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之西楚九郡释疑与西楚国疆域变迁考实 颜岸青 关于项羽所建西楚国的疆域范围,历代史家均以“西楚九郡”当之,并对九郡名称多有讨论。其中砀郡、东郡、薛郡、会稽、泗水、东海、鄣郡七郡已成定论,其他二郡则众说纷纭。其实西楚国与西楚九郡本是不同概念,西楚九郡乃西楚国初建时所辖之郡,而西楚国的疆域时有赢缩。就西楚九郡言,未定二郡应为陈郡、东阳郡。西楚国的疆域,则除了九郡外,还另有九江、琅邪二郡,即西楚国曾经实际领有十一郡。 《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汉书·高帝纪》则云:“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按长期以来,史家的研究集中于西楚九郡,而对“西楚国”的概念相对忽视。其实围绕西楚九郡的研究,只是西楚国疆域研究的一个方面,我们不能以项羽初建西楚国时的九郡,代替整个西楚国的疆域范围。缘此,本文将西楚九郡和西楚国加以区分,相关问题的讨论也严格限定在各自的概念范畴之内。以言西楚九郡,则致力考证史家争论颇多的未定二郡;以言西楚国,则跳出“西楚九郡”的约束,通过梳理楚汉战争期间西楚国疆域的变迁,以求复原西楚国疆域的面貌。 一、西楚九郡问题的研究回顾 学界对于西楚九郡的研究,有清一代成果倍出,主要代表学者有全祖望、钱大昕、姚鼐、梁玉绳、刘文淇。而在清代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近代以来,谭其骧、周振鹤、岳庆平等学者也提出了各自的观点。现就这些学者的代表观点稍作分析总结,以为学术回顾。 全祖望在《经史问答》卷八中,考证西楚九郡为东郡、砀郡、东海郡、泗水郡、薛郡、南阳郡、黔中郡、会稽郡、楚郡。全氏以秦郡之目考证西楚九郡,虽方法正确,但谬误颇多,谭其骧在《西汉地理杂考》一文中,即针对全祖望的观点提出质疑:“然其实南阳实为王陵所据,黔中僻在边隅,北有临江,东有长沙、义帝,长沙以东又有衡山、九江,项羽不得悬隔数国而有之。”指出了全氏之说中,黔中、南阳二郡考证不实。 作为乾嘉考据的大宗,钱大昕也对西楚九郡进行了考证。钱氏《廿二史考异》指出:“九郡者,泗水也,东阳也,东海也(即郯郡),砀也,薛也,鄣也,吴也,会稽也,东郡也。”梁玉绳《史记志疑》认同钱说:“据当时分置郡名数之,引高纪六年分荆、楚二王地作证,以泗水、东阳、东海、砀、薛、鄣、吴、会稽、东郡为九,甚确。”姚鼐则对钱说持不同观点,其所考证的九郡名称为:“盖为砀、陈、东郡、泗川、薛、东海、东阳、鄣、会稽,是云九郡。”而比照钱氏与姚氏之说,最大的分歧在于:钱氏认为吴郡、会稽郡并置,同属九郡之内,即所谓“是故会稽之外,更有吴郡矣”,姚氏则认为楚汉之际,江东地区只有会稽一郡;又钱说无陈郡,姚说以陈郡代吴郡,以充九郡之数。 清代对西楚九郡研究的集大成者,当推刘文淇的《楚汉诸侯疆域志》,其《项羽九郡》考证九郡名称为:会稽郡、故鄣郡、故东阳郡、泗水郡、郯郡(东海郡)、薛郡、砀郡、东郡、颍川郡。刘氏还进一步考证出这九郡包括二百四十八县,可谓详备甚矣。 谭其骧先生系统总结了清代学者对于西楚九郡的考证,在《西汉地理杂考》一文中,依次点评了程一枝、全祖望、刘文淇、钱大昕、梁玉绳、汪之昌、何焯等学者的考证结果,认为西楚九郡之名称,应以姚鼐之说为准。 周振鹤先生在《西汉政区地理》一书中,附有专篇“项羽西楚国封域”讨论西楚国疆域问题。周先生认为,讨论西楚九郡“需以秦郡数,而不能以汉郡计”,明确了讨论西楚九郡要以秦郡为标准的原则,并据此考证九郡为东郡、砀郡、薛郡、陈郡、南阳郡、鄣郡、会稽郡、泗水郡、东海郡。 与周振鹤先生见解类似者是岳庆平先生,他在《西楚的历史沿革》一文中,考证九郡之名称为:东郡、砀郡、陈郡、泗水郡、薛郡、会稽郡、东海郡、南阳郡、鄣郡。 现将清代以来各家对西楚九郡名称考证的代表性观点总结如下表: 表一:清代以来各家对西楚九郡名称之主要观点一览表
仅就表中所示,各家考证出能归入“九郡”范围者就达十四郡之多,而之所以西楚九郡的问题越研究越复杂,主要原因实在不少学者把“西楚九郡”与“西楚国”混为一谈。如在楚汉战争期间,有的郡被项羽集团占据,这些郡属于西楚国,但是不属于西楚九郡。以此,要想打开西楚九郡研究的纠结,当先明确有关概念,即把相关问题的讨论限定在一个统一的概念、时间断限和标准之下,如此才可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新的认识。现就各家之说,提出两点作为本文主要的关注方向: 第一,西楚九郡是一个固定的概念,是高帝元年(前206)秦朝刚灭之后,项羽所建西楚国的最初疆域范围。西楚国则是一个变动的概念,是楚汉战争期间,伴随着军事政治形势的变化,最初形态的九郡与新纳入或者新设置的郡共同构成的西楚国疆域。这是前辈学者百密一疏、没有重视的问题。 第二,既然西楚九郡是固定的概念,自然需要有时间断限和判定依据。按项羽分封诸侯事在高帝元年(前206),故以此年作为判定九郡的时间断限;又项羽分封诸侯之时,秦朝刚灭,正如周振鹤先生所言,在行政区划上应以秦朝郡置为考证依据。 以上述两点为前提,再来梳理各家考证的结果,梁地二郡之东郡、砀郡为秦置郡,而且各家均无异议,当属西楚九郡之内;楚地七郡中,泗水、薛郡、鄣郡、会稽、东海五郡均为秦置郡,各家也少有分歧。换言之,在高帝元年的时间断限和以秦郡为依据的双重标准下,西楚九郡可确定者七郡:东郡、砀郡、泗水郡、薛郡、东海郡、鄣郡、会稽郡。下文将重点就西楚九郡中未定之二郡,以及楚汉战争期间西楚国疆域的变迁这两个问题详为考论。 二、西楚九郡之未定二郡考 西楚九郡中的未定二郡,学界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分歧:其一,吴郡是单独为一郡,还是会稽郡的别称;其二,东阳郡是否属于九郡之内;其三,陈郡、南阳郡是否属于九郡。综合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围绕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兹就西楚九郡未定之二郡考证如下。 虽然会稽郡属于九郡之一已成定论,但是楚汉之际,江东地区究竟有无独立的吴郡,各家说法不一。钱大昕、梁玉绳、汪之昌、谭其骧等均事实上认可吴郡的存在,这主要基于以下两条重要的史料:其一,《史记》卷九十五《灌婴传》:“(灌婴)破吴郡长吴下,得吴守,遂定吴、豫章、会稽郡”;其二,《汉书》卷四十《刘濞传》:“上患吴会稽轻悍,无壮王填之。”而笔者认为,楚汉之际并没有独立的吴郡,吴郡只是会稽郡的别称,这样的判断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1)考证高帝六年荆王刘贾的封疆,吴郡即为会稽郡 《汉书·高帝纪》记载刘邦战胜项羽之后,高帝六年(前201)“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又《汉书·地理志》记载:“会稽郡,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为吴。”以高帝六年为时间断限,《高帝纪》记载该年将吴郡、鄣郡、东阳郡立为荆国,《汉志》又记载会稽郡于该年为荆国三郡之一,那么会稽郡和吴郡应为一郡,否则若二郡并置,《汉志》的记载不会如此前后矛盾,且《汉志》的记载非常清楚,即会稽郡在高帝十二年(前195)更名为吴郡,是吴郡、会稽当为一郡的又一侧证。 (2)《史记》、《汉书》习惯将吴、会稽混用 《史记》、《汉书》中多次出现吴、会稽混用之例。如《史记·项羽本纪》:“项梁杀人,与籍避仇于吴中……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又有“梁部署吴中豪杰为校尉、侯、司马……于是项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徇下县。”《汉书》的记载与之略同。从这段史料可以看出,吴中的概念与会稽的概念相同,都是代指会稽郡。这一点清人何焯、姚鼐也有相同论述,认为吴郡其实是会稽郡别称。 (3)考陈婴定江东之史事,不存在独立的吴郡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记载堂邑侯陈婴:“以自定东阳为将,属项梁,为楚柱国。四岁,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浙自立为王壮息。”陈婴长期担任西楚柱国,高帝五年(前202)项羽战死后,陈婴定豫章(这里当作鄣郡),浙江,并自立为王。 分析这条史料,其中浙江所处的地域,按《汉书·地理志》的记载:“黝,渐江(浙江)水出南蛮夷中,东入海”,又《续汉书·郡国志》记载有:“山阴,会稽山在南,上有禹冢。有浙江。”据此分析,陈婴所定“浙江”当为秦鄣郡南部黟县至会稽郡南部山阴一带。 如果楚汉之际吴郡与会稽郡同时存在,那么二郡的大体范围应是以会稽山为界,北为吴郡,南为会稽,即与东汉分置二郡相同。既然陈婴所定“浙江”属于秦会稽郡会稽山以南地区,那么试问在会稽山以北区域内,吴郡、会稽郡范围如何界定?东汉曾以会稽郡太大,不便治理,将太湖流域划为吴郡,将会稽郡郡治迁至山阴,而山阴正属于陈婴所定之区域,如果当时已有会稽郡,为何不直接称陈婴所定区域为会稽?凡此种种,前后矛盾,盖当时吴郡即会稽郡之别称,并无二郡并置之可能。 东阳郡不属于秦郡,亦不见于《汉书·地理志》,有关东阳郡的最早记载见于《汉书·高帝纪》:“(高帝六年)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而对于东阳郡的具体位置、存废时间记载最详细者,则是《晋书·地理志》:“楚汉之际,分置东阳郡。汉又分置东海郡,改泗水为沛,改薛为鲁,分沛置楚国,以东阳属吴国。景帝改吴为江都,武帝分沛、东阳置临淮郡,改江都为广陵。”按谭其骧先生考证:“故楚汉之际东阳郡,盖分东海南境所置”,再结合《汉书·地理志》关于泗水等四郡地理界限的记载,可以推断,秦朝所置东海郡,到楚汉之际,以淮河为界分为两个郡,淮河以北为东海郡,淮河以南、长江以北为东阳郡。 东阳郡的设立时间,《晋书·地理志》笼统记为“楚汉之际”,说明到晋代,东阳郡设立时间已不可考。按《汉书·高帝纪》所称为“故东阳郡”,而荆王刘贾受封在高帝六年(前201),距高帝五年(前202)项羽之败仅一年,所以东阳郡应为项羽所置新郡。盖当项羽初建西楚国之时,将秦东海郡一分为二,淮河以北区域为西楚东海郡,淮河以南、长江以北区域为西楚东阳郡。 《史记·灌婴传》有灌婴“渡淮,尽降其城邑,至广陵”的记载,高帝四年(前203),韩信攻下齐地后,灌婴对项羽后方之薛郡、东阳、东海等郡发起强大攻势,按当时淮河以南已为东阳郡,所以灌婴攻至广陵,进一步证明东阳郡属于西楚国。 陈郡本为楚地,谭其骧先生《秦郡界址考》:“郡境于《汉志》为淮阳国、汝南郡。”据谭先生的分析,结合《汉书·地理志》关于淮阳国、汝南郡的记载,可以看出陈郡之北界、东界、西界均与淮阳国、汝南郡范围相同,略有不同的是南界,谭先生所谓“惟汉之汝南有期思、弋阳二县,在淮水以南”。关于楚汉之际陈郡的归属,谭先生《西汉地理杂考》指出:“然秦之陈郡于十八王无所属,则必属西楚。” 事实上,陈郡并非“无所属”,而且陈郡属于西楚九郡之一当是确凿无疑的,这主要有以下依据: (1)陈郡下辖之项县是项羽家族封地 《史记·项羽本纪》:“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汉书·地理志》之“汝南郡”条记载有“项,故国”,项县为西汉汝南郡下辖之县,因为汝南郡在秦代属于陈郡的一部分,以此陈郡下辖项县。项羽有浓厚的故土观念,既已自立为西楚霸王,岂会将自家先祖之封地给予他人? (2)项羽在陈郡设有陈令 考证陈郡为西楚九郡之一,最直接的证据莫过于项羽曾在陈郡设有官职。《汉书·高帝纪》记载有:“利幾反,上自击破之。利幾者,项羽将。羽败,利幾为陈令,降,上侯之颍川。上至洛阳,举通侯籍召之,而利幾恐,反。”陈令即陈县之令。陈县在楚汉之际有着突出的地位,陈胜反秦起义,建立张楚政权即以陈县为都城。项羽能在陈县置陈令,说明西楚国在陈郡能维持较为稳定的统治,直至项羽战死后,利幾才投降。 周振鹤、岳庆平两位先生均认为南阳郡属于九郡之内,但是缺乏史料依据。周先生的观点为:“钱、姚、刘三家皆不数南阳,钱、刘二家不数陈郡,不知此二郡虚以待何人?”没说清楚南阳属于西楚九郡的史料依据。岳先生的观点则是:“南阳郡部分地区属楚地,占有南阳地区又能保持对关中的压力,因而,项羽极有可能将南阳郡纳入西楚的封域。”这仍属于推测的结论,也没有确凿的史料作为支撑。然则南阳郡究竟是否为九郡之一,还是要从史书中寻找答案。 项羽分封诸侯,初建西楚国之时,南阳郡已被刘邦部将王陵占据,主要依据有二: 《史记》卷十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安国侯”条:“(王陵)以客从起丰,以廏将别定东郡、南阳。” 《汉书》卷四十《王陵传》:“及高祖起沛,入咸阳,陵亦聚党数千人,居南阳,不肯从沛公。” 由此可见,王陵以刘邦部将的身份随军西进,配合刘邦攻下南阳郡后,并未与刘邦一起西入关中,而是脱离刘邦形成一股独立的势力。因此王陵既不属于刘邦,也未从属于项羽,而是两股势力争夺的对象。据《汉书·王陵传》的记载,项羽曾“取陵母置军中,陵使至,则东乡坐陵母,欲以招陵……项王怒,烹陵母。”因项羽杀王陵母亲,王陵迅速倒向刘邦,南阳郡也为刘邦所控制。 对于南阳郡的归属,谭其骧先生《西汉地理杂考》指出:“然其实南阳实为王陵所据”,韦一在《西楚九郡考》一文中也认为:“项羽封王之时,王陵独据南阳郡,既不从汉,又不从楚,故项羽不得以南阳封人。”结合上述史料考证,既然项羽从未控制过南阳郡,南阳郡自然也不属于西楚九郡之内。 综上所考,西楚九郡之未定二郡应为陈郡、东阳郡,而史家广泛争论的吴郡、南阳郡,不属西楚九郡之内。 三、变动之中的西楚国疆域 上文主要讨论了西楚九郡中的未定二郡。又正如本文开篇所言,西楚国其实不仅九郡之数,楚汉战争期间,随着形势的变化,西楚国的疆域时有赢缩。如果跳出“九郡”的惯性思维,而从历史发展的视角考察西楚国疆域的因时而变,无疑会对西楚国的研究有新的认识。 九江郡原是英布的封疆,项羽分封十八诸侯时,以英布“常为军锋。项王封诸将,立布为九江王,都六”。高帝三年(前204),英布叛楚归汉,“于是杀楚使者,因起兵而攻楚”,项羽派遣项声、龙且进攻九江郡,最终控制了这一区域:“数月,龙且击淮南,破布军……楚已使项伯收九江兵,尽杀布妻子。”由此可见,英布受封九江王在高帝元年(前206),项羽击败英布、攻占九江郡在高帝三年(前204),此后九江郡一直归属西楚国,直至高帝五年(前202),垓下之战前夕,刘邦从兄刘贾渡淮,围寿春,“诱大司马周殷,周殷反楚,遂举九江兵与汉击楚”,英布才从项羽手中夺回九江郡。以此判断,九江郡属于西楚国下辖之郡应有三年时间。 琅邪郡之范围,据谭其骧先生考证:“西界辨见齐郡。西南当有《汉志》东海之费、南城、即丘、利成……其后析其东北境为胶东。”按谭先生的考证,秦置琅邪郡范围包括西汉之琅邪郡、城阳国。而欲考证琅邪郡是否为西楚国所辖,当先梳理琅邪郡与齐地三国的关系。 项羽所分封之齐地三王的疆域,《史记·项羽本纪》、《资治通鉴》都有记载,内容大体相同,而《通鉴》更为详细。《资治通鉴》卷九:“徙齐王田市为胶东王,都即墨……故立都(田都)为齐王,都临淄……故立安(田安)为济北王,都博阳。”又齐地在秦代的郡置,据谭其骧先生考证:“齐分济北,琅邪分胶东,齐七十余城,分隶四郡”,即济北郡、齐郡、胶东郡、琅邪郡。 齐地三国所占之地,当为济北郡(治博阳)、齐郡(治临淄)、胶东郡(治即墨),后田荣吞并三国,独占三齐之地,语在《资治通鉴》卷九。齐地局势虽有变化,但始终都在三郡范围之内。以《资治通鉴》卷十的记载为例,高帝四年(前203),韩信东攻齐地:“袭破齐历下军,遂至临淄……齐王引兵东走高密……田横走博阳,守相田光走城阳,将军田既军于胶东。”按高密为胶东郡辖县,博阳为济北郡郡治,韩信、灌婴击败齐楚联军,最终也是以定千乘(齐郡辖县)、胶东为最终战果。 由此可见,楚汉之际,三齐之地始终不包括琅邪郡。按项羽所封十八王都未领有琅邪郡,但琅邪郡西界为薛郡,南界为东海郡,此二郡都是西楚国下辖之郡,因此琅邪既不属于三齐王,则必然为项羽占据。考琅邪郡归属西楚国的时间,应是项羽于高帝二年(前205)率军北击自立的齐王田荣时所占,其情形略同九江郡。 综合上述考证,可以基本复原西楚国的疆域变迁过程,即西楚国从高帝元年起,至高帝五年项羽败死,立国凡五年,按其疆域赢缩,可划分为四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高帝元年(前206),项羽自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正式建立西楚国。 第二阶段:高帝元年至三年(前206—前204),这是项羽势力的扩充期,西楚国先后于高帝二年(前205)占有琅邪郡,高帝三年(前204)占有九江郡,至高帝三年,西楚国同时拥有十一郡,是为项羽势力的极盛时期,也是西楚国的最大疆域,如下图所示: 图一:西楚国疆域图(前204年) 第三阶段:高帝四年(前203),随着战争形势的逆转,西楚国丧失大片领土,彭越袭扰东郡、砀郡,灌婴又在淮北发动攻势,横扫西楚国东部之薛郡、东海、东阳、琅邪四郡,除薛郡外,其余三郡均被灌婴攻占。 第四阶段:高帝五年(前202),楚大司马周殷据九江郡叛楚,楚失九江郡,是年项羽战败身死,西楚国全境并入汉朝。 表二:西楚国疆域变迁表
本文结论:项羽之“西楚九郡”,应为梁地二郡,即东郡、砀郡,楚地七郡,即陈郡、薛郡、泗水郡、鄣郡、会稽郡、东海郡、东阳郡。而除此九郡外,西楚国还曾控制有琅邪郡、九江郡,合为十一郡,是为项羽西楚国之极盛疆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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