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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食录》浅译之《雷葬妇》

 立仁重返 2016-08-18

《耳食录》浅译

立仁

耳食录卷四

《雷葬妇》

新建有妇人顾氏。其夫洪某,车慵也,事母甚孝。母老且盲。洪每慵得钱,则市酒肉归,使妇为母作食。妇素不职而好馋。夫不在,辄凌君。夫所市食,辄先自啖过半,以少许食姑。姑虑儿怒将虐妇,秘不以告,叹息而已。洪卒不知。

后妇产一男,数月矣,馋愈甚。洪市切面归,令妇熟以进母,而洪仍御车他所。面既熟,妇食毕。姑索食,妇无以应,欺其盲不辨物,乃烹蚯蚓而进之。姑食,大呕吐。忽烈风暴雨,雷震一声,失妇所在。

雨既霁,洪御而归。过石山,见一*体妇人——乃其妻也,——腰以下葬于石中,周身皆石,宛如熔铸,力拔不得出。问其故,喑哑不能言。亦不死,双目炯炯,环转视人,蠢然一物矣。石旁雷书二十四字深入石中,类镌刻,其文云:

埋半身以存孤,豁双乳以哺子。日一食以延生。终三年而击死。

洪日抱儿就乳,并挈饮食而饲之,日止一餐,遵雷教也。

观者如堵。环视不得近,近则有物拽之仆,亦可异也。

三年,雷复击妇死,暴尸于外。遍体焦烂,蚯蚓嘬之。而石缝仍合如故。

非非子曰:不孝之罪,上通于天。雷神殛之,易易耳。第妇当诛而洪宜有后,洪贫不能再娶也。洪贫不能更召乳媪也,则子必死而洪无儿,足诛其妇并杀其子,杀其子竟绝其嗣矣。非所以报孝子也。于此见天之妙用,于此见雷之苦心。

 

译:

江西南昌新建县有一个姓顾的妇人。其丈夫洪某,替人赶车为生,对母亲很孝敬。母亲上了年纪并且双目失明。洪某挣了钱,常买些酒肉回来,让媳妇做给母亲吃。那妇人本不是一个好媳妇,好吃懒做。丈夫不在家时,以家长自居。丈夫买回来的食物,她总要先吃一大半,剩下一点给婆婆吃。婆婆担心儿子生气将会虐待媳妇,从不将这些事告诉儿子,只是自己叹息而已。洪某始终不知实情。

后来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几个月了,妇人嘴更馋。洪某买了点切面回来,让妇人煮给母亲,自己又赶车出门去了。切面煮熟后,妇人一个人吃得精光。婆婆要吃,妇人没办法应付,欺负婆婆眼瞎看不清东西,就煮了一些蚯蚓给婆婆。婆婆吃下,呕吐不已。忽然间狂风暴雨,一声惊雷,妇人不见了。

雨过天晴,洪某赶着车回家。路过一座石山,见到一个光着身子的妇人——正是他的妻子,——腰以下陷入岩石中,前后左右都是岩石,就如熔铸进去的,怎么也弄不出来。问她怎么回事,已经口哑不会说话。也没死,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看人,但完全是一个不知人事的蠢然了。岩石上有被雷击出的二十四个字深入石中,像是镌刻,内容大意是:

只埋半身露出双乳是为了给孩子喂奶。每天给一餐饭延续生命。满三年当击死。

洪某每天抱儿子去吃奶,并带去饮食给妇人,一天只送一餐,不敢违抗雷神的告诫。

围观的人很多。但只能远观无法近前,人若往前凑合就会感觉有东西拉住腿而摔跤,也挺奇怪的。

三年后,雷将妇人击死,暴尸于野外。遍体焦烂,蚯蚓来蛀。而岩石回复了原来的样子。

非非子说:不孝之罪,上可通达天庭。遭到雷殛,是很常见的。但妇人当诛而洪某应该有子嗣,洪某家贫不能再娶,更因贫穷请不起奶妈,婴儿无奶吃必死而洪某也就无后了,诛其妇等于一并杀了婴儿,杀了婴儿也就绝了洪某的子嗣。这不是孝子应有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老天的神妙,从中可以看出雷神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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