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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大学生社会化偏差行为的对策建议,社会心理学论文

 论文书馆博览 2016-08-09


  矫正大学生社会化偏差行为的对策建议

  由于社会变迁引起的规范真空与大学生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使得大学生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偏差行为,解决偏差行为的主要办法是重新社会化。美国社会学家埃德温·H·苏德兰认为,增加个人与合法行为模式的联系是解决偏差行为的较佳对策。美国社会学家默顿认为,开放和创造达到成功的社会目标的机会,减轻刺激人们从事偏差行为时所具有的那种紧张压力,尽可能地开辟一些达到目标的生活途径。一旦合法的机会增加,个体的偏差行为便会减少。本人认为,大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既有大学生心理还未完全成熟、自律能力低的因素,更有社会、学校、家庭面对社会的急剧变迁教育和管理的相对滞后的原因。因而,解决大学生的偏差问题需要社会各个子系统齐心协力,重构网络背景下的各项制度,填补规范真空的空白,提升大学生自身的道德境界。这样,才会创造更多的合法机会,也会更利于合法行为模式的形成。

  (一)建立健全网络制度体系,改进网络监控技术,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

  在大学生还不能达到高度自律的前提下,实行网络制度化控制与大学生自律相结合无疑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措施。目前,已有一些国家对网络行为进行立法,以保护青少年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计算机诈骗和滥用条例》以及《电子通信隐私权法》等。1996年3月3日新加坡广播局对国际互联网实行注册登记制度。1998年1月,澳大利亚通信和艺术部部长理查德奥尔斯顿重申,政府有责任保护澳大利亚儿童免受互联网上非法内容对青少年的侵害,并制订了具体的措施。如果服务提供商积极参与冒犯州和区法律的活动,就将受到州和区的刑罚制裁。与国外的网络立法相比,我国的网络立法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1996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是目前为止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方面效率最高的法规,1997年12月30日,我国公安部也已颁发了《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还有其它有关法规及打击计算机犯罪、保护信息安全的条款。我个人认为,这些制度与法规不成系统,而且同青少年的网络偏差行为相比,制度是滞后的。既然我国网络立法已经滞后,我们更应该积极吸取其他国家比较成熟的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网络制度体系,从网络的注册、网络的运行、网络的监控、网络的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立法,加大执法的力度。而且制度和法规的制订者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应该有清晰的认识,具有高度预测的能力。应是未雨绸缪,而不是亡羊补牢。另外,要求人们重视改进技术,"扬善抑恶",发挥网络的工具理性的作用。应加紧研究能防止、过滤诽谤和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的软件监控系统。像"网络巡逻"(CyberPatrol)、"漫游监视"(Surf-Watch)、"网络保姆"(Net Nanny)、"网际网络过滤器(The InternetFilter)等封锁色情的软件,在国外已经研制出来,有的已投入使用。这些软件可以避免电脑使用者接触成人网站、成人新闻群组或类似的资料来源。新款的封锁色情软件最近已经推出,它可以有效的约束上网者的行为。

  这套软件并不会封锁任何途径,但会把使用者去了哪些地方、下载了什么资料,详详细细地记录下来,而且无法更改。我更期望有一天网络分级制度的实现,使网络的内容能按照使用者的年龄、教育程度、性别等社会性因素进行分类,使每一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资料,免受不宜观看信息的侵扰,加强网上信息监控。

  (二)教育应回归对人性的关怀,构建互动式教育模式。

  当代法国哲学家、教育思想家J·马里坦(Jacques Maritain)在1943年指出,当前教育正面临危机。它表现为教育不是力图使人成为真正的人,而是使人成为现代技术社会的工具和部件。他认为,"教育的本质在于使人之为人,以及实现个体人的内心的解放。因此,那种把教育看成培养工具的人的观念是一种误解,也是对教育的极大威胁。"[23]

  现代教育在应试指挥棒的指引下,更注重知识的传授,在单一的传播式教学过程中,学生掌握了许多知识和各种各样的规律、规则,并习惯用所掌握的规律规则去裁剪自然与社会,而不是通过将自我融于自然与社会来进行体验、想象、审美。学生在教育工具理性的支配下,极力占有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以提高自己在未来市场上的交换价值。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学生的个性被扭曲、自我意识受到压抑,形成过度依赖及听任权威的性格,自我异化和自我迷失,创造力和审美敏感性日渐萎缩。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师与学生之间都有着合法的权威等级关系,学生得唯老师是从,使学生缺乏批判性、反思性和创新意识。"[24]

  学生可能会取得很好的学业成绩,但是却以牺牲健全的人格发展作为代价,学校变成滋生孤独和个人主义的温床。尽管近几年一直在呼吁素质教育,也只是在较浅的层面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并没有从教育的本质上有所改动。随着网络走进人们的生活,人们渐渐体会到网络带给人的自由,尤其是这些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压抑的学生,终于找到了释放的空间,他们如此沉溺于网络来躲避现实的束缚。网络进入人们的生活只是短短的时间就能让学生如此沉醉,而我们的教育一直在改革却收效甚微,这不能不让我们这些从事教育的工作者深思。现代教育过分强调工具理性的作用,引领人们追求一种可以使人聪明和精明的知识,而弱化了对人性的关怀。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专业知识不能造就一个和谐发展的人。现代教育对人性关怀的弱化而导致教育的异化,科学技术对人本性需求的漠视,都要求教育回归人性。强调教育应该以人为本,更多的是体现对人的关怀,教育的目的是在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

  首先,要求我们的教育要指向真实的生活,不能游离于生活之外,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学习中成长。引导学生在追求知识的同时更要去追求人的"生活的价值".目前的教学活动中老师往往告诉学生你"应该"是什么样的,而学生遗忘了我"原本"是什么样的。人性教育应主张教学活动以人的现实生活为基础,建构一个真切的完整生活世界。这个世界不应仅仅是公式、符号的堆积,更应是一种有生命气息的生活,一种有趣理和情愫的生活,致力于学生生活质量的提高,它必须认可个人的"生命感受"的存在,并能够挖掘人的全部生命的内涵和意义。

  其次,教学活动中应体现一种自由的对话、交流与互动。弱化教师中心言者的地位,追求一种主体间平等互换的对话语境,使师生真正达到"面对面、心与心"的交流,让学生去感受教育对人性的关怀。教师不再是单向的言说者,学生不再是沉默的他使者。交流与对话从传统单纯的依靠符号进行深触到师生精神与精神的相通相融,心灵与心灵的互动共鸣,双方形成任何一方都不再拥有特权的交流关系。用高达玛的诠释学来说,"在认知或学习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应该再是权威的阐释者和被动的接受器的关系,传统的教师的权威地位受到挑战。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应该处于"平等中的首席的地位".作为"平等中的首席",教师的作用没有被抛弃,而是得以重新构建,从外在于学生的情境转化为学生情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25]

  学生则是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和观点直接与客观世界进行对话,在教师的指导下共享认识实在的课程发展活动。在这样的教育过程和学习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都成为课程的创造者和开发者。

  再次,对学生的教育更强调一种柔性教育,而不是刚性教育。在教学方法上侧重创造力的培养、经验的学习及情意的发展,调动和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创建一种积极平等的充满人性味的师生关系。沟通从"心"开始,教师要试着走进他们的心灵,了解他们丰富的内心世界,在心与心的沟通中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三)转变父母观念,建立开放式家庭。

  在由"前信息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时期,社会诸因素都发生很大的变化。在社会变迁、阶层流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青少年的作用不可或缺。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之一是创新性的青年文化。父辈拥有的文化与青年文化存在着很大差异,这势必导致新老两代人之间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方方面面的差异对立和冲突,如果不及时加以调适将造成亲子之间的冲突,两代人之间的代差将因此而进一步拉大。网络时代年长一代作为社会化的执行者的权威地位受到挑战,他们的权威地位逐渐弱化,年轻一代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反哺"能力,尤其是交互式的网络世界,为青少年提供了文化反哺的机遇和条件。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传统的受教育者(晚辈)反过来对施教者(长辈)施加影响的现象,也就是社会学中的"反向"社会化。面对社会的急剧变迁,父母应及时调整自己的施教方式,如果还凭借家长的权威地位与孩子进行非对称性的强制互动,极易引起孩子对不平衡性互动的反感,造成逆反心理。为了消除两代人之间的鸿沟应建立开放式的家庭。在家庭中,彼此借助聆听、坦白交心和信任来铸造一种开放关系。在这样的家庭中,父母与孩子是一种相互平等、互补的关系。

  孩子可以与父母有所不同,可以有自己的秘密。父母的挑战是要能了解这一点,并借着赢得子女信任的方式,鼓励开放的沟通。当然这将是一个很漫长的探索旅程,但不管怎么说,这将能够化解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冲突,创造彼此相依的家庭环境,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达到抚育孩子成长的目的。

  开放家庭的起点,是父母要去了解并试着接受引导孩子的文化。比如网络传媒的出现对青少年产生深刻影响,家长对此现象就不能以权威来压制他们的想法,而是要一起分享媒体的经验,分享他们的好奇。不是检查他们的活动,而是多讨论一些负责的行为。对父母来说,这可能很困难,一天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对孩子感兴趣的文化产生好奇,似乎光是自己的事业就够头痛的了。但我们还坚信,试着走进孩子的心灵,让他们感染你,试着放下你的怀疑,你将赢得他们的心。

  开放的家庭应采取互动的模式,并为"听"这个词带来新的解释。这种沟通不是单向的孩子要听父母的话,父母更要倾听孩子的心声,开放的家庭沟通是双向的。传统的权力模式正在改变,这不意味着父母的权力到此结束,但确实让我们去思考,什么样的为人父母之道,才最适合这个新的环境。在许多时候,父母还是要订下规范,特别是对那些还未完全成熟的孩子,多花些时间去听、解释、建立共识和协调。聆听是沟通的前提,如果我们聆听子女的话,我们可以听到他们的心,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

  开放的家庭应在一起讨论不当内容的话题,并且发展出一种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法,去处理这个问题。因为孩子不可能永远被罩在某些保护伞之下。不管研制出多么严密的封锁性软件,提供什么样的网络服务,孩子还是有可能接触到不适当的内容,就算父母阻止孩子接触网络、追查他们看过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就像心理学家大卫·艾肯德写的:"因为我们没办法控制我们的孩子所看到、听到或玩过的一切,很可能我们就放手不管。虽然我们不能什么都做,我们还是可以做到某部分,那就是和我们的孩子谈谈他们可能意外遭遇到的不当暴力、色情和猥亵事情。网络色情的事实提供了一个讨论和分享价值观的机会,而不是父母借以落实家长权威的机会。"[26]

  父母应创建更多展开讨论的情境,介入孩子的活动,与孩子交流思想,了解他们的苦闷,解决他们的问题。

  家庭的开放性更体现在家庭成员应尊重彼此的文化选择。父母和孩子都有责任和权利,应彼此互相尊重。但是,父母必须率先去定义权利和义务。因为孩子在未成年时分辨不清自己到底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需要父母的指导。大家的目标和需求不见得必须一样,但他们可以尊重彼此的选择,只要这种选择是正确的。另外,父母应经常创设一个能一起学习的情境,主动学习年轻人的文化,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在向年轻人学习的过程中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改变传统上认为学习是由长辈传递给晚辈的观念,实现由前喻文化向后喻文化的过渡。

  (四)大学生应主动提高自身的修养,最终实现理性自觉。

  哈贝马斯主张通过道德--实践知识的学习提升人们的自我意识,进而实现自我的内在本性的发展和社会普遍性发展的统一。在哈贝马斯看来,"社会自律即社会以各种规范去约束和整合个人的道德实践,但这不能仅仅通过外在性的压力来实现,而需要个人在自我意识中达到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因此需要促进个人的道德――实践学习,在学习中把健康的社会规范内化到自我意识结构之中,使个体自觉地同社会的普遍发展保持一致。"[27]

  大学生心理不够成熟,主体意识尚未形成,还未达到理性的成熟阶段,缺乏主动追求道德人格的能力,道德品质的形成主要靠老师、父母的引导和熏陶。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论,只有一个人具有了强烈的道德修养愿望,在学习中具备了自我修养的能力,才能把健康的社会规范内化到自我意识结构之中,从而达到道德上的高度自觉。因而,大学生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主动进行道德修养的培养,主动净化自己的灵魂,把它作为人生的一种追求,一种更高的人生境界,最终达到像德谟克里特所说的那样,要留心,即使当你独身一人时,也不要说坏话或做坏事,而要学得在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这是一种道德境界,在平等、自由的网络社会这种高度的自觉更是维护网络道德规范的重要保证。网络这个"无人之境"的有序运行更多的是网络使用者的高度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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