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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各科┃分值┃考点分布┃复习攻略

 太原老街图书馆 2016-08-10

距离司考还有45天!大量的教材让考生焦头烂额,这里法大司考特整理了2016司法考试各科的考点、分值、删减增加内容,以及相应的复习策略,以帮助大家有的放矢,更好地备考!

2016司法考试各科┃分值┃考点分布┃复习攻略

理论法学部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预计考查分值——50左右

备考策略

整个司法考试当中性价比最高的学科,内容极少,分值比例极高,试题难度极小。建议大家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全面复习。

2法理学

预计考查分值——卷一固定考查25分左右(卷四论述题可能涉及法理学的相关基本原理)

删除内容

第三章第一节(法起源的各种学说);

第四章法与社会第一节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法与和谐社会)

备考策略

本次大纲修改并不涉及法理学的核心考点部分,大家继续按照传统的法理学重点内容复习即可。

3法制史

预计考查分值——4分左右

备考策略

没有必要全面复习,如果复习时间紧张,可以酌情放弃。

4宪法学

预计考查分值——25分左右

删除内容

第四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基本权利与人权)

修订及新增法规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备考策略

本次大纲修改涉及宪法的三个法律文件,其中《选举法》和《组织法》的变动内容需要大家重点把握,同期修改的《代表法》因并未列入大纲考查范围,因此可以忽略。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预计考查分值——17分左右

新增内容

将第四章“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第二节“律师”中“律师执业的资格条件”修改为“律师执业条件”

修订及新增法规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备考策略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在今年的大纲当中列入了卷四的可能命题范围,这一变化大家要有足够的重视。同时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最好能够结合诉讼法的相关知识点全面把握。

三国法部分

1国际公法

预计考查分值——7分左右

新增内容

第八章战争及武装冲突法(战时中立)

备考策略

本次大纲修订并不涉及国际公法的重点考点

2国际私法

预计考查分值——11分左右

删除内容

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外司法协助协定的通知》

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

修订及新增法规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备考策略

重点把握最高院关于涉台判决及仲裁的认可与执行两个新增法规。

3国际经济法

预计考查分值——11分左右

新增内容

第一章导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新发展)

备考策略

本次大纲修改并不涉及国际经济法的重点考点

刑法部分

1刑法

预计考查分值——80分左右

删除内容

1、减刑后的刑期计算;2、资助恐怖活动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3、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4、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6、非法占用农用地罪;7、嫖宿幼女罪;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9、第三十九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当中的投 降罪和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10、删除“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1、删除“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新增内容

1、增加非刑罚处罚措施中的“职业禁止”;2、增加假释制度中的“假释的程序”;3、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增加“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 利、民主权利罪中增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 罪”、“代替考试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6、贪污贿赂罪中第二节新增“对有影响力的人 行贿罪”7、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更改为“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将盗窃、侮辱尸体罪更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更改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 制毒物品罪”

修订及新增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考策略

《刑九修正案》的相关内容毫无疑问构成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考查重点,大家要特别注意结合新增罪名对其加以掌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两高于 2016年3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未列入2016年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在备考时 可以酌情灵活把握。

民法部分

1民法(含知产)

预计考查分值——纯民法部分80分作用,知识产权部分10分左右,合计90分左右

新增内容

新增考点“法人人格否认”

修订及新增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备考策略

民法部分的备考中,大家要特别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复习,这是绝对的重点。直接新增的考点“法人人格否认”由于在具体规定 上与《公司法》的相关内容重合,大家可以结合起来把握。今年的大纲修改对于《侵权责任法》整体和《合同法》当中的“民间借贷”(借贷合同)这两个部分也有 相当调整,也要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行政法部分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预计考查分值——55分左右

修订及新增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考策略

行政法部分的考点在今年的大纲变动中没有任何变化,大家重点要把握的是新增加的两个司法解释,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商经部分

1商法

预计考查分值——52分左右

修订及新增法规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投资基金法》

备考策略

商法部分的考点在今年的新大纲当中没有任何变化,只是结合新增的司法解释和修订的《保险法》与《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原有考点的内容作了调整,其中大家要 特别注意变动较多的保险法部分的内容(预计今年会有3到5分的考查比例),《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幅度较小,并且本身考试价值相对较低(近三年并没有命 题),大家酌情把握重点内容即可。

2经济法

预计考查分值——27分左右

删除内容

删除考点“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

修订及新增法规

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备考策略

经济法部分在2015年由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强势介入,分值有较大的下降,从35分下降至27分(主要在《劳动法》部分缩水),鉴于官方对社会主义法 治理论部分的持续强调,预计2016年经济法部分的分值会勉强维持2015年的状态。今年大纲的涉及到的新修法规共计五个,《食品安全法》构成绝对的重 点,《商业银行法》把握重点内容即可,其余的三个法律文件,考试价值很低,可以酌情放弃。

民诉部分

1民事诉讼法

预计考查分值——70分左右

新增考点

1、第十三章普通程序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中新增

“庭审调解”。

2、第七章 民事证据

第二节 民事证据的种类

当事人陈述增加“专业人士的出庭”

修订及新增法规

1、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备考策略

今年民诉部分的改动相对较小,更多是针对2015年2月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内容部 分知识点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因此“民诉解释”不仅是去年的备考重点,今年其热度仍然不会下降。对于今年新增加的两个司法解释,预计都会有所考查,大家也要 结合听课做到对重点内容的准确把握。

刑诉部分

2刑事诉讼法

预计考查分值——70分左右

修订及新增法规

1、新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新增《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3、新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4、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备考策略

今年刑诉法的法规变动主要有四个,其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本身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新法”,而是一个2013年就开始施行的规章,因此对这 个规定的复习主要还是结合刑诉法关于公安机关职权部分的内容来掌握即可。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改动幅度很小, 注意个别条款即可。新增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法规 变动重合,因此大家可以一并复习。绝对的重点是新增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属于必考内容,大家要仔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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