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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泠印社书画篆刻院】俞丰先生谈碑帖

 青木森森 2016-08-21



1972年生,祖籍上海。《书法》杂志特约审读、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研究所书法硕士生《金石学(碑帖导读)》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国家艺术基金培训班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上海文物博物馆学会会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上海诗词学会会员、上海楹联学会会员。



2016年8月19日,俞丰先生受邀为西泠印社书画篆刻院骆芃芃篆刻高级研修班第三季课程授课。在课程中,他讲到了读帖的方法,并结合自己多年来对碑帖的研究,分享了一些自己独到的见解。他特别提到在经典碑帖解读中发现的若干认识误区并加以勘正。


试说经典碑帖中典型的认识误区


 “史晨前后碑”之说应予纠正



▲《史晨碑》


     《史晨碑》只是一碑,无论从形制、内容和书写者来看,两面为同时所刻,而且前后相连,不能割裂,因此必须纠正“前后碑”之说。

      “前碑”所刻是鲁相史晨上呈朝廷的奏章,“后碑”则叙述了史晨祭飨孔庙和修缮孔宅等情况。

       前碑结束处恰好到达行尾,因此看上去似乎是完整而独立的。其实,后碑中说“刊石勒铭,并列本奏”,“本奏”指的就是前碑,“并列本奏”一语,明确说出两面是前后相连的。

       之所以前刻奏章,后记事实,乃因为奏章是上奏朝廷的,按古代礼制的规定,理应置前。


《宣示帖》不是“表”



▲《宣示帖》


此帖并不是锺繇直接上给曹丕的表章,而是在上表章之前,向朝内某执事者(或即是尚书)征询意见的书信。

第一、此信不符合表章的格式。所谓“表”,是特指臣子上奏皇帝的奏折,正如《蔡邕·独断》所说:“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下言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钟繇的《贺捷表》《荐季直表》是符合“表”的格式的,参看两帖,明显可见不同。

第二、此信中不自称“臣”,而称“繇”(“繇始以疏贱”),将对方称“君”(“愿君思省”、“节度唯君”),这在给皇帝的表章中是绝对不允许的。

第三、信的末尾说“恐不可采,故不自拜表”,明确说明了此信的目的正是在上表之前征询意见的。



钟繇 《贺捷表》


《天发神谶碑》不是“碑”


▲《天发神谶碑》


▲《天发神谶碑》复原展开图


“碑”和“碣”的区别


《说文解字》曰:“碣,特立之石。东海有碣石山。”可以说“碣”是“碑”的原始形态。

这种刻石形式流行于秦汉三国时期,《泰山刻石》《琅琊刻石》《天发神谶碑》《禅国山碑》等都属于此种形式。

唐代以后就将“碣”与“碑”的概念混淆了,所以现在统称为“碑”。


《兰亭序》不能算古文经典



▲《兰亭序》


龚自珍“尝写文目一通,付子宣曰:‘此家弦户诵之文也”,羲之斯《序》与《太上感应篇》、《〈文选〉序》皆列其数。

窃谓羲之之文,真率萧闲,不事琢磨,寥寥短篇,词意重沓。

顾羲之于字体不肯复犯,而于词意之复犯,了不避忌,岂摶心揖志在乎书法,文章本视为余事耶?

《文选》去取之故,未敢揣摹;然张习孔《云谷卧余》卷二云:“六朝文章靡陋,独王逸少高古超妙,史言韩昌黎‘起八代之衰’,吾谓不当先退之而后逸少”,则毋疑为庸妄语耳。

                                                                                    ——  钱钟书《管锥编》


《华严疏卷》不是黄庭坚原创文字



▲黄庭坚 《华严疏卷》


云门抽顾颂,衲僧眼皮重。眼皮(重),七八量雷车打不动。打不动,抽顾颂。时念弥陀三五声,追荐东村李胡子生天,西山里孟八郎强健。福田院里贫儿叫唤:“乞我一文大光钱!”

巽上人为华严作佛事,又持此轴来,乞作小疏。予以为鹭鸶股上不胜下刀,可持此字去,有能以百千助缘事者与之。鲁直题。

                                                                                  ——《华严疏卷》内容


此卷上半段所录乃北宋云门宗蕲州五祖戒禅师所作的一首《抽顾颂》,见载于北宋李遵勖编《天圣广灯录》卷二一《蕲州五祖戒禅师》:

因僧问云门抽顾,颂云门抽顾,衲僧眼皮重。眼皮重,七八量雷车打不动。打不动,抽顾颂。时念弥陀三五声,追荐东村李胡子生西天,山里孟八郎强健。福田院里贫儿叫唤:“乞与我一文大光钱。”

另外,南宋法应集、元代普会续集《禅宗颂古联珠通集》亦载有此颂,文字略异。


《苕溪诗卷》定名的纠正



▲《苕溪诗卷》


      书此卷时,米芾应在常州境内。其诗题称“将之苕溪”,诗中又有“襟向卞峰开”句,均表达即将前往湖州的意思。又考诗中有“懒倾惠泉酒”、“句留荆水话”两句,“惠泉”指无锡,“荆水”指宜兴,北宋时均属常州。

       此卷是米芾即将离开常州前往苕溪(湖州)时所书写的自作赠别友人之诗,共六首,均是五言律诗。此卷历代以来习惯称为“苕溪诗”,因此至今不少书刊认为作于湖州,这一认识是错误的。其实卷中诗文所述,主要是米芾在常州半年的感受,仅略微谈到将要前往湖州的意思。称作“苕溪诗”,已经约定俗成,无法改变,但在阅读这些诗作时,必须认清这一史实,才不会误解诗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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