃料计算,每天可制成的高热值垃圾燃料约2025。按100/计,每年可盈利约73万元(自建发电厂另计)


4)可回收物的收益:按照一般城市生活垃圾成分,该工艺可筛选回收废旧金属约0.2%废旧玻璃约0.2%、废旧橡胶约0.1%,按目前市场废旧物资价格,金属2200/、玻璃300/、橡胶1500/吨计,每年可创利约40万元

即:产品收入约为:2576.75万元


3、垃圾处置费:(取云南垃圾处置费较低值120元/吨)

100吨×120元×365天=438万元∕年

项目年营业收入约为:3014.75万元

扣除投资折旧、财务费用、运行费用共约940万元(包含银行融资利息)

全年总利润约:2074.75万元


4、发电厂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状况,下一步可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与RDF发电厂,生物质发电厂可采取“分散处理、集中发电”的模式(日本的垃圾处理模式等),选择适当的位置建设2—3个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线,集中到垃圾厂发电或生产建筑模版,其经济效益将会成倍增加。


综上所述:按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规模建设,若政府支付垃圾处置费120元/吨,每天保底支付100吨处置费,每年收入垃圾处置费438万元,其主产品收益年约3100万元,则年收益2160万元左右。若按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计,除去国家支持资金,实际投资约6500万元,产品实现全额销售后投资回收期约为2-3年。

三、生物质发电厂项目建设规模(一期规模6MW/小时)

电厂一期规模6MW/小时,日消耗500600RDF燃料,日发电输出上网电量144000KWh,扣除自用15﹪实际122400KWh/天。

政策扶持

A、采用生物质发电,国家给予上网电价0.75/kwh。KWh价差0.25元,每天实际输出电量122400KW,年发电利润:

0.25×122400×365=1116.9万元

B、采用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中央财政给予项目建设直补150-300/t(年使用1万吨以上)

③项目投资及收益

生物质发电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年收入1116万元,自身能耗每年约200万元,“分散处理,集中发电”的隐形收入每年约300万元,总收入约为1600万元。56年可收回投资。

④垃圾焚烧发电(增值税先上后退,免营业税所得税)。

第六部分 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我国已把生物质资源的研究、开发和产业计划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缓解化石能源危机的战略重点,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包括生物质能源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为《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的配套措施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将投资1.5万亿元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的比重将从目前的7%提高到15%左右,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国家出台了大量配套政策如:《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0426日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资源法》、国家发和改革委员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和《国家财政部有关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3〕3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办发〔2012〕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的政通知》等等,对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及生物质发电制定了许多鼓励支持政策。

国家允许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以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交给符合条件、有信誉、有技术实力的企业来建设和运行管理。并出台以奖代补等一系列奖励政策和措施。

第七部分 效益分析及结论评估

一、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对垃圾处理厂和生物质能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及生物质成型燃料与垃圾衍生燃料的混烧发电,并促进环保产业化发展。与目前国内现有的生活垃圾处理、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系统相比,真正率先实现盈利,且投资回收期短,节约大量填埋土地资源,能源回收,残渣综合利用,焚烧后余热发电或供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既符合国家的环保产业政策、也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政策及国家节约资源和开发新能源的大政方针。它对我国城乡的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收入和发展农业经济,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2、社会效益

世界各国城市建设和生存,均面临着现代化城市日益增长的垃圾产生量及其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农村农牧废弃物和生物质与日俱增的困扰。而如何回收垃圾中的资源以及回收利用大量生物质,是世界各国亟待解决的两大课题。本项目建设是实现发展再生能源,实现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一个现代化垃圾处理系统的建立,生物质能源利用,将有效解决城市垃圾污染及资源回收问题。垃圾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生物质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极大地改观城市及乡村面貌和生态环境与投资环境,是实现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城市的必要条件。通过本项目实施,项目区域和发展将在环保经济、循环经济的道路上走在国际国内前列。

3、环境效益

实施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及生物质(秸秆)生产有机肥项目,采取全新的工艺技术,摒弃传统垃圾处理方法无法克服的二次污染的弊端,建立科学、合理、经济的垃圾收运系统,有效改善了垃圾在二次转运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了有效地减量和除害,使之稳定和卫生,充分进行回处置和再生能源利用。该项举措科学合理地治理了垃圾污染,改善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彰显出该项目和技术的环境生态效益。

二、结论评估

1、本项目设施后能使生活垃圾、农业有机废弃物得到最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生物质再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运用研究会可靠的科研人员及技术,注重提高设备的国产化水平,设备国产化率达70%以上。

3、本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本项目利用生活垃圾、生产有机肥、木塑材料、建材及生物质发电,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支持的项目。

5、本项目建设采用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生物质发电二恶英排放达到欧盟2000烟气排放标准,生态环境可得到有效保护。

6、本方案通过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表明,项目具有一定的财务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纵上所述,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生物质再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对项目建设进行快速推进和工艺技术产业化,必将利国利民,造福于子孙后代,造福于人类!

第八部分 战略合作

合作方式

1、与政府合作: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及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精神。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投资和经营,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

在政府获得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的前提下,由项目业主带资金、带技术、带设备,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国家支持资金和地方政府不足部分的全额投资。政府授予企业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内,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严格按照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自筹投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经营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严格按照多元化投资模式运作,在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依法经营。

2、寻求战略合作伙伴

基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日益增长的垃圾量,以及生物质资源严重浪费,这一现状所蕴育的“城市矿藏”正在彰显出环保产业的勃勃生机,为抓住环保产业发展的大好时机,研究会拟将寻觅同心同德的战略伙伴,把产业做大做强,共同打造名利双收龙头企业。


成功源于共享,合作成就未来


我们将竭诚寻觅战略合作伙伴,与仁人志士一道,共同制定中长期规划。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战略合作伙伴、财团、银行、风险投资、融资租赁、国企、民营企业、民间资金等加盟研究会。合作伙伴将紧密协作,恪尽职守,共同制定中长期规划,商务计划和远景规划,争取企业在2-5年内进入资本市场实现资本裂变和扩张——

造就天地万物子孙后代的福音

弘扬千秋功德人类福祉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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