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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

 简简单单336 2016-08-25

企业财务管理常见问题及改进建议
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一)

企业财务管理常见问题及改进建议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所行使的直接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收入管理、分配管理等。资金运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货币表现,所以那里有资金运动那里就有财务管理,那里有经营管理,那里就有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具有三大基本功能:资金管理功能、成本控制功能、监督控制功能,三大功能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状态对于企业经营和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物业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常见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以下文章中所指的问题不针对任何特定单位,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1、经营者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

问题的表现:一是、有的经营者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偏好于行政手段,以自己的意志为行动准则 ,财务管理意识淡薄,随意性强;二是、有的过于“放手”,让部门各自为政,没能沟通部门职能间的内在联系,财务管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大打折扣;三是、有的不懂得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机构和企业内控的中心,没有给予必要的授权,也没有提出任务和要求,只满足于算账、出报表;四是、有的经营意识停留在规模扩张上,试图多接项目出效益,不重视提升管理出效益,结果项目多了效益还不见好;五是、有的经营者重服务质量轻经营质量,只关注维修保养、清洁绿化、保安这些具体服务,没有认识到经济效益是物业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不顾亏损创品牌,创出的只是一个亏损的品牌,一个不可能持久的品牌。

主要的原因:一是、经营者领导能力方面有缺陷。比如,经营管理中偏好于行政手段,以自己的意志为行动准则 ,随意性强,不会得用人,不知道经济手段和专业技术手段对经营管理有更强大的威力、作用更有效;二是、经营者管理能力方面有缺陷。比如,对部门过于“放手”,缺少全面系统的管理思想,他们不知道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没有建立起各条线的相互联系和协调,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三是、管理者缺少某些方面的知识有缺陷,比如

主观武断的和不重视财务,可能是工作作风的原因,也可能是缺少财务知识的原因,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会计是如何记录企业经营的信息,不知道这些信息对经营管理的作用。

2、财务部门建设薄弱,财务管理能力不强

问题的表现:一是、部门技术力量配置较弱,有的物业企业把财务部的作用定位在收支、记账、出报表,所以对财务部没有较高的要求,所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管理能力差,无法满足财务管理需要;二是、人员配置不合理,或人员偏少,免强应付会计管理,没有力量从事财务管理;或人员偏多过,工作量不饱满,加上财务管理肤浅简单更显人浮于事;三是、部门分工不合理,往往以会计工作进行分工,疏忽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设置;四是、缺少具有财务专业管理能力又熟悉物业管理业务的人才,在内部财务控制中显得力不从心。五是、下属企业,如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相对独立财务人员听命于单位领导独立性难证保证。

主要原因:领导重视是财务部的外部环境,部门人员尤其负责人的知识和能力则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

3、制度不健全或贯彻不得力,

问题的表现:一是、有些重要制度缺失,如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有的企业有财务制度,但没有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造成财务管理运作困难;二是、管理制度不配套,有的物业企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但因这些制度都比较宏观比较原则,没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套支持,如:采购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会计内控制度等,管理控制不严密,漏洞较多;三是、制度内容与管理实际相脱节,不能满足管控要求,如:内容能体现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但与物业管理行业实际需要相脱节、关键控制环节内容缺失或不全等。四是、制度贯彻执行不力,这种现象比较多见,或制度在实际管控中未真正执行,或制度执行时把握过松过宽,致制度钢性不足,灵活有余,使制度形同虚设。

主要的原因:一是、管理层或财务负责人对制度建设存在重视不够或疏忽的情况;二是、制度建设的管理不善,首先,制度设计人员知识和能力的原因,制度设计有缺陷,其次未经必要的程序如调研、草拟、讨论、评审、批准、发布等,

形成的制度质量不高;三是、制度制定和修订时考虑管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足,全局性的重要制度应该满足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局部性的和重要制度的细则则必需满足内控体系的需要;四是、制度的修订、升级不及时,制度制订后长期未进行修订,管理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未作跟进,致使部分内容失效;五是、制度执行时弹性过大,因人因事把握尺度不严一致,久之导致制度失去严肃性。

4、业务建设差,业务基础薄弱

问题的表现:一是、有的财务部门依法建帐不到位,明细科目设置过于简单,明细账目不明细,数据过于宏观笼统,甚至不准确,统计分析困难,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信息;二是、有的财务部门重会计轻财务,只关注记账、出“三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少各种财务分析报表,忽视了财务的监督控制职能;三是、有的财务部门经济核算粗糙,没有按管理项目做经济核算,即没有项目经济核算报表,也没有账目明细数据统计分析,无法知道每个项目的经营情况,不利于项目的分析考核,也无法满足业主公布账目的要求,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四是、财务控制功能淡化,不能发挥作用,有的财务部自身财务预算工作不到位,对基层也没有实施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成本费用控制等措施,有的管理项目长期亏损没有对策。

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财务人员尤其是部门经理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较低,与任职要求有差距;二是、工作标准低,有的并不是人员素质问,而是工作标准定位较低造成的;三是、基础建设没搞好,先天不足,难以达到高质量的工作水准;四是、对物业管理行业财务不熟悉,沿用了过去所从事的工业会计或商业会计的办法。

5、财务控制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低下

问题的表现:一是、财务部门自身控制不到位,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不相容职务分离不严格,时有舞弊情况发生;二是、财务预算制定不科学、不准确,甚至与企业经营目标相左;对各条线的经营预算,因缺泛基础数据,拿不出自己的意见,往往任其自由,只起一个统计汇总的作用,因而从制定预算开始就控制不力;三是、对各条线运营的控制参与不深,如:对他们管理制度规定的缺陷、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成本费用超预算及预算外开支未管控等监督控制不严;四是、对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不能及时提出预防措施等。

【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

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企业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如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缺少相应的细则、规定或流程配套、内控体系未建立或内控机制不健全;二是、对财务部门的定位和要求偏低或领导支持不够。如:对财务部的工作目标定位偏低或不明确;对财务部的职能、权限规定不明确或不准确,财务实施管控缺泛依据;对财务部与各经营管理部门的关系梳理不清楚,协调与支持不够;三是、财务部门建设和管理比较薄弱,如: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制度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或没有建立或内容不健全,部分财务人员素质不高,部门内部管理不严,工作质量欠佳等;四是、财务控制手段比较单调,如:全面经济核算、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内控管理等科学手段或没有实施、或虽已实施但实施中的管控不严,效果不佳。

二、上述存在问题的对策

财务管理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存在问题的对策也并非一言两言可以说得清楚,以下仅对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一点思路。仅供参考。一些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如:如何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如何加强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如何加强物业管理中的内部控制等,将在后续的探讨中专题讨论。

1、经营者要重视运用财务管理手段

1) 提高经营者自身的财务知识能力。经营者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财务知识,有条件的可参加专业培训,没条件的应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学习,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懂财务是重视财务管理的前提;

2) 要关注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把财务管理控制手段融入企业的制度、规章、规范、流程,形成完整的控制体系;

3) 明确财务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要明确各部尤其是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的责任和权力,为全面实施全过程财务控制进行科学分工和合理授权,以此为基础建立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度。

4) 明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要明确提出企业阶段性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作为制订企业预算管理的依据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2、加强财务部门和财务队伍建设

1)要选好财务部经理。要选择思想道德好,财务业务能力强的人担任财务

部经理,优先任用财务业务好,又懂物业管理的复合性人才。财务部经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人物,也是财务部门的领头羊,俗话说“将熊熊一窝”,强将手下无弱兵,一定要严格把,选好财务部经理;

2)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部门管理。 一要,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两个基本制度。依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应制定,需要修改的应修改。二要,建立和健全与二个基本制度相配套的文件。文件包括各类制度、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如:《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仓库(存货)管理制度》、《现金报销制度》等,以此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三要,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内部管理。财务部是企业财、物的管理机构,肩负当家理财管钱管物的重任,由于接触钱物的便利,管理不当反而容易成为舞弊的重灾区(见附件一:<会计舞弊的表现形式>)。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等,明确部门工作规范和财会人员行为规范,把部门建设建立在制度和规范的基础上。

3)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和管理能力。一要、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素质。二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再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鼓励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学习,深入学习和研究财会法规,学习财务管理新技术,熟悉驾驭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管理网络化新技能。三要、鼓励财务人员努力学习物业管理知识,成为思想素质高、精通财会业务、熟悉物业管理的复合性管理人才。企业应有计划地选派品德好业务好的财务管理人员参加物业管理培训,安排他们下项目挂职锻炼学管理,为企业准备高水平的后备干部。

4)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为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规范的内容应不少于: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业道德、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电算化管理、凭证记账、财务报告、会计监督、内部管理等内容。(见附件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加强企业会计内部控制

不少企业财务部重会计、轻财务,只关注记账、核算、出“三表”,却忽视

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二)

CW-ZD-01

财务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均应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公司发布的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与本规范有抵触的部分,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第四条:本规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章 会计核算制度

第五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采用公历制,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条:会计原则一律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七条:记帐方法一律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八条:公司的各项财产不论市价是否变动,均按实际成本或支出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调整帐面价值。

第九条:公司设专职的财务人员,配备会计及出纳,如实核算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

第十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已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对本公司实行财务监督。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或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由财务部主管开具“不合格处置报告”。

财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会计、出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负责监交;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总监负责监交;财务总监办理交接手续,须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第三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 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二) 个人的劳动报酬;

(三)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 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十九条: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上述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因特殊情况,须同时征得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批准。

第二十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5天的日常开支,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3万元,超过部分必须当天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现金收入不允许坐支(即从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须同时征得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不准挪用公司资金和白条抵库(即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以借条抵作库存现金不归还者),发现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

违反上述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将视情节轻重,作记过通报,直至辞退,触及刑律,送公安、检查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有权签字的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未经批准而超过还款期限未还,在工资中扣还【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出借公司帐户和支票套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收付现金时要认真审核,各原始单据的印鉴要清晰,大小写相符,无涂改,审批手续齐全。

第二十六条:出纳人员应当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四章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
会计专硕
会计专硕
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
会计学习班
会计学习班
五年制大专学校
五年制大专学校
二本院校补录
二本院校补录
会计培训
会计培训
库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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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院排名
大专学院排名

第二十七条:对支票、汇票、电汇单等银行空白票据,要视同有价证券造册登记,由出纳保管,不得事前在票据上盖好印鉴,遗失票据应及时向开户行挂失止付,更换印鉴。

第二十八条:支票一律记名,使用期为10天,支票金额的起点为1000元。

第二十九条:领用支票、汇票、电汇单等银行票据,要填写“支票领用登记簿”,然后,将票据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对不能立即确定金额的,须在支票上写上限额),同时,票据领用人须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及在票据票根背后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银行单据使用后,需及时进帐报销(时间不超过五天),每月由出纳清点一次,以防非法他用,发现已支取的银行票据未进帐报销的,须及时催办。月初向主管领导汇报银行票据管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交财务主管保管,私章、银行票据、税务发票、收据交出纳保管,印章保管人休假或临时外出需要将印章移交他人保管时须办理移交手续,应设立“印章移交登记簿”,载明移交的时间和收回时间,由接收人或移交人签字,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私章及银行票据、税务发票、收据等绝对不能交给1人掌握。

第三十二条:对一些急需付款但付款手续不齐的付款,须由经办人作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承诺补办(说明补办期限),财务以各种方式(如:打电话等)征得有权签字领导认可方可付款,经办人必须在补办期限内补齐有关手续。

第五章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应于次日送存银行;除按规定通过现金进行结算外,其余收入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条: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向银行借款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有权签字人签署所有文件。

第三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应收款及预付款的控制,及时回收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十六条:日常的各项支付,应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未同时征得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不得从收入款项中直接支付(即坐支),不得挪用、借用收入款项。

第三十七条:借用差旅费及市内不足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借款,应由经办人在返回单位五天内向财务部门结帐,没有特殊情况逾期不归还的,应从经办人的工资、奖金中扣还。

第三十八条:按期缴纳各项税款,接受税务及审计部门的指导与检查。 第三十九条:公正、公平、合理、准确地计算和分配利润,及时足额地向股东上缴利润。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二个条件:

(一) 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

(二)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保持原有实物形态。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一) 房屋及建筑物;

(二) 机械设备;

(三) 运输设备;

(四) 办公设备用具;

(五) 其他设备。

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暂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 房屋及建筑物25年;

(二) 机械设备10年;

(三) 运输设备5 -- 10年;

(四) 办公设备用具3 -- 5年;

(五) 其他设备3年。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审批程序和权限。

(一) 提出申请

购置固定资产前,应由购置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表上填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以及购置原因。

(二) 审批权限

1、固定资产单位测量购置价在1万元以下,由主管领导、财务总监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2、固定资产单位测量购置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还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程序和审批权限。

(一) 申请报损、报废

1、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说明报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原值净值以及报损、报废的原因;

2、有关设备管理部门技术鉴定并签署意见;

3、财务部提出意见。

(二) 审批权限

1、一次性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主管领导、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一次性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清理

公司财务部对各类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每年至少一次,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公司财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对盘盈、亏、毁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出售

1、出售除房产外的不需要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向社会或公司员工拍卖。拍卖所得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2、固定资产的转让、拍卖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与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相同;

第四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时,视责任人的情节轻重,由其资产净值的10% -- 100%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小公司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三)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会计制度不规范(四)

[篇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篇四: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记签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二)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三)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四)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五)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办理。报销会议费时须附有构成会议费的明细清单和到会人员名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加油费时须附有每笔业务清单。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要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凡有借款,但未报帐,不得再次借支款项,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避免跨年度报销。

十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并按月填制、报送收支情况表。

十四、委机关现金报销日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篇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

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

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

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①机关来客招待。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②招待餐标准。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6、经费支出报销。①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②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的原则,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等持发票到相关签字人员处审批。③票据报销实行月报制,当月票据当月结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为审批时间,逾期不予审批,费用自理。该条款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将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一抓到底。

7、财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每月将收支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以便领导掌握财政运行情况。

8、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行为,坚持财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加大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乱支、乱用及坐支现金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手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直接责任人工资挂钩,情节严重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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