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拿出“不离不弃”的口头禅,以此来标榜男人不“喜新厌旧”,以及不嫌弃自己“人老珠黄”的“糟糠之妻”的 所谓“高贵品质”…… 乍听起来,好生感动——这家伙真够意思、真够爷们儿!凭他的条件,啥样的找不着,可人家偏偏不离不弃,继续和要长样没长样要年轻不年轻要水平没水平要能力没能力,要魅力更没有魅力的糟糠之妻对付过! 我的文字水平一般,但听觉特别灵敏。多少年来,总有一个事情在心里纠结,那就是对“不离不弃”这个道貌岸然的“热词”不敢苟同!——你谁呀你?你是救世主啊你?难道你是在大发慈悲、悲天悯人不成? 假如丈夫对老婆抱着这样一种心理,以为之所以没有离婚之类,完全是对老婆的一种施舍、照顾和可怜,以为老婆每天的福利都是“嗟来之食”,那么我建议——所有的糟糠之妻都应该挺直腰板儿,都应该理直气壮地予以反驳:不——稀——罕!!!我们是独立的人!也有做人的尊严和权利!我们不需要寄人篱下!不需要唯唯诺诺!不需要苟延残喘! 身为糟糠之妻的当事人请注意,据理力争时千万要禁忌这种定势思维和习惯说法,即“我给你生儿育女,尽心尽力操持这个家……你这个没良心的负心汉……”之类,因为这有市场买东西讨价还价之嫌疑。夫妻之间,除了恋爱时的相互吸引和婚姻过程中的相互愉悦、相互磨合、相互欣赏、相互尊重外,根本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之说。倘若丈夫真的不拿咱们当人看,只把咱们当做工具,招之即来挥之则去,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尊重和欣赏,无论咱们40岁、50岁抑或是80岁,这种婚姻模式一天都不能维持下去!——跟他办离婚手续——说办就办——一个小时都等不得! 诸位不要误解——我这种主张并不是给社会添乱——唯恐天下不乱,而是为所谓的“糟糠之妻”争取做人权利和独立人格!假如某个家庭真的处于此种状态,真的就不能再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即便最终婚没有离成,也一定让对方知道自己也是一个有尊严的人、有独立人格的人! 当然,一旦家庭状况到了这种程度,我们自己也是有责任的。比如平时我们以孩子、家务为借口,放松了知识的学习,间断了能力的锤炼,淡化了人格的提升,忽视了魅力的培养。这“魅力的培养”一条很关键——夫妻之间缺失了“相互吸引”的元素,即便这个家庭没有矛盾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生活。 换句话说,倘若组成家庭的最终目的仅仅是单纯的繁育后代,那便是对万物的主宰——人类本质的曲解和亵渎——人之所以称为人,是因为有些东西是不能通过物质交换形式实现的。比如爱情。如果说恋爱是可以谈爱情,婚姻里则完全“蝶变”为“友情、亲情”了,我觉得这是天大的误解! 综上所述,所谓婚姻,除了客观的养育子女和吃饱喝得之外,更重要的是与配偶微妙的性关系——同样的性别就不存在这个元素。所以双方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人生品位,并且以全新的魅力去取悦对方,以互动模式更新生活内容,才是婚姻的真谛。假如一方在将就另一方,在无尽地容忍另一方,抑或对另一方颐指气使、发号施令和残酷折磨,甚至使另一方遭到非人性待遇,那么这个婚姻则是不值得肯定更不值得提倡的。 假如,我们对这种不具有真正意义上婚姻给予默许,认为到了生儿育女阶段、到了人老珠黄阶段,根本不存在相互吸引、相互欣赏和相互取悦之元素了,那只能证明我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尽管这样的人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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