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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财产分割细节:分钱分房分包分衣服

 无尘山鹰 2016-08-16

文章来源:2016年08月16日09:06 华商网-华商报

原标题:要娃、分钱、分房、分包、分衣服

  王宝强是个行动派,周日(14日)凌晨发了离婚声明,周一上午9时许,他就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马蓉要求离婚。朝阳法院受理此案。

  王宝强起诉离婚

  财产分割细节曝光

  昨日上午9时许,王宝强身穿一件蓝色花纹T恤,头戴蓝色棒球帽出现在北京朝阳法院,陪同其一同前往的还有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等人。

  王宝强起诉称,其与马蓉于2010年2月10日在河北邢台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其为家庭幸福安定不懈努力,但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与其经纪人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且由其直接抚养婚生子女更有利于子女成长。而马蓉应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据悉,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 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据悉,朝阳法院已于同日正式受理此案。

  借钱交诉讼费?

  技术手段还是钱被转移了?

  据悉,王宝强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个亿,法院遂按照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诉讼费24.9575万元。随后,王宝强在其工作室微博发出立案声明,该声明中称:“今天上午,我与马蓉离婚纠纷案已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已借款交费,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诉讼服务告知书》。”

  “借钱交费”四个字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有人分析:“是因为设计财产分割所以会将财产冻结便于清算”,但华商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律师耿辉,他表示: “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冻结财产,必须有人申请才能做出查封冻结财产的裁定,申请人还得交一大笔保证金”。也有人推测是王宝强强调“借钱交费”是为了表达自己手头没钱,或者暗示钱被马蓉方转移了。但耿律师表示也有可能是王宝强为了显示公平,“我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立案”。至于这笔诉讼费最终由谁承担,耿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败诉方承担,部分败诉则按比例承担。”

  衣服也要分?

  王宝强打的什么牌?

  这份离婚的财产分割一出,再次让公众哗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必须的,分房产和股权、名车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包包、首饰,甚至衣服都要分,这让很多网友觉得宝宝做得有点过。媒体人林小姐说:“被‘绿’的愤怒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分衣服分包就有点过了吧?人都没了,把衣服戒指包包要回来干啥?留给下一任还是拿二手店里卖了?学知识,有文化,不但是学习怎么搞对象,还得学习怎么说再见。”但也有人表示看得出王宝强是真的太愤怒了?”唐先生就表示: “的确没法大度啊,他不是缺这些钱,而是不能忍受自己被当傻子被耍了这么久。”

  王宝强离婚声明刚发出来,他聘请的律师张起淮第一时间在微博转发了。所以王宝强离婚虽然看起来突然,但从事件发展来看,在处理整个离婚的相关事宜时,很早就有律师及相关高人介入帮忙出谋划策,确保他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目前看来,在舆论的引导上王宝强占据了上风。股权经过多次变更也基本可以保证王宝强的权益最大化。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也没什么争议,这场离婚官司的焦点是围绕在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方面。华商报记者 罗媛媛

  “离婚事件”发生后

  马蓉不回应朋友微信

  王宝强与马蓉离婚事件,王宝强高调发声明,华商报记者试图从马蓉在老家渭南的朋友联系她,了解她对此事的回应,但平时与马蓉有所来往的同学,如今也联系不到她了。

  “在校期间学习还挺好的,人白白净净的。”马蓉高中同学的哥哥李先生说,马蓉是渭南市一所高中2004届的学生,他比马蓉高三级,跟马蓉不熟,但他的弟弟跟马蓉不仅是同班同学,还是好朋友,弟弟去北京几次,也都是马蓉接待的。“前一阵去北京出差,还和马蓉一起吃饭。”

  “这个事情发生的前一段时间,还在朋友圈发过她跟王宝强的合影。”李先生说,最近听他弟弟说,和马蓉聊天时,她基本上从来没说过王宝强的不是,结婚后,马蓉经常在朋友圈晒夫妻二人的照片,还有一些和其他明星的合影,感觉一直过得挺幸福的。但“离婚事件”爆发后,李先生的弟弟试图微信联系马蓉,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兄弟二人说起过这事,“挺意外,挺唏嘘的。”李先生说。华商报记者想通过李先生联系他弟弟时,对方以不方便为由婉拒。

  另一位渭南市民李先生曾是马蓉高中同级同学,高中时期曾和马蓉一起吃过饭。他说,马蓉高中时期因学习成绩好,家庭条件好,人长得也漂亮,所以不是很好接近,眼光也比较高。

  随后,华商报记者还联系了马蓉所就读的高中,该校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不清楚这个事,不知道马蓉是谁,也不知道马蓉曾经的老师是哪位。华商报记者 石云

  老实人王宝强的不管不顾

  提到王宝强,老实两个字可以算是公众对他的统一认识,从农村出来,怀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十分努力加上一点幸运,他成功了,成了最励志的农民偶像。即便是大红大紫,他的口音、他的行为也还是有着那个农民王宝强的影子,在微博上他也经常为老乡谋福利,生气了会骂脏话,红了那么久也没闹出什么绯闻,围着一个媳妇两个娃拼命赚钱,老实人的形象就更加深入人心了。

  但老实人王宝强,这两天不停让众人哗然。先是一纸离婚声明昭告天下,我老婆和我最信任的哥们儿出轨了,我要离婚!没有任何娱乐圈声明流行的那些绕弯和装饰;分财产的时候又掷地有声地说:娃、钱、房、车要分,送给你的包包、衣服、首饰也得给我退回来。这多像社会新闻里说的那些村里人的悔婚,送出去的订金、牲口、花棉被、大棉袄都得退回来,吃过的酒席也得换算成钱退回来。

  首先王宝强在生活里和“傻根”“许三多”这些角色是不是一样还两说,而老实并不代表成熟、理智,有时,老实人的逻辑更加执拗地可怕。比如遭遇老婆出轨,对方还是事业合伙人,于是老实人的逻辑就是你欺负我,我绝对不能放过你,我要让我2325万的粉丝用唾沫星子淹死你。至于孩子的未来、好聚好散、公众形象这些他都不管不顾了。

  庾澄庆从来不是个“老实人”,爱吃零食、没个大人样,被称为音乐顽童,但在遭遇伊能静黄维德牵手门事件时,选择不评价、不回应,对伊能静和孩子都给予了最大限度保护,这是一个理智而成熟的男人的处理方式,没有人会嘲笑他戴了绿帽子都不敢吭气,而是会为他的大度和担当加上一分。

  但你要求老实人王宝强学会这种理智、成熟的胸怀和气度,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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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宝强起诉离婚,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你知道多少?

(来源:新浪司法)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了婚姻关系本身,还牵涉子女及财产的分割。据悉王宝强已向朝阳法院起诉离婚,认为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与其经纪人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件朝阳法院已受理。

  2016年8月14日凌晨,著名演员王宝强在自己的微博中晒出一份“声明”,声称“现因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王宝强离婚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和各大媒体版面,对消息本身不作过多的转载,现在诉讼离婚进一步分析如下(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其实不太赞同宝宝这么大张旗鼓的说离婚这件事情,毕竟这么一闹双方都没有了退路,一点都没有了。宝宝的粉丝们,别喷我)。00

  一、关于离婚的前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14种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其中一种为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王宝强在大家热议的离婚事件中,属于无过错一方,其提出离婚,个人觉得法院最终判处离婚的可能性很大(仅代表个人观点)。

  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一个基本原则,即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处理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双方达成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也是可行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总之,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是大前提,纵使父母双方达成轮流抚养的一致意见,也是可以的。

  3、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结合王宝强离婚事件,网络上有资料显示儿子今年6岁,女儿今年5岁,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抚养权,从法律层面上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综合考虑王宝强与马蓉的经济实力,似乎跟着王宝强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法院最终也这样认定,那么很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王宝强;也有另外一种可能,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别归属父母双方,案件涉及两个孩子且父母双方都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法院这么判的可能性非常大。

  另外,纵然王宝强与马蓉最终被判决离婚,其二人对两个孩子的照顾义务不会因他们的离婚而免除,不管两个孩子最终判由哪方抚养,另一方应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照五五分的原则处理。另外,王宝强认为马蓉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主张马蓉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在王宝强事件中,马蓉给王宝强戴绿帽子的行为可以届定为《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王宝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当然,这一切成立的条件是王宝强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但事实好像不是这样,有网友爆料他包养三个女大学生的事情,这给宝宝的离婚事件又添了新料,“火”有愈烧愈烈之势。

  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这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一旦闹到离婚的地步,特别是到了诉讼离婚的时候,原本的夫妻双方已经很难坐在一起平心静气的谈话。纵然是在法庭这么严肃的地方,也有双方互相漫骂,甚至动手的情况发生。这个时候,很多人选择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装傻充楞型、一问三不知型、打太极型等等,使出浑身解数,让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通过一些合法手段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制造共同债务。正是因为这样,才让离婚充满了很多的不可控的因素,使得原本可以离婚的,离不成;原本不想真离婚的,假戏真做了。

  律师建议:

  离婚案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现在的婚姻已完全刺破了旧时嫁鸡随鸡的传统观念,其实笔者也不赞同旧时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允许离婚的道德乃至法律的束缚,但现代人们的闪婚,更是让笔者大跌眼镜,什么认识10天就结婚,结婚第二天就要离婚,等等。婚姻是神圣的,在没有发自内心的认定一个人前,请慎重,慎重,再慎重!

  这几年,接触了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离婚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不管是哪一种理由,最终站在法庭上,多数夫妻都是怒目相对,各说各画。但也是万变不离其踪吧,法庭会审查是否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是否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好好维系自己的婚姻,确实出现问题的,收集好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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