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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红线不能踩?(第四十一期)

 侗乡人1961 2016-08-15

哪些红线不能踩?

案例四十一:讲人情不讲原则 丁某某弄虚作假发展党员案

  2014年11月,某镇财政管理所职工严某某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在预备考察期间,严某某参与打麻将赌博受到行政处罚。2015年11月,镇财政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丁某某想着自己私下与严某某关系不错,碍于情面,在明知严某某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其出具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并报支部大会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严某某顺利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四十一条规定,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丁某某身为镇财政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不仅对严某某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还为其出具虚假证明,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使严某某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从预备党员顺利转为正式党员,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且其系主要责任者,根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旧对比

丁某某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使严某某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从预备党员顺利转为正式党员的行为发生在2015年,应按照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若此行为发生在2016年,则应按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本网评论

丁某某作为党支部书记,在人情面前放弃原则,滥用职权,搞“暗箱操作”,把不符合条件的人纳入到党员队伍,不仅欺骗了组织,更严重影响了我们党的肌体健康。

在个别党员干部心中,违规发展党员只是小问题,与贪污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相比更是不值一提。殊不知,党员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能否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党员队伍建设关系到能否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保持党的战斗力,党员干部形象更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和支持。

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始终把最优秀的人员吸纳到党内来,切实为我们党注入生机与活力。(本期内容由天门市纪委协助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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