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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共3篇)

 阿扎顿 2016-08-30

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 楼主 | 2016-05-03 12:17:21 共有3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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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生会干部学期末要写好工作小结,学生会副主席李丽八广播站站长电话,成员曾贵琼八曾静思七张显飞七张晓燕七,认真监督好各组的值勤工作并打好考勤,以上制度由学生会主席打好考勤并作好加减分的纪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2016-05-03 12:14:34 | #1楼回目录

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直接指导下,实行自治自主管理的学生组织,在运行中须遵守以下工作制度。

1、学生会每一年换届选举一次。

选举步骤:

1)各班推荐和个人自荐结合提名候选人。

2)参与竞选者写好演讲稿,交团委筛选,确定候选人。

3)各班推荐学生代表,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

4)以票多少为序产生学生会委员。

5)学生会各委员会根据职权具体分工,各司其职,并相互协调最后在全校张榜公布。

2、团委指导学生会干部制订工作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

4、学生会干部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教育、文体活动。

5、学生干部要提高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

6、学生会干部学期末要写好工作小结。

诸家初级中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2013年鸡场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2016-05-03 12:14:51 | #2楼回目录

鸡场中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

学生会工作制度鸡 场 中 学

2013年3月20日

鸡场中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会是由学校积极分子组成,是在校领导的帮助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组织。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规范各项工作,以便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使学生会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总体要求

1、学生会是学校管理的有效组成成分,每位成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听从学校政教处的安排,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打分。

3、成员之间既要通力协作又要各司其责。

4、在执行打分过程中如有循私舞弊行为,将解除职务并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负责人

学生会主席:彭聆夏(八1)

学生会副主席:李丽(八5)(广播站站长) 电话:18285363806

王盈盈(七5)(卫生部长) 电话:18286333199

学生会成员:

星期一组长:张宇(八1)

成员: 张艳(七4)肖宪廷(七2)吴安志(1) 王星宇(七2)1

星期二组长:杜雨(八2)

成员: 吴靖(八1) 杨霞(七9)彭兴蕊(八6)毛玉成(七7) 星期三组长:陈仙(八2)

成员:杨梅(八2) 彭宇(七3)高文微(七4) 彭冲(八7) 星期四组长:赵家富(七5)

成员:毕仕秀(八2) 李青香(七7)陈霞(七3)伍遥(八3)

星期五组长:陈松(七1)

成员:曾贵琼(八1) 曾静思(七9)张显飞(七3)张晓燕(七1)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主席的职责是:

主持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议,组织领

导全校性的学生活动。认真监督好各组的值勤工作,并打好考勤。 副主席的职责是:

协助主席领导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抓好各组工作分工或分担主

席部分工作。主席缺席时,由副主席代理。

各组成员:

负责独立完成该天的工作(如升降旗、做操、学校临时集合、

播音、卫生检查等),协助办好学校每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等。

四、日常工作

1、每天早上第二节课下课后,运动员进行曲响起,该天值日组

的同学迅速到政教处领取打分表册,作好课间操或升旗的打分。

2、中午放学后,该天播音的同学迅速吃饭后于中午12:00到

政教处,12:00——12:30进行播音。

3、下午放学后,该天值日组的同学于17:00前到政教处集中,17:00——17:30进行卫生检查。

4、该天值日组负责微机录入的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下,将该天所打的各班分数录入微机并保存好才能离开。

(注:星期一和星期五值日以学校的时间为准,学生会主席每天必须提前到政教处,对每天的值日组进行监督并打好考勤。)

五、纪律制度

对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实行积分管理,开学初给每位学生会成员100分,以后根据各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加、减分,学期结束,学生会成员的最后得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凭证。以上制度由学生会主席打好考勤并作好加、减分的纪录。学生会主席的积分由老师统计。

(一)会议纪律

1、开会时应提前5分钟到会,主持会议的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10分,按要求请假的不扣分。

2、开会期间应保持严肃,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不准玩手机、听mp3等与大会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分。

3、开会时把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状态,若开会时手机突然响起,一次扣积分2分。

(二)值勤纪律

1、在做操、卫生检查和播音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政教处集中,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不到的一次扣10分。

2、无论课间操还是卫生检查时不得嬉笑打闹,做一些与值勤无关的事。一经发现扣每名值勤同学积分2分。

3、值勤成员在打好分后,必须将打分册交回政教处,拖延时间(规定时间的30分钟以上)者扣该值日组每名成员积分5分,不交者回表册者扣该组各成员积分10分并作纪律处分。

4、学生会成员检查时,语气和善,态度端正,严禁与所检查班级争吵、谩骂、聊天,一经发现,扣取当事人积分5分,并且取消评优资格。

5、学生会成员应该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自觉接受同学监督,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经核实扣当事人积分 5 分。

6、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时,学生会成员应服从主席团安排;不配合、不积极参与所规定的工作或活动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1—5分,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以身作则,并无故推卸责任者,一次扣积分2分。(注:若工作中出现矛盾,应以大局为重,把工作完成后再找政教处的老师帮忙协调解决。)

(三)请假制度

1、确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检查工作的,将请假条请政教处的老师签字后再交到学生会主席处以作备案。

2、学生按正常程序请假的,特殊假不扣分,事假一次扣积分1分,如出现无故缺席,将由学生会主席团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奖惩制度

1、学期结束,各成员的最后积分将成为本学期评优的凭据,凡积分低于80分者不能评优,积分低于50分者(含50)将解除职务并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且永不录用。

2、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政教处按学生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颁布“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有相应的奖状奖品。连续几学期都评为优秀将成为九年级时评县级优秀学生的凭据。

3、对于能够认真完成工作,从不迟到、早退、缺旷,且期末积分60分以上的同学,皆颁发对其工作给予肯定的纪念品。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政教处召集学生会主席团另行决议。

鸡场中学政教处

3013年3月20日

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2016-05-03 12:17:03 | #3楼回目录

火炉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会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

2、学生会设办公室、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宿管部、宣传部、安全部七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3、学生会隶属团委、德育处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4、加强学生会各部与主席团联系,及时向主席提供有关信息、情况、依据。

5、做好学生会工作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工作。

6、负责学生会档案的编写和整理工作。

7、做好干部会议记录。

8、协助主席起草计划、总结。

9、下发学生会通知,筹备学生会干部会议。

10、宣传、报道学生会工作中的成功典范。

三、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好学生会及校内的宣传活动

3.负责好广播站的播音安排

四、纪检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长发等作常规检查。

4、维护就餐秩序。

五、宿管部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5、协助德育处维护寝室纪律。

七、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3、对教室的清洁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八、安全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议。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报告,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4、及时发现同学中的不良苗头,及时调解同学的一般纠纷,并向德育处、安全办公室汇报。

九、文体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5、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6、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由团委或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主席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校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电话请假必须给学生会主席打电话。

第五条每次例会由办公室作详细会议记录。

第六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德育处报告。

7、副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第四章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初,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血—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校德育处、团委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校团委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校德育处和团委决议和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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