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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主的青春烦恼

 蓝若冰526 2016-08-08
“   不问世事的大欢欢为保护
              心爱的姑娘,身中十七刀,
              打败了横行校园的郑氏兄
              弟,当上了新的校园霸主。
              而在这时,他的悲剧才刚
              刚开始。



这是全民故事计划的第20个故事

小学时,学校里加上我一共三个欢欢,另外两个一男一女,来自同一个村庄,村里的人叫他们男欢和女欢。这种叫法一直延续到学校,他们是同班同学,大家必须以此区分。后来我上了学,大家也没有因为又一个欢欢的加入而改称呼。我比他们低两级,基本上没什么交集,但如果有人在操场上大喊一句郑欢欢是个狗之类,肯定会一下惹怒三个人。在这里我要讲的是男欢,因为他年纪比我大,身材也比我高大,所以就叫他大欢欢吧。这一回我甘愿做小。

我们同名同姓,却不在同一个村庄。他们的村子叫做大郑庄,我虽然也姓郑,却住在不远处的大王庄。大王庄姓什么的都有,基本还是以王姓为主。大郑庄就显得非常纯粹,清一色全都姓郑,这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排外行为。他们非常抱团,认为村民系一脉相承,坚决不允许外姓入侵。 

对于我们这些生在王庄的同姓人,他们常常开玩笑,说我们是被大水冲过去的。老一辈则说我们是逃荒逃过去的,那时候郑庄的粮食不够吃,老祖宗就来到了王庄。这么说有一点逃犯、叛徒的味道,那就怪不得他们不尊重我们了。 

郑庄人非常团结,就好像有那么一条看不见的村规似的,只要是村人受到外人的欺负,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理。听大人说郑村人曾为了一桩冤案,集体出动,包围了法院,直到他们认真了结。

具体到我看到的,就是学校里的事情了,从我入学之日起,就知道学校里的霸主地位由郑氏子弟牢牢把持着(当然我这种身在王庄人姓郑的是不算数的,也不会受到他们的保护)。如果姓郑的孩子被人打了,只要到教室吼一声,马上有一帮人为其出头。如果姓郑的打姓郑的,就会有一圈姓郑的围在旁边观战,以保他们公平竞争。

刚入学那两年,学校里的头号人物是大龙、小龙两兄弟,他们平日嚣张跋扈,连老师都不放在眼里。他们家是开公路旅店的,平常可以接触到很多坏蛋,所以成长得很快。他们崛起的原因是暴打副校长。

副校长是个热爱唱歌的文艺青年,总爱到县里参加歌唱比赛,总爱拿三等奖,而且每次奖品都是电饭锅。副校长挨打不是因为唱歌,不过多少也和唱歌有点关系。他喜欢单独辅导高年级的女生,且都是发育早、身材好的漂亮女生。学生们就编排他们,说他没安好心,甚至发展出很多情节。小学生的想象力是无穷的,再加上不知疲倦的精力,一时间副校长和各个女生的风流韵事满天飘。直到气哭了一个女孩,也许你也猜到了,这个女孩姓郑。

学生们义愤填膺,那时候我还小,不懂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高年级的同学把副校长恨的牙根痒痒,大骂其有女朋友还来抢我们的。那时候小孩上学晚,上到五六年级都有十四五岁了,他们大多已经春心萌动,正是需要女孩的年纪。在这种情况下,大龙小龙应运而生,站出来打了副校长一顿。他们埋伏在副校长参加歌唱比赛回来的路上,取出他的电饭锅打得他满头包。 

副校长是个上过师范的年轻人,简直不敢相信还有这种学生,坚持要开除他们。二龙的父亲很有权势,开着一辆红旗,带着一群奇形怪状的人来到学校,分分钟就摆平了这件事。那是我们第一次看到混社会的人,觉得真是酷极了,后来看了《黑客帝国》,我才知道他们的造型来自哪里。那些光头戴墨镜的黑社会和坦胸露大腿的妓女在学校引发了不小的骚动。因为副校长是个外乡人,几乎没有人站在他那一边。 

大龙小龙一战成名,开始了在学校横行霸道的日子。直到他们惹了不该惹的——大欢欢。

大欢欢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本来是属于那种不问世事的人,虽然他也算不上什么好人,但对欺负人兴趣不大。他只是喜欢和女孩玩,举止打扮也有点女孩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娘炮。这就会给人一种错觉,觉得他好欺负,只是他父亲一直在外面做生意,家里有钱,也没有人傻到去欺负他,从而落得无福去分享他的大方。当然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小龙。

虽然大龙小龙在学校里威名在外,大家真正害怕的还是小龙,他平时最喜欢以恶作剧为乐。大欢欢在郑家子弟中地位很高,连大龙都让他三分,只有小龙不理这茬。 

大欢欢喜欢和女孩玩,其中一个代表性人物就是女欢。他们既同名又同龄,还是邻居。女欢长得很漂亮,只是家里很穷,她妈在她很小时候跟人跑了,父亲一个人把她养大。由于住得近,父亲每次出门,都把她托付给大欢欢的妈妈,他们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感情很好,每天上学放学都一起,像一家人一样。 

小龙最喜欢拿这一点取笑他们,跟大家编他们的故事,说看见他们两个在大衣柜里搞那事,或者在庄稼地里什么什么的。不得不说,编这种故事是很有快感的,我也给人编过。以往小龙都是在他们背后说说,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碰见,他也这样说起来。女欢立马就不干了,她把带到学校喝的绿豆汤泼了小龙一脸,小龙也不干了,抬手就打女欢,大欢欢更不干了。他们一男一女,把小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虽然小龙屁股后面有一堆跟班,但没有人参战,他们谨守郑家的规矩,眼睁睁看着二欢把小龙打倒在地,还踩上一脚,吐口吐沫。 

小龙吃了瘪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他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指着二欢说,有种别走,你们在这等着。

现在想想二欢也够傻的,人家让等着他们就在那里等着。没多大一会儿小龙就带着大龙回来了,大龙虽然尊重大欢欢,但终究还是以守护家人为己任。大欢欢看到他们,指着小龙对大龙说,正好你来了,好好管管你弟弟。他话没有说完,大家就叫起来,与此同时,一层血雾喷出来,简直就像电影里看到的一样。大欢欢稍一愣神,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大龙出的手。“敢动我弟弟。”他说道,又一次扬起手。小龙早就迫不及待了,立刻像疯狗一样扑上去。 

这时候,大家才看到他们手里的玻璃刀。 

那天大欢欢一共身中十七刀,浑身都是血,最致命的一刀在脖子上,差点就划到喉管,但他一直没有倒下。他把女欢推到人群里,独自面对二龙。女欢找个人到学校报告老师,然后拿块砖头在边上伺机而动。二龙就像疯狗一样,完全不顾后果,特别是小龙,一直蹦着想往大欢欢脸上划。幸亏大欢欢身高体壮,勉强能以一敌二。他拽着小龙的头发,在树上把他撞晕了。女欢立即跑过去,使劲踩小龙的头,大龙扑过来保护弟弟,她把手里的砖头拍在他头上。就这样,二欢战胜了二龙。

那恐怕是我见过的最血腥的场面了,每个人身上都是血,大欢欢简直变成了血人,好在玻璃刀的划痕浅,都是皮外伤。不管怎样,躺在地上的是二龙,站到最后的是他们。 

后来的事就简单了,大欢欢在外办厂的父亲匆匆赶回,在医院看到缠满绷带的儿子,立刻召集人马砸了二龙家的饭店。二龙家在财力上远不如大欢欢家,很识时务的赔礼道歉。二龙依照要求,在学校操场上给大欢欢下跪认错,那天连学校老师都趴在窗口上看热闹。 

可以看出来,小龙跪的有一百个不情愿,是他爸的光头跟班硬摁下去的。他的头肿得很大,裹着绷带,几年后他也和大欢欢一样,脑子出现了问题,不知道和这次撞击有没有关系。在二龙下跪的一刻,我们都意识到,学校的老大已经易主。只是没想到,其中还有个女的。

 

没过多久,女欢就被父亲带到外地去了。大欢欢有点低落,毕竟是一起患过难的女孩,就这么离开了他。另一方面,他不得不被动接受老大这个席位,接受郑家子弟和外族势力的朝贺。俗话说居其位谋其事,作为一个老大,平时不做点坏事怎么行呢,更何况如果可以随意做坏事,恐怕谁也不会拒绝。 

大欢欢做的第一件坏事就是染头发。从三年级他就开始染头发了,因为家里有钱,他的穿着和发型永远是学校里最酷炫的。到了六年级这一年,老师们不知道抽什么风,觉得小孩子染的红一绺黄一绺的不像话,勒令他们统统染回来。结果老师在发出命令的第二天,一进学校就傻眼了,几乎全校的男生都染了头发。 

这是大欢欢和手下强行做的事情,虽然是强行,我们还是很高兴,毕竟人人都有爱美之心,大家平常也买不起染发水,很多人半推半就被他们在脑袋上乱抹一通。由于时间匆忙,效果也不尽如人意。我本来想让他们把额前染红,结果头顶变黄了。他们随便在人头上抹染发剂,最终导致学生们像得了狗皮疮,头顶着东一块西一块的颜色。 

法不责众,老师们见适得其反,只好让大家爱染什么染什么,如果有人愿意染回来,别人也不得阻挠。这里的别人当然是指大欢欢了。 

受人敬畏,全班女生都把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大欢欢还是很受用这种感觉的。大家都以能和他同出同进为荣。我们村有一个人混进了他们的内部,每天跟出跟进,也不算什么重要人物,但起码算个人物了。我那时候刚读四年级,读了很多爱国文章,知道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像大欢欢这帮人,除了惹事还能为祖国做什么贡献呢。所以我很鄙视他们。 

有一天,我做了个梦,梦见他们到处去杀人。我就跟我们村那个人说,你不要再和大欢欢玩了,我梦见他带着你们到处去杀人。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把这话告诉了大欢欢,大欢欢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到班里打了我一顿。不过劳烦他亲自动手,我也算很荣幸了。那天他站在讲台上,大声问谁是郑欢欢,大家都笑了,说你不就是吗。 

后来我们上了中学,有两三年没见过他。再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傻子,完全没了往日的威风,身体发胖了,头发也剪短了,虽然穿的还是干干净净的运动名牌,但已经没有了一点大哥的气魄。没有人再害怕他,大家只是觉得他烦。在中学里,郑氏一脉也没有了往日的风光,大龙被人打得退了学,小龙的脑子出了问题,休学在家。郑氏子弟群龙无首,虽然个个有一颗坏蛋的心,也只能给人跑跑腿,做做帮派小老大,说一不二的人再也找不出一个了。 

那时候我和郑庄的人玩的很好,同在一个帮派里当小混混,去郑庄玩的时候经常碰到大欢欢。他总是跟在大家屁股后面,如果没有人和他说话他就不说话,一旦和他讲话,他就讲个不停。不管是什么话题,他都有兴趣聊,即使是他根本不知道的东西,他也聊个没完,经常把自己绕进去,没完没了的重复已经说过的话。后来大家总结经验,轻易不再和他说话了。 

他和一般傻子不同,智力水平和常人几乎不相上下,真要说,也说不出来他到底傻在哪里,只是大家已经习惯了把他当傻子看待。他对自己的情况也很有自知之明,有一次我们在他家门前相遇,他又跟着我们走起来。我跟他聊了几句,他说自己是学习学傻的。 

他爸爸为了让他学业有成,把他送进市里的寄宿学校,在那里他谁也不认识,而且大家个个都比他有钱,他只能好好学习。在短短三个月,他从全班第43名一跃到前六名,结果用脑过度,得了脑膜炎。“那天我正在下楼梯。”他说,“突然脑袋一紧,我叫了一声,醒来就在医院里了。”出院后,他不能再上学,一用脑子就犯病,只能回家休养。我问他现在能用脑子吗,他说不能,他不能想问题,问他问题就等于谋杀他。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把他谋杀了,“你为什么那么用功读书?” 

“我爸说只要我考上大学就让我娶女欢。”他说。他没有犯病,倒是傻笑起来。 

我不说话了,他死跟在后面,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甩掉。同学告诉我,女欢在广州傍了个大款,是那种真正的大款,平均每个月都要花掉好几万块,我们这里的男人是绝对养不起她的。我回过头,看着大欢欢一个人站在路上,他还不太习惯这样一个人的生活。他在路上终日游荡,只是想随便遇上一个什么人,随便讲上几句话,哪怕只是打一声招呼,都能让他开心半天。


作者郑在欢,现为影视公司职员

编辑 | 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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