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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女大学生被骗,明日可能就是你

 祝冀馆藏 2016-08-28

今日女大学生被骗,明日可能就是你

  文/维扬卧龙

  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山东临沂女孩徐玉玉接到一个171开头的陌生电话,称有笔2600元的助学金要发给她。按照该电话指示,她把业已准备好的9900元学费汇给对方,之后方知受骗。8月21日,到派出所报案后,她在回家路上突然昏厥,继而身亡。8月23日凌晨,来自山东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接到骗子短信和电话,相信有很多人都遇到过,只不过以前骗子的短信和电话容易识别,现今则欺骗性更大。这不是骗子变高明了,而是他们的短信发送和电话对象更为精准的缘故。以前的骗子是广撒网希望多捞鱼,用伪基站方式等待被骗的人上钩,这样的得手率可想而知就小得多了。而现在骗子的对象精准,主动出击,成功率大大提高。

  骗子能精准的将目标瞄准对象,那是因为他们拿到了目标群体的信息。能够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地方,无非两个方面,一是电脑系统,二是监守自盗。我国虽然是电脑用户大国,但是系统安全这方面一塌糊涂,尤其是教育类各学校的系统安全,简直就是一张破鱼网,到处是洞。不要多高技术的黑客,都能轻易入侵,盗走资料。更为遗憾的是,对于学生信息被泄一事,各大学校鲜有为此负过责任!

  至于内部员工盗卖用户信息,这是个人信息泄露最为重要的渠道。好多个部门,不仅是学校,包括各大银行、证券公司、汽车4S店、保险公司、妇幼医院、航空公司、铁路部门、移动联通电信通讯公司等等,更不要说大大小小的宾馆住宿登记及各快递公司、各超市会员卡、各餐饮店的月卡、美容店的套餐卡、各种就业申请的简历等等客户自己登记的掌握在各家私人个体小单位手中的信息资料,基本都有泄露的风险。

  减少个人信息的泄露,减少骗子对无辜人的坑害,那就要各方面负责起来,凡有收集个人信息的单位就要负有为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一旦发现有泄露,必须追究责任,最好立法追究刑责。系统有漏洞,那就要追究负责编制和引进这套系统的人,内部员工泄露,目前惩罚太轻,都是三年以下量刑,一般只是一年左右,应该问成重罪,量刑十年以上,乱世用重典,才会有震慑力。

  骗子收集和购买来这些个人信息要诈骗,必须借助三样工具,一是网络二是电话三是银行。各网络平台比如QQ群微信群贴吧论坛微博应该有遏制网络诈骗的义务,设置敏感词过滤,完善绿色举报通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目前看来这块做的最差!电话实名制就是为了好追溯,新闻中这些骗女学生的170电话居然还没实名!最后就是银行,银行的ATM机转账要在显眼处提示不要给陌生人转账,目前银行这块做的比较好。

  从后续的新闻中得知,警方已经抓到了4个诈骗犯,说明警方在信息不全情况下是有能力抓捕这些坏蛋的!那为何这些诈骗犯还能这么嚣张呢,那显然是警方没有尽力!接到诈骗电话的人也习以为常,没有报案,受到诈骗后报案者能挽回损失的少之又少,抓到的骗子受到的处罚轻之又轻的缘故!

  现在网络骗子如此之多,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泛滥,可截至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基本大法,只是在《刑法修正案(九)》里有条规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轻者三年以下,重者七年以下。实施以来,还没有一个被抓到的骗子被判三年牢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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