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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

 唐大米 2016-08-13

廊坊燕郊重大传销案,燕郊某饭店抓获几百名传销人员

2016-08-13 廊坊日报 227评

8月9日晚,三河市公安局联合市工商局、燕郊开发区迅速行动,一举查处传销人员851人,重拳打击了传销活动。

经连续几日来的调查和摸排,三河市公安局查明有一伙传销组织人员散住在三河市燕郊地区,该组织成员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定期组织聚会。8月9日,民警获悉该传销组织在燕郊某饭店举办接新成员入会酒会。据此,三河市公安局果断行动,统一指挥、调度,并迅速从东、西市区抽调600余名警力于当日19时30分连夜对该组织展开了集中围剿。在三河市工商局、燕郊开发区等多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查处传销人员851人。

经初步审查,直接遣散412人,带离审查439人。后经广大民警连夜对439名传销人员展开突审,现查明,该组织名为“长和公益基金会”,通过煽动“民间互助理财”,向每人收取49800元人头费,拉人头入会谋取非法利益。截至目前,三河市公安局已刑事拘留13人,教育训诫426人。此外,三河市公安局在调查该传销组织时,通过清查于8月4日打掉了一个位于燕郊开发区某小区的传销窝点,依法刑事拘留3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82人。

下面给大家总结几条传销的特征,来辨别“传销”:

(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

(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

(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

(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如果具备以上几种特征,基本上可以断定为传销。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们,不要妄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凡事都要脚踏实地为好,勤勤恳恳做事,本本分分做人,这才是发家致富的道路,上天是不会欺负努力奋斗的人的,总有一天,幸福会来敲你的门。

(来源:三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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