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允明《草书七律诗》卷 30.8×396.5厘米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祝允明六十六岁时书此四首七言律诗,诗文收於《怀星堂集》,其中《闲居秋日》多次抄写。 全卷落笔迅速,字势跌宕,行间时而穿插,时而放笔纵横,有密不通风,疏可走马的强烈视觉效果。儘管為狂草作品,却能狂而不乱,点画间处处合乎规矩法度,展现出高超的用笔技巧与深厚的书学涵养。书写时,今草与狂草交替使用,笔势连绵不绝,气势纵横,為其狂草书之杰作。 祝允明 《草书七律诗》 (后有释文) ▼
祝允明丨(1461年1月17日-1527年1月28日)生于天顺四年十二月六日,卒于嘉靖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字希哲,长洲(今江苏吴县)人,因长像奇特,而自嘲丑陋,又因右手有枝生手指,故自号枝山,世人称为“祝京兆”,明代著名书法家。祝允明擅诗文,尤工书法,名动海内。他与唐寅、文徵明、徐祯卿并称“吴中四才子”。又与文徵明、王宠同为明中期书家之代表。楷书早年精谨,师法赵孟頫、褚遂良,并从欧、虞而直追“二王”。草书师法李邕、黄庭坚、米芾,功力深厚,晚年尤重变化,风骨烂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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