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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映红:每个变态都是独一无二的

 茂林之家 2016-08-30

文 | 唐映红

白银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件被警方宣布告破,嫌犯高某也成为媒体和自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随着越来越多关于高某的信息披露,许多人似乎也陷入困惑之中。


在白银市犯下至少9起奸杀案件的嫌犯高某,在案发过程中,不仅强奸、杀害受害人,而且还用极其变态、残忍的方式切割受害人器官、组织。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在生活中竟然温和、低调、隐忍;在家庭生活中对妻儿也没有明显的暴力倾向。有媒体采访他的儿子,也听不到儿子对他的“控诉”。这确实令许多人感到困惑难解。

我在自己的公号也发了一篇文章,从心理分析角度根据业已披露的讯息大概地推测了嫌犯高某粗略的人格画像,其中提到了一个观点:天性温和更可能反映了嫌犯高某与生俱来的“本质”,而他在案发中表现出来的变态、残忍以及暴力更可能是在后天社会化过程中所习得、养成的。换言之,他并不是一个天生杀人狂。

文章发出后,有读者,也有朋友表示不能理解。有朋友直接留言道:“这种变态杀手不打老婆孩子还是奇怪。会不会凶手不是他啊?”

说实话,我对读者、朋友的疑惑并不感到意外。凶手最后是不是嫌犯高某,从法律的角度需要经过审讯、庭辩以及最终的判决才能认定,但一个变态杀手不打老婆孩子却并不奇怪。在《沉默的羔羊》里,变态食人魔汉尼拔还被塑造得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呢。

▲ 电影《沉默的羔羊》中的汉尼拔

人们之所以会对嫌犯高某“不打老婆孩子”感到困惑,从心理学角度,是因为我们在社会认知中会自然而然地将他人进行范畴化,而这种范畴化也就是日常人们所说的刻板印象的心理根源。

嫌犯高某是变态杀人狂,那么人们对他的认知期望就会根据这个标签进行推断,符合人们经验印象中的变态杀人狂的特质,像如果嫌犯高某单身、孤僻、对家人施暴、性格冲动暴躁,人们会觉得理所当然;当嫌犯高某所呈现出来的特质与人们对变态杀人狂的经验预期不符,就难免令人觉得违和。

事实上,一个人的人性之复杂微妙绝非简单的范畴化标签可以概括。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范畴化的标签不仅会影响他人对自己的认知,也会影响自己对自己的认知。

像所披露的嫌犯高某对自己第一次犯案的供述,就很可能是嫌犯在顾忌自我形象的心理支配下按照他所理解的社会规范合理化他的第一次犯案时的行为动机。

他声称自己是入室盗窃被撞破,因而临时起意的奸杀,与警方公布的现场勘验并不相符。他试图将自己的暴行纳入到寻常的作案动机范畴。事实上,变态杀人狂之所以“变态”,就在于嫌犯的残忍、变态的施暴具有非理性的特点,难以纳入到寻常的谋杀动机范畴,像谋财、报复、嫉妒,等等。

正是因为人类在认知他人时具有自然而然地用刻板的范畴化标签来概括对方的倾向,所以一些受到读者热捧的媒体或自媒体文章言之凿凿地告诫读者要提防怎么样怎么样特质的人,要远离什么样什么样特质的人,声称这样就能规避遭遇像嫌犯高某这样的变态杀人狂。说实话,这些自以为是的告诫根本就是然并卵。

只要将本年度曝光过的几例变态杀人事件的嫌犯做一个比较:北大弑母裹尸的嫌犯是一名热情、随和的学霸;川师剁杀室友的嫌犯敏感、抑郁。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具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倾向,都具有冲动控制障碍倾向,都足够变态、残忍;但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格特质却并没有多少可以归纳的共同点

人们通过一个人的行为来范畴化地推断一个人的本质的倾向,这在社会心理学里面也称为“基本归因错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它是人们最常陷入的社会认知偏误之一。嫌犯高某做出了变态、残忍的暴行,所以他就是一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就应该表现出残暴的特点来,所以他在生活中也应该像个残暴的人。


基本归因错误虽然叫“错误”,但大体上是有效的。嫌犯高某之所以会做出变态、残忍的暴行,意味着他的人格中确实就有残暴的一面。只不过,他还可能有另一面,温和、隐忍的另一面。他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并不必然就应该是他残暴的那一面,而事实上也是他温和、隐忍的另一面。他在日常生活中根本上就是一个温和、隐忍的人,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模样。

这并不奇怪。嫌犯高某人格的两面性其实是普遍的人性,只不过他的其中一面发展得扭曲、极端和变态。嫌犯高某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潜在的变态杀手,他在童年和青春期的成长历程中所经历的特异性的生活事件以及特异性的社会情境,促使他的人格发展出现扭曲,以致发展出种种变态的行径来。

其他人经历了同样的事,置身在同样的社会情境中,未必会像他那样出现扭曲;同样,他如果不经历这样的事,置身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高某也未必会人格扭曲。

由于每一例这样的变态案例都具有特殊性,嫌犯高某从一个原本温和、隐忍的人经历某些事和置身在特异性的社会情境中成为令人憎恶的变态杀手;而在另一个案例中,另一个原本热情、随和的人经历其他一些事,置身在另样的特异性的社会情境中也成为令人憎恶的变态杀手。要知道,变态杀人狂并不是按照某个固定模板批量制造出来的,而是从人类群体的角度,小概率地随机出现,每一例与其他例相比都足够特殊。

目前人类的精神病学和临床心理学,尚不足以搞清楚有哪些因素会以及如何导致一个人成为极端变态的杀手,迄今的研究成果只能够解释有哪些可能的因素与极端变态、具有反社会性的精神障碍有相关性,大多数相关性仍然存在着解释上的争议,并且这些相关性不能反推。

例如,大多数冷血、残暴的变态杀人狂都与某些特异性的脑功能异常有关,像镜像神经系统受抑制而表现出缺乏同理心的行为症状来。但是,不能反推具有同样的脑功能异常就意味着某个行为人是潜在的变态杀人狂。这就好比,绝大多数极端变态的冷血谋杀案的嫌犯都是男性,不能因此就反推每个男性都是潜在的变态杀手。

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媒体、自媒体的文章因循的就是这样的逻辑,将嫌犯高某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格和行为特质归纳为变态杀人狂的人格和行为特质,然后写文章告诉读者要防范这样的人。

如果他们的逻辑能够成立,那么人们最应该防范的就是男人,绝大多数变态杀人狂都与性别有关,远离所有男人才更可能有效避免遭遇到变态杀人狂;即使如此也不能百分百有效,最好也远离所有女人,因为有案例表明,女性也同样可能成为极端的变态杀手。

在我看来,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有社会的地方就有变态。每个变态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随机地出现。

【注】本文原标题为《变态杀人狂并不是批量制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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