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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从未迟到 真凶难逃审判

 nizijun 2016-08-30

正义从未迟到 真凶难逃审判

作者:孙道萃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二十八年的漫长等待,号称新中国史上最残忍的“十大悬案”之首的甘肃省白银市连环杀人凶案告破,可谓大快人心。犯罪嫌疑人高某最终被擒,不仅得益于现代侦查技术的进步,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胜利,更是司法正义绝不迟到的圆满实践,充分彰显“邪不压正”的人类道义轮回。

重大的恶劣凶案是社会安全感的重大隐患,是社会安全的主要敌人。长期以来,“命案必破”是我国公安机关始终坚守司法正义底线的重要办案原则,在几十年的司法实践中取得丰硕的成果。但是, “命案必破”也在一些极端案件中被充当成冤假错案的“帮凶”,甚至成为当前司法改革的“众矢之的”。然而,白银市连环杀人凶案的告破,不仅说明“命案必破”仍然具备强大的时代生命力,也充分宣示当前如火如荼的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成功供给“司法红利”。

对于穷凶极恶的罪犯,究竟是对待敌人般的以剥夺生命的方式“一劳永逸”,还是对待病人般的以治疗矫正的方式助其“重返社会”,近现代刑法学的旧派与新派长期对峙。一方面,近现代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早在两百多年前就倡导废除死刑;另一方面,刑法新派所主张的社会矫治模式也遭遇多重挫败。

在我国,逐步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改革的大幕已然开启,《刑法修正案(八)》与《刑法修正案(九)》也先后通过立法废除部分死刑罪名。而今,连环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杀人偿命”的朴素公众正义观下,如其不适用死刑或将与民意抵牾。当前,在死刑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时,死刑替代措施正是挺身而出的时候,充分激活死缓制度、终身监禁制度的惩罚、预防与恢复效果,将为实现刑法正义输入持续动力。在对死刑观念加以理性引导之际,对于一个可能即将被证明是“穷凶极恶”的罪犯而言,终身监禁的绝对剥夺效果、强大的社会引导功能,仍可以抚慰受伤的心灵与社会。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崇高目标。对于白银市连环杀人凶案的被害人及其家属而言,案件告破仅是正义启程的第一步,对凶犯的依法审判才是正义实现的终点。刑事法治体系是人权保障的大宪章,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进程中,“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基本原则。司法机关应当切实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与具体规定,依法审判,杜绝冤假错案。只有这样,才能用正义的方式终结一切罪恶的猖狂。

犯罪不可能被彻底消灭,与犯罪的斗争将永远持续下去,正义也绝不会缺席。犯罪预防是人类有组织应对犯罪活动的积极性、事前性举措,是对“预期”正义的积极兑现。然而,对于连环杀人凶案这一社会公害的预防,其难度可想而知,而“群防群治”正是一把刺向邪恶的利刃,是宣示社会正义与输送司法正义的中国特色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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