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筑龙论坛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一般规定: 1、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单位未同意的情况下变更设计。 2、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建筑安装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设备器具等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4、所有材料、设备器具等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现场监理人员核查确认。需要按照省、市规定进行试验检测的,必须在现场监理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才能在施工中使用。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后,才能在施工中使用。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5、主要设备和器具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必须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⑵安装和调试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7、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各类管线,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前进行旁站监理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隐蔽验收。与土建工程同时施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的隐蔽验收一起进行,但须单独形成隐蔽验收记录。 8、工程竣工后,应将暗敷的电气线路按户分别绘制成图,线路图应包括暗敷在地面、墙面、顶棚的线路走向、相对位置等,以便竣工后交于住户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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