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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几个故事看婚外情是否能够宽恕

 七月撒丫子 2016-08-12

看一个台湾电视节目,讨论“通奸罪除罪化”。节目主持请来法官、检察官、律师、私家侦探、媒体人等,一起就“通奸罪”是否应废除发表各自的看法。

原来在台湾,通奸竟是刑事罪,罪名成立可判一年之内的监禁。据说全世界除了北朝鲜之外,就是一些中东地区国家还有通奸罪。当然,世上还有更野蛮的,连相关法律都没有,妻子犯了通奸即遭亲友处死。

台湾社会对通奸罪除罪化(意思就是废除这一条法律)争论很大,据说民调是反对的占多数,也有妇女团体大力呛声,倒是电视节目中的专家,基本都不支持保留这条法例,民意纷纭,搞得当局有点进退失据。

不可否认,通奸罪对婚外情有阻吓作用,但问题是,社会发展到今天了,如果有人一时行差踏错,就要付上一年监禁的代价,身败名裂,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个人事业与家庭幸福泡汤,这样的刑罚又会不会太重?

婚外情的原因复杂,不可一概而论。有的真是一时软弱受不了诱惑,有的是丈夫做初一,太太做十五,有的夫妻性格不合感情早已淡漠,有的是结婚后才找到真爱义无反顾,如此等等。

更有一种极端的说法是:婚姻中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不知是谁如此曲折地为婚外情站台。但一个男人喜新厌旧,那他去通奸寻快活,错的倒是在家里那个被家务压得直不起腰来的太太,那于情理上也说不通吧。

不管是怎么样的婚外情,一定都是自私的,一定对身边人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否严重到要他﹙她﹚受一年刑罚之苦?要毁了他原先拥有的一切?一个人过马路闯红灯,你不能将他五花大绑游街示众,量刑应该与过失的后果相对应,轻罪重判与重罪轻判,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法治的缺失。

节目中有女法官说,通奸罪的实施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女性的作用,她举一个例子,是一个女人遭丈夫家暴,两个人协议离婚,离婚后女子又嫁了一个丈夫,生下一个孩子。可是那个孩子受孕的时间,被推算出她还未与前夫正式离婚,因此被前夫告上法庭,指她犯了通奸罪,据说还要求巨额赔偿。

不知道该女子后来是否被判一年监禁,但她先遭家暴已经不幸,力争脱离魔掌后,找到爱她的人,有了爱情结晶,只因未与前夫办妥离婚手续,造成客观上的一段婚外情,她又要再被告以通奸罪,世道于她,岂不是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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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基础是爱情,婚外情的原因是原有爱情的崩坏,人们往往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因此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有权去追求她的情人渥沦斯基,但我们讲到婚姻,还有责任、忠诚、宽恕等等道德范畴。这些道德范畴孰轻孰重,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衡量,做不同的抉择。禅宗有云︰唯难抉择,做抉择的当下,固然纠结,但一旦做出抉择,又是一段新的生命历程。

有一位前辈结婚第三天就发觉妻子有心理和情绪问题,但他不想新婚仳离遭亲友耻笑,因此忍下了,后来子女生下来,更令他举棋不定。文革中他被迫害,妻子提出离婚,文革后他平反获赔偿,妻子又要求复合。然后妻子比他先一步来香港,竟在报上登广告征婚,他来港后一起生活,也三天两头吵闹。前辈多次向我表示,一定要和她离婚,可每次都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样一直拖到前辈患不治之症,妻子照顾他到临终,究竟尽不尽心,我们也不知道了。

前辈性格懦弱,生活上又需要人照顾,他将窒息心灵的一段婚姻作为一个苦果,用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来咀嚼,中夜起坐,扪心自问,恐怕要长叹不已。我不知道他是否曾经有过一段婚外情,他相貌堂堂,身裁魁梧,又是文化人,年轻时会受女孩子喜欢,如果他有段婚外情,而且得到真爱,那至少还算得上是他乌云密布的生命中的一抹亮色。

一位朋友的丈夫发生了一段婚外情,她和我谈起时,我即以上述这位前辈的遭遇作例子供她参考,劝她尽快决断:要嘛就原谅他,尽快修补互相之间的感情,要嘛就一了百了,尽快和他离婚。这种情况下最糟糕的选择是不离不合,不尴不尬地维持一种各怀鬼胎的关系,然后一生活在积怨中。后来她选择宽恕,她丈夫也从此守护家庭,现在孩子也长大了,他们也生活得很好。

当然,做这些选择的前提是对身边人的本质判断,花心男人无药可救,不花心的也难免一时行差踏错。做了坏事内心负疚,面临家庭破裂更惴惴不安,这时如得到妻子的宽宥,多数会痛悔自己的行为。毕竟他还爱着妻子和孩子,婚姻与家庭对他来说是不可取代的安身立命之地,与其被妻子扫地出门,一脚踏空,不如痛改前非,从此珍惜身边人,老老实实过日子。

虽然夫妻之间难免有一个疙瘩,但时间会消磨一切,相对一辈子那么长的相依为命,那只是一个坎,跨过去就可以了。

还有一对夫妇,妻子在婚前问过未来的先生,说她日后如果喜欢上别的男人,他会怎么样?她先生说,只要不告诉我就可以了。亏她敢这样问,也亏她先生能这样回答。这对夫妇,丈夫有婚外情,妻子也有,不知道他们互相之间是否知道对方的秘密,只是他们现在还生活在一起,年纪也不小了,各自的婚外情都成了生命长河中一点浪花,生命滔滔流去,身后的浪花也终究模糊了。

每个人对爱情、婚姻、责任、忠诚、宽恕等等理念的理解都不同,当我们面临生命中的抉择,我们都是以自己的人生观、性格、心态作依据,做出自以为明智的选择,并做好心理准备承担选择的结果。因为每个人的成长背景不同,生活轨迹也相异,每个人面临个人感情危机时,也尽可做出种种不同的选择,我们可以评论他人的选择,但大可不必把他们关到牢里去。

时代匆匆往前走,现在的年轻人结了婚不生孩子的很多,有的连结婚都省了,长期保持同居关系,方便随时分手。我身边亲友同事中的女孩子,单身的百分比很高,她们平日与女伴一起饮茶看电影,结伙旅行,在她们看来,孤独打发日子,比起嫁一个不长进没良心的丈夫更自在舒服得多。

在个人至上、娱乐为王的时代,还要讨论“通奸罪除罪化”的问题,而且还得不出社会共识,这委实有点荒唐,台湾什么都现代化了,只有这一点,给人一种还留在农业社会的感觉。

【注】本文原标题为《台湾的通奸罪有点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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