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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的由来

 轻风无意 2016-08-12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简称“南盟”19805月,孟加拉国总统齐亚·拉赫曼首先提出开展南亚区域合作的倡议。19838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7国外交部长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并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12月,7国领导人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会议发表了《达卡宣言》,制定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宣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简称“南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 SAARC正式成立。200511月,阿富汗加入南盟,成为南盟第八个成员。此外,南盟还有中国(200511月)、日本、韩国美国欧盟伊朗、毛里求斯、澳大利亚缅甸9个观察员。

    南盟宪章规定,成员国之间以尊重主权平等、政治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为原则,促进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的相互合作。这种合作不讨论成员国双边的和有争议的问题。南盟各级机构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作出决定。<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南盟的主要机构有成员国首脑会议、由各国外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由各国外交秘书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等。南盟的常设秘书处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南盟首脑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近几年,南盟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步伐加快。20041月,第12届南盟首脑会议通过的《南亚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为南亚地区未来经济发展规划了美好的蓝图。根据这一协定,南盟成员国从2006年开始建立自由贸易区,并在5年至10年内将关税从30%左右逐步降到5%以下。20088月,第15届南盟首脑会议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会议重点讨论了粮食安全、能源危机、恐怖主义威胁等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的南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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