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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丨唐山供电公司4.1触电事故分析报告

 草原陈晨 2016-08-22


声明




   4月1日11时30分,国网冀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220千伏罗屯变110千伏兴东二线113线路停电检修,站里进行113-2刀闸检修,加装站端避雷器,一名检修人员(男,54岁,唐山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职工)在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6年4月1日,唐山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变电检修三班进行220千伏罗屯变电站兴东二线113-2刀闸检修工作,兴东二线停运(兴东一、二双回线同杆并架39.02公里,兴东一线在运行中)。变电运维人员在做完相关安全措施后,合入113-17、113-27、113-47接地刀闸。11时,运维人员许可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芮X组织工作班成员(共4人)列队唱票并分配工作任务,工作班人员陈XX (死者,男,54岁,高中文化,1981年参加工作,全民工,变电检修高级工)、陈X负责刀闸连杆轴销的加油、检查,孟XX负责机构清扫,芮X负责监护。陈XX在113-2刀闸架构上工作。11时30分左右,陈XX在打开113-2刀闸A相线路侧连接板时,线路侧未挂接地线,造成感应电触电。15时10分左右陈XX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陈XX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超出工作票范围,在线路侧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擅自将113-2刀闸A相线路侧接线板拆开,失去接地线保护,导致陈XX感应电触电,属严重违章,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本次作业未认真全面分析现场作业安全风险,工作票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风险分析不到位,风险控制单流于形式。现场工作负责人未履行职责,监护不到位,现场作业失控,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班成员安全意识、责任心不强,没有制止现场违章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三、暴露问题

事故暴露出唐山供电公司安全生产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从领导层、管理层到作业层在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1.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层安全管理深度不够,抓安全工作不实,对安全生产调查分析研究不够,存在高高在上,工作浮躁现象。管理层管理粗放,安全管理要求和标准层层折扣,生产管理与实际脱节,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2.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票填写、审核、批准等环节未起到把关作用,工序质量控制卡、风险事件与控制措施单套用模板,指导性、针对性不强,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未得到认真执行,《安规》、“两票三制”执行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存在马虎敷衍现象。

3.风险分析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不强,安全风险未能及时识别,未认识到同杆并架运行线路产生的感应电影响,未辨识出拆除线路侧连接板失去接地线保护导致触电风险,未采取针对性措施,安全风险分析、辨识、防控能力与安全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4.现场管控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危险点不清楚,作业行为不规范,松散随意、冒险蛮干、习惯性违章等顽疾依然存在,随意增加工作内容、扩大工作范围,现场安全失控。专业管理、安全监督各环节把关不严,管控缺失,管理人员履责不到位。

5.现场监护不到位。工作负责人责任心不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不到位,未能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有效履行现场安全监护和管控责任。工作班成员在作业中未能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规》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未能及时有效制止不安全行为。

6.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部分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技术水平低下,缺乏足够的危险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技术培训开展不够,现场业务技能、安全技能不足,安全防护能力差。

7.安全检查不到位。唐山公司开展春季安全检查不力,监督检查不细,反违章工作不严,隐患排查治理不实,安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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