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得晚,见证了王宝强离婚被刷屏的盛况。 剧情发展相当神速度。 网友各种深扒,小编也被叫起来加班。各种信息补充后,显示出事态发展的脉络。 狗血剧情全网到处都是,这里就不赘述了。 我从企查查等相关软件里扒点不一样给大家看看好了。 虽然是要出钱买报告,让大家看清事情背后的真相,也算值得。 王宝强预谋了4个月,布了大局。 马蓉这个没学好数学的艺术生... ... 工商信息有过11次变更 于是我购买一份报告来看下这个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股东变更情况): 这是2010年成立时候的股东情况: 马蓉和王建永两位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金500万。和普通注册公司情况一样,两个自然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马蓉当时是王宝强的妻子。 王建永是王宝强的哥哥(两人长得太像了)。 此时一定是王建永代表王宝强持股的,为什么不是王宝强直接来持股呢?这不得而知,也许是让公司看上去更像是给马蓉的吧。 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是10年8月20日。 那一年,王宝强和马蓉结婚两年,那一年生下儿子,刚刚过了8月8日马蓉的生日。 第一次变更情况 1、2014年9月15日公司进行了变更,主要是变更了注册资本金。 由500万变为1000万。我分析是因为某个项目(电影)入门门槛的需要, 2、股东进行了变更,从最初的股东:马蓉、王建永 变为:马蓉、任晓妍(现在王宝强的经纪人)。 (这次变更增资扩股,有股权转让,任晓妍需要承担股权转让的税收) 为什么王建永不再持股了?那王宝强的股份谁来代持??? 3、住所也进行了变更,这不重要,但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变更、注册资本金变更、住所变更都需要全体股东签字认可,私下是无法进行的! 所以,任何一次变更,马蓉是知情并且签字的(她真正懂不懂又是另外一码事了,反正宝宝不可能背着马蓉完成一系列的股权变更,她不签字是做不到的。) 第二次变更 第二次变更在2015年8月26日,又是8月,又是马蓉生日的那个月。
马蓉出资了1250万,任晓妍出资了250万。 意味着加上一次的实缴500万,2千万注册资金已经实缴完毕。 此时,马蓉占股83%,任晓妍占股17%,马蓉是公司的控制人。 王宝强已经不在其中,任晓妍是一位制片人,据说现在是王宝强的经纪人,看上去更忠诚一点。这一次应该是任晓妍代持王宝强的股份,隐名股东通过代持获得公司股份,有很高的风险,这里就不展开了,宝宝一定要回到显明股东里,怎么样做才能让马蓉不觉得是老公要来夺权了呢? 第三次变更 第三次变更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主要是股东变更。 此次变更把王宝强、宋喆(王宝强经纪人)加了进来。 原股东:马蓉、任晓妍 变为:王宝强、任晓妍、宋喆 这次,王宝强终于显明出现在工商信息里了。 马蓉不再是有限公司的显名股东了。 但,她又怎么会答应呢? 宝宝设计了一个套路:说服马蓉从有限责任公司退出,转到投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做当股东做LP),所以他此时需要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与此同时“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没有这个公司,之后都玩不转! 宝宝的布局第一步得逞了 马蓉此时已经丧失了公司的实际控制 第四次变更 变更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距离上一次变更不过25天。再次布局! 注册资金为2000万,股东进行了变更: 变更后:王宝强占股份5%,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占股95%。 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只有王宝强了,任晓妍,宋喆都退出了。 那么他们的股份去了哪里? 这时候投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该登场了: “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情况 (注意,是有限合伙企业,这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同的,关于什么“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大家可以百度自行查看一下。 总的来说“有限合伙企业”是用来投资的企业,一般不做具体经营,股东通过协议来约定占股,而无需以出资比例来确定股份。 这是一种管用的投资形式,这里就不展开了,大家感兴趣可以查一下,“罗辑思维”的公司,就能看见端倪,我之前的文章里有提到过) 我要来看看“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公司“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的股东的变更情况。 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股东变更 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8日!注意时间! 为下接下来“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调整做足了准备。 投资公司2016年5月13日变更了股东,2016年4月19日有限公司变更了股东,也就是说,先让投资公司进入有限公司,不显示山露水了吧,宋喆和马蓉都不知道后面的布局,各种字签完,然后回过来再变更投资公司股东。 变更前股东:王宝强37.5%、宋喆31.5%、任晓妍31.5%。 天!三三平分股份,股权架构的大忌!! 但,王宝强清楚,我是GP(普通合作人,公司实际上是由GP说了算的,LP没什么权利。) 变更后股东:王宝强37.5%、 任晓妍31.25%、马蓉31.25%。 马蓉被安在投资公司里,如果是LP的话,她已经没什么权利了,但她做GP又不可能,GP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他俩是夫妻,没必要两人做GP。 是不是很完美!!宝宝智商哪里底了! 宋喆在之前就被有限公司股东中清出去了,这次变更把宋喆从投资公司也清除了。打啵完美!!(宋喆这个恨哪!) 宋喆:“妈蛋,说好的股份呢?老子还出了钱的,摆老子一道,看在替我养老婆,养儿子的份上,不然老子绝撕了Y的”。 现在的架构 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了“乐开花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变更前是“宝亿嵘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公司” “乐开花”这名字怎么来的,找哪个大师算的?拉出来,枪毙他10分钟! 最后在简单梳理一下: 最初王宝强要做个影业公司,为表个忠心,把公司交给了老婆马蓉。
马蓉的股份由原来的75%变成29%或0% (网上说的0不一定准确, 除非马蓉没有签投资协议,当然这也有可能) 王宝强的股份由原来0%变成了41%或者更多 (网上说的62%也不准确,除非马蓉没有投资) 反正现在公司绝对是 王宝强的了! 这几个月,宝宝忙着布局, 压着怒火 等着都搞定了, 才发的离婚申明! 看自己弟兄把自己的老婆搂在的怀里 这是要多大的隐忍! 都说宝宝傻 我要说的是 在钱面前 没有人是真正是傻的! 当然马蓉也没吃亏,离婚后还可以分到不少财产。
最 后 男人都(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一句像万有引力一样的定律 无论什么剧情 用这一句话来总结 都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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