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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业传道】公司制or传统律所区别不小!年轻律师如何能在入行时选对律所?

 chialeewei 2016-08-20




作者:吴迪迪

来源:律新社

授权 律所管理资讯 发布



众所周知,律所的能人很多,因此,律所也成了最难管的一个地方了。

不同凡响的公司制之路”,曾是业内很向往的模式,统一案源,统一分配,但律新社在采访中发现,这也让不少年轻律师陷入纠结,公司制意味着自己起初很安稳,但后来是否能独立接触客户,展露个人才华,也成了很多律师疑虑的问题。去,还是不去?

 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 

有人说,自我管理能力强的,可待在传统律所;自我管理能力差,宜去公司制;有人说,有靠谱老师、成熟圈子,经济负担较小的,就待在传统所;有人说,想逼自己不得不更努力,就去传统所;

有人说,所谓公司制,就是有案源的律师聘上几个律师或助理一起干活,抑或没案源的律师聘来几个律师或助理找活干;还有人说,如果你是X二代,怎么选都行啊……其实说穿了,年轻律师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最终取决于你内心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三石律师事务所庄毅雄律师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公司制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往往主打一些适合标准化的业务。

在公司制的管理模式下,年轻律师就类似于公司里的员工,从事某一些专业领域或某几项具体工作,更加地强调团队分工与写作;而传统律师事务所,往往主打诉讼争议等较难标准化的业务。

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年轻律师就类似于自主创业者,需要靠个人解决案件所有问题,更加地强调个人的素质与能力。因此对于年轻律师来说,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很重要,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要和律所管理方式相匹配。

 五大优势 利大于弊 

“公司制律所打动我的是招聘广告里那句话:你不需要为案源发愁,事务所会为你提供案源;你不需要整天东奔西跑,事务所可以提供强大的后勤支持,律师只做专业的事情。”一位年轻律师如是说。

大学毕业便选择进入公司制管理律所的郭蔚律师,现在已经是里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十几年来,在经历了从年轻律师到管理人员转变的他看来,年轻律师选择进入公司制管理的律所主要有五大优势,且利大于弊。

1、对专业发展方向更有掌控力

郭蔚说,几乎每个怀揣梦想的年轻律师都有自己的专业偏好,当他进入传统的律所时,专业却由不得他选择——“一切看客户需求”;而在公司化管理的律所里,在年轻律师应聘的那一刻,就可以选择他的执业方向。“

一般来说,公司化管理的律所业务分类比较明确,年轻律师可以选择专攻的方向,不用逼自己做什么都懂一点的律师,而可以努力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

2、不用拼运气,不只靠跟对师傅

新手上岗培训严格、带教老师是否尽到义务被纳入考核,这是公司制管理律所的一大特色,也是传统律所“靠运气”、靠跟对师傅所不能企及的优势。

郭蔚说,在传统的律所里,跟的师傅好不好,要看师徒眼缘,看师傅喜好,更看个人悟性,一不留神,年轻律师就可能被“自生自灭”了。但在公司制管理的律所里,”带教”纳入了考核机制,合伙人不仅有为律所创收的义务,还有招兵买马、培育新人的责任。

“有些年轻律师前来应聘,不仅仅注重收入多少,还关注自己能在此学到什么,这即是为什么里兆律所目前虽然规模不大,但对年轻律师吸引力不小的一大因素。“

3、稳步晋升,有目标有盼头

在公司化管理的律所里,“晋升”变得有章可循,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规章制度明晰看见自己发展的前景。“比如工作七年后,便可以升到初级合伙人,而不是像传统律所那样,等某个合伙人退休了,你才可能接班。”

郭蔚认为,在公司制律所里待过的年轻律师将更适应企业的节奏。不少年轻律师有了一定的积累后,就跳槽去往企业做相关法务工作,颇受欢迎,因为他们在律所里,就已经适应了公司化运作的模式。他们的路,更广阔了。

4、刚出校门,不愁生计

年轻律师刚入行时,最现实的需求即是维持生活开销,公司制管理的律所完全没有这样的后顾之忧。

回忆当年,虽然刚入行,但我有固定工资可以维持生活,不必为了急于开发客户源而焦头烂额,这是我推荐年轻律师选择公司化管理律所的最大理由!”郭蔚感慨,在传统律所里没有案源就代表着没有收入,年轻律师往往要花上数倍努力,才仅仅能维持生活。

5、无须恶性竞争,工作氛围融洽

十几年来,郭蔚在公司制律所里工作飞最大感受是氛围好。因为大家资源共享,一个锅中吃饭,鲜见恶性竞争。然而,在一些传统律所里,则常会出现“我拿不到的案源,决不给你拿到”等不良竞争。

当然,“一个锅中吃饭”并不代表报酬同一,律师间的奖金比例差异会很大,努力的年轻律师,奖金收入甚至可超过初级合伙人。

诚然,公司制也并非“完美”,凡事有利就有弊,选择终将以人为本。郭蔚又表示,如果你是一位向往自由自在,不想坐班,讨厌条条框框的年轻律师,那么传统律所也许比较适合你;

如果你能找到一位非常好的带教老师,他愿意无私传授与分享,而你个人能力又较强的话,那么传统律所蛮适合你;如果你是名个性化极强的年轻律师,希望寻求突破式发展,那么,传统律所更适合你。

 鸿鹄之志不做万金油,打造专家中的专家 

上海虹桥正瀚律所官网上,“公司制”三个大字标志着他们坚持“一体化”公司制管理模式的决心。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至少连续8年获得中国官方最高褒奖、人均业务营收达到上海律师人均收入的3倍以上、合伙人人均营收进入国内顶尖水平……在正翰看来,这些获得正因为他们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公司制管理。

虹桥正瀚所主任倪伟律师认为,与国外律所相比,中国的律所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绝大部分律所采用的是单打独斗的提成制模式——律师只为自己工作。其优势是事务所对律师几乎无需管理。

而这,也正是它的致命缺点——提成制模式下,无论律所规模多大,客户聘请到的只是单个律师或其带领下的小团队。更重要的是,单个律师为满足其所有客户的不同需求,不得不成为一名“万金油”律师。而客户聘请律师的目的,总是希望找到真正的专家,甚至是专家中的专家。

他提出,律师和助理之间是一种师徒关系,不但律师面临着“带出徒弟饿死师傅”的尴尬,助理也怀揣着先偷师学艺,待羽翼丰满时当另立炉灶的心态。于是,年轻律师难以快速成长,老律师也得不到团队的有力支撑。用公司制消除合伙人之间的“你”、“我”边界,让合伙人真正融合起来,把事务所变成一个真正的团队——这就是公司化管理模式。

当然这是很多律师事务所主任都希望看到的,但也是实践操作中最难的。律新社了解到上海几家公司制律所,在运营中也依然有很多头疼的地方,焦虑恒存。

比如,公司制律所的年轻律师是执行好手,但是在开拓上业务能力也不足,而且公司制品牌化的过程中,创始合伙人的品牌度最响,年轻律师做个人品牌的能力不足,推动律所品牌建设的过程基本靠老的来做。

长期居于“温室”,一些年轻律师的群体,一些合伙人里里外外都要管,深感疲惫。为此,一些公司制律所都在积极寻求有经验的“老法师”来帮助解决管理问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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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迪迪,律新社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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