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兴夫22日在浙江沪杭甬中期业绩说明会上表示,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后,不会就此免费,还将继续收费,“相关方案去年就已经提出,但因为比较敏感,所以还没有推出来 ”。 资料显示,去年7月交通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原设定为最多收费15-30年的收费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收费期限,各公路还清债务后,也将继续长期收取养护费用。 和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比,修订稿最引人注目的,在于对收费年限契约的重置,从现行的“收费期满后,必须终止收费”,变更为“继续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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