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血栓工作组、HRS及EHRA近期在Europace上联合发布了心律失常介入治疗中抗栓管理的意见书。 本次发布的心律失常介入治疗中的抗栓管理主要包括:经导管消融的抗栓管理、心血管植入型电子器械(CIED)相关的抗栓管理、围术期出血并发症以及双联抗血小板治疗。 一、经导管消融术的抗栓管理 1.心房颤动(房颤)、左心房心律失常以及右心房扑动(房扑) 所有拟行房颤导管消融术且术中为房颤节律者,须在术前有效抗凝治疗3周,可口服维生素K拮抗剂(VKA)维持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于2~3或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术前行经食管超声(TEE)除外心房内血栓。消融时为窦性心律者,术前有效抗凝3周或行TEE排除左心房血栓;若CHA2DS2-VaSc评分为0分(男性)或1分(女性),术前无须抗栓治疗,手术当天服用NOAC即可。应用VKA者若INR控制在2~3,术前可不停用;口服NOAC且肾功能正常者,消融前24 h口服最后1次;口服达比加群酯同时合并肾功能不良者,应更早停用达比加群酯。对于围术期有抗凝禁忌的患者不建议行导管消融术。 所有患者术中均应给予普通肝素充分抗凝。推荐房间隔穿刺前或穿刺后即刻给予10000~15000U的负荷量肝素,继之持续或重复多次静脉注射肝素维持ACT>300s。 消融术前暂停NOAC者,术后3~4h可继续口服;暂停VKA或消融时INR处于低水平者,术后4~6h给予低分子肝素同时恢复口服VKA,维持INR在治疗范围后停用低分子肝素。消融后须口服抗凝药至少2个月。 对于三尖瓣峡部依赖性房扑,术前无须停用VKA或NOAC。术前未抗凝者须行TEE。成功消融后,仍须抗凝治疗至少4周。 2.来源于左侧旁路的心动过速和左心房局灶性心动过速 术前不建议抗凝;术中推荐普通肝素抗凝维持ACT>300s;术后不推荐口服抗凝药或阿司匹林,除非有特殊抗凝适应证。 3. 右心房心律失常(房扑除外) 建议消融过程中应用肝素抗凝,不推荐应用口服抗凝药或阿司匹林,除非有特殊抗凝适应证。 4. 右心室心律失常 对于合并结构性心脏病的患者,若仅通过心内膜途径消融右心室心律失常,可不中断VKA、NOAC或抗血小板药物;若通过心外膜途径消融,须在消融前至少48h停用NOAC,或停用VKA直至INR<1.5。术中应用普通肝素抗凝。目前,未证实术后应用阿司匹林或抗凝药有益,除非存在其他抗栓的原因。 5. 左心室心律失常 若无其他抗栓适应证,消融术前不建议口服抗凝药;口服VKA者术前无须停用,建议口服NOAC者术前至少24h停用(口服达比加群酯者若存在肾功能不良应更早停用)。消融前应完善经胸心脏超声除外左心室血栓。术中推荐普通肝素抗凝维持ACT>300s,术中若需转为心外膜途径消融,在心外膜穿刺前可应用鱼精蛋白。左心室消融后可考虑口服抗凝药或阿司匹林1~3个月。 二、拟行CIED植入术的抗栓管理 1. VKA的管理 首先评估患者的血栓栓塞风险,有以下情况者认为栓塞风险为中高危(≥5%/年),推荐在不停用VKA的情况下行器械植入术:(1)CHA2DS2-VaSc评分≥3分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2)最近3个月内发生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CHA2DS2-VaSc评分为2分的房颤患者;(3)拟在术中行电复律或除颤阈值测试的房颤患者;(4)合并房颤的风湿性心脏病者;(5)行人工二尖瓣置换术者;(6)行球形人工瓣膜或翻转式阀瓣主动脉瓣置换术者;(7)行主动脉瓣双瓣置换术且CHA2DS2-VaSc评分≥2分的房颤患者;(8)近3个月内发生过静脉血栓者;(9)合并严重血栓形成者。 对于血栓风险<5%/年的患者,器械植入术前3~4d停用VKA或不停用VKA均可以;若停用VKA,不推荐与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桥接抗凝。 2. NOAC的管理 NOAC在所有器械植入术前均应停用,具体停用时间须依据药物特性而定。建议术后至少24~48h再恢复NOAC,具体恢复时间取决于个体情况(综合考虑脑卒中及囊袋血肿风险)。 三、 围术期出血并发症的管理 1. 抗血小板药物 抗血小板治疗患者出血后,应给予止血治疗,仔细评估血栓风险后可停止抗血小板治疗。若发生致命性出血可输注血小板,但是,血循环中的药物活性成分可以抑制输注的血小板。若病情允许,停用抗血小板药物5~7d。 2. VKA 对于小出血事件,停用抗凝药即可;中等程度的出血事件,可静脉给予10mg维生素K迅速降低INR(6~8h);凝血酶原复合物(PCC,25~50U/kg)仅用于严重出血事件。不推荐应用活化的重组VII因子(rFVIIa)。 3. 普通肝素及低分子肝素 鱼精蛋白可以完全逆转普通肝素的抗凝效应(1mg/80~100U),但对于低分子肝素,鱼精蛋白只能逆转60%的抗凝效应且只在最初的1h内有效。发生致命性出血时,推荐应用凝血酶原复合物或rFVIIa逆转。 4. NOAC 由于NOAC半衰期短,轻微出血时停用下次剂量即可,口服药物后的最初2h可考虑活性炭;中度出血时,应采取止血措施并补液;服用达比加群酯者可利尿或透析;发生致命性出血时,可考虑应用PCC(25U/kg)。目前有关NOAC特异性解毒剂的研究结果令人振奋,有望应用于临床。 四、联合抗血小板治疗 抗血小板治疗患者拟行CIED植入术时,推荐如下:(1)若为单药抗血小板(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二级预防治疗,推荐术中继续口服阿司匹林;(2)近4周内植入冠状动脉裸支架(BMS)、近6个月内植入药物洗脱支架(DES)或近3个月内植入新型DES同时进行双联抗血小板(DAPT)治疗者,推荐术前继续DAPT治疗;(3)DAPT患者应尽量推迟手术,直至无须DAPT治疗;(4)DAPT治疗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若植入BMS>4周、DES>6个月或植入新型DES>3个月,可在术前5~7d停用P2Y12拮抗剂,术后尽快恢复应用。 抗血小板治疗患者拟行导管消融术时,推荐如下:(1)若为单药抗血小板(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二级预防治疗,推荐术中继续口服阿司匹林;(2) DAPT联合口服抗凝药抗栓患者应尽量推迟手术,直至无须DAPT抗栓;(3) DAPT患者若行右侧或非复杂左侧心腔手术,可继续DAPT抗栓治疗。 (齐淑媛报道) 文献来源:Christian Sticherling (Chair; Switzerland), Francisco Marin (Co-chair; Spain),David Birnie (Canada),et al. Antithrombotic management in patients undergoing electrophysiological procedures: a European Heart Rhythm Association (EHRA)position document endorsed by the ESC Working Group Thrombosis, Heart Rhythm Society (HRS), and Asia Pacific Heart Rhythm Society (APHRS).Europace, Advance Access published June 23,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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