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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丨某电厂“11.13”#3脱硫吸收塔火灾事故

 CBYQ 2016-08-30

声明

一、事件属性: 火灾事故

二、损失概况: #3吸收塔部分除雾器烧损、除雾器梁有一根变形、部分吸收塔防腐鳞片过火,直接经济损失约26.3万元。

三、事件经过:

2014年11月13日上午,某电厂#3机组脱硫除尘改造工程承包公司安排施工人员,在吸收塔外部进行除雾器冲洗水管道阀门的焊接安装工作。

11点30分,#3吸收塔外安装除雾器冲洗水管道阀门工作结束,工作人员离开现场。

12点10分,现场施工值班人员发现吸收塔冒烟,立即告知电厂现场值班消防人员,同时启动吸收塔防腐消防水系统和现场消防车进行灭火。

13点10分,#3吸收塔明火扑灭,经现场清点,无人员伤亡。随即安排隐患排查,消除现场遗留火种。

四、应急救援:

火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电厂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各部门组织人员与消防队全力进行灭火、施救。分公司领导、安生部随后赶到现场与电厂一起组织抢险工作。

11月14日上级公司安监部、生产部到厂,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本次不安全事件进行了现场勘察、人员询问、记录查看,汇同分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并部署了后续抢修工作。

五、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外包施工人员在#3脱硫吸收塔除雾器冲洗水管道阀门焊接施工过程中,由于隔离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将散落的焊渣掉入开口的下层除雾器冲洗水管内部,形成着火点,逐步聚积冒烟燃烧,最终造成#3吸收塔内部分除雾器烧损、吸收塔壁鳞片过火,发生火灾。

2.间接原因:安全管理、安全监护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施工人员未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脱硫系统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未能做到重点监督、监护,使其在动火作业收工时现场出现安全管理、监督真空。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没有履行好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

六、防范措施:

1.立即开展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寒防冻防火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事故隐患,抓好整改落实。

2.参与脱硫改造施工的单位全面停工整顿,并组织安全培训,汲取事故教训,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自查,排查隐患,消除漏洞,提高安全意识。

3.组织对脱硫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查出隐患,下发整改任务书限期完成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4.加强脱硫改造重点防火区域作业的安全管理,对吸收塔等防火区域设备的所有管口、人孔和法兰接口全部进行物理隔离,加装堵板。

5.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两票三制和《脱硫系统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工作票“三种人”的各项管理职责。严格控制现场动火作业范围,未经施工单位书面申请,并得到监理、电厂的审核批准,任何施工单位不得在重点防火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动火作业。

6.充实脱硫工程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外包作业安旁站监督管理规范》,各项作业前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和评估,针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编制《外包作业安全旁站监督通知单》,落实现场旁站人员,实施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督。

7.继续严格执行脱硫改造重点防火区域的封闭管理,在吸收塔周围区域完全封闭隔离,设专人管理,对进出人员要检查、登记,防止携带火种进入防火区域工作。

8.加大脱硫改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9.组织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落实各级人员、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动火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电厂相关人员要对施工区域内以及可能影响的其他区域进行火隐患检查,及时清理易燃杂物和火源隐患,并在现场留守两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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