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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痴

 昵称535749 2016-08-31

2016-08-31 04:00 | 豆瓣:Ubu

小说名字取自《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Life ...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傻瓜”(idiot)的概念,在这里却值得玩味。原本第一章的叙述者班吉(Benjam)是那个病理上的“傻瓜”,然而全书看下来,却可以发现福克纳又一次地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传统的愚与智的划分。这一点后文会再详解。

传说,福克纳原本预定只写作一部名叫《喧哗与骚动》的短篇小说,完成后却自感不满,遂扩充至四章节,原来的那部短篇即是本书第一章班吉的独白。而福克纳本人又曾打趣道,他是把一个故事写了四遍,后来每个都不舍得扔,便集合成了一部长篇。两种说法,都暗示了本书四章节的关系:全书四章所围绕的是同一个中心故事,只不过第一章是率先进入福克纳脑海的。中心故事并不复杂,即是三兄弟的姊妹凯蒂(Caddie)婚前失贞怀孕,家人备感蒙羞,于是为她操办了一桩草率的联姻。但后来东窗事发,丈夫还是抛弃了她。

全书四章,前三章是兄弟三人各自的第一人称内心独白,第四章是第三人称叙事,以家中佣人为主角。福克纳乐于探索语言的运用,喜爱语言游戏。然而,不正常叙述者的意识流,外加第一章跳跃模糊的时间线,使得不少读者感到阅读吃力。不过,如果提前理解了核心事件,轻松、耐心地跟随几位主人公的意识游走,便能够在过程中发现剧情之外的乐趣与意义。

《喧哗与骚动》可以看作福克纳语言与理性的二重反思。对理性的反思,以昆丁(Quentin)的自杀为核心。在书中,昆丁的名字不断与哈佛大学(Harvard)联系起来,似乎有意将其与以理性为标志的现代高等教育相捆绑。然而,原本作为家族荣耀的昆丁在书中的形象却是边缘的、孱弱的。他持续逃学,并和室友关系暧昧,引起后世评论家对其性向的怀疑。他挑战他人,却罕有胜仗。在决斗时,反被惊吓。他因妹妹失贞、家族没落而备受打击,恍惚度日,最终选择投河。昆丁在投河前,其语言节奏逐步混乱,乃至出现标点丧失的大片文字,仿佛他已被漫涌的思绪压抑得无法喘息,最终丧失理智。

是什么导致了昆丁的崩溃,或进一步说,理性的崩塌?世界的意义生成有赖于一些人为的界限,其中“时间”便是人所需要的重要意义维度之一。而在本书中,压垮昆丁的恰恰是“时间”,或说“时间”所蕴含的改变万事万物的力量。他的父亲曾送给他一块手表,当时父亲告诉他,“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 种幻想而已。” ( “I give it to you not that you may remember time, but that you might forget it now and then for a moment and not spend all your breath trying to conquer it. Because no battle is ever won. They are not even fought. The field only reveals to man his own folly and despair, and victory is an illusion of philosophers and fools.”) 然而,后来的他还是竭力回避时间,抗拒时间。这种抗拒表现在他砸碎手表的动作中。回避时间,实际上暗示着他对于在时间之流中发生的家族衰落、妹妹失贞等事件的抗拒。然而他又无法真正避开时间,因为钟表的滴答声始终在他心里。当他真正摆脱时间之时,也正是实在的世界坍塌、他迈入疯癫与死亡的疆域之时。水流常被用于比拟时间的流逝,所谓“逝者如斯”。固执地不肯接受时间的破坏力的昆厅最终自沉于水,可以说构成了一种悲剧性的讽刺。

作家以文为生,但越靠近现代,文学对文字、语言的怀疑越多。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便以一种游戏式探索,呈现了现代作家对语言的反思。

《喧哗与骚动》前三部分分别以班吉、昆丁和Jason三兄弟为叙述者。作者在三部分中运用了迥异的语言风格。实际上,三种独特的独白并不主要用于叙述故事,而是通过语言的力量构建出了三个迥异鲜活的话语形象。

在班吉一章中,语言风格极简,词汇量小,以短句为主。内容上,其更多的是在进行感性描述,其中包括许多重复出现的意象,例如火苗、雨、忍冬的气味;以及外部现象的简单陈述,例如, “他说”、“她说”、“我哭了”。第一章中班吉的独白仿佛是一种儿童式的梦呓。他不断地跳转着时空,穿梭于一个又一个模糊的、作用于感官而非思维的场景。在“脱离时间的桎梏”这件事上,他成功了,尽管是以外人眼中疯癫、愚痴的形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福克纳是偏好“精明的傻子”这样的设定的。在他另一部小说《我弥留之际》中,那位同样痴傻的儿子达尔(Darl)也拥有穿越时空的能力、极敏感的洞察力和吟诗般的语言运用。此处的班吉,与达尔有许多相似之处。然而,疯人都是受制于“正常人”的,达尔被送入了精神病院,班吉则被阉割了(这一点书中交待得很模糊)。

第二部分主要为昆丁的意识流。这一章中,语言风格呈现诗性。不仅词汇丰富,旁征博引,意象繁多(例如钟表、影子),且长句多,甚至有无标点的长段落。这种喷涌状的语言支撑起一种青年式的伤感独白。昆丁的这种无比伤感的姿态,让人想起萧沆在《解体概要》里面谈到“忧郁”时,所描绘的“需要千百个空间、无限的景象,才能散发它阴沉又缥缈的优雅,和它那没有形状的痛楚”的一支“自尊心最乖异的奇葩”。读者也可以思考,昆丁究竟是在意家族与姊妹的命运,还是更在意自己;最后他自沉于河的姿态,是否是英雄献祭般的高贵姿态,是没落南方的一种普遍幻想的浓缩。

第三部分为杰森(Jason)的叙述。这里,叙述变得平庸。适度的词汇运用,适中的句子长度与人物对话,正常的线性现实主义叙事。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金钱的词汇多次出现,例如银行(bank),支票(chaque),事物业务(business)等。此种常规的语言使用代表了一种最普通的中年式的传统记录。杰森是充满戾气的,也是无比精明的。

语言与心智息息相关,一个人的写作或话语风格体现着他/她灵魂的模样。三种不同的语言风格,也可以视为三种看待世界的角度,三种接近事实的方式。那个居于中心的“事实”,是本书的核心事件,即凯蒂的失贞。凯蒂的形象在三种叙述中不断变化。她是班吉眼中母性化身的好姐姐,是昆丁极力保护的脆弱妹妹,是Jason所憎恶的家中耻辱,是婊子。 然而作为叙述的对象与叙事中心的凯蒂,却像暴风眼一样在大部分时间中保持了沉默。她的沉默,多少反衬了几位男性滔滔絮语背后的主观或说自我中心。

失语的或边缘化的女性是福克纳书中一个较为常见的设定,个中缘由与优劣,本篇暂不讨论,但本书中,凯蒂的沉默却正构成另一种语言。在班吉一章中,班吉大哭令众人一筹莫展,是凯蒂发现了他不停大哭的原因——香水,进而制止了他的哭泣。当昆丁问她是否爱她的情人达尔顿时,她拉起昆丁的手,将其放在了自己的心上。书中,凯蒂口头的语言极少,却在用她的实际行动说话。

然而,福克纳却未必是在认同“行动胜于雄辩”,“言语并无实义”的观点。曾读过一篇《什么是历史》(What is history),里面将历史比作一座远山,人必选取一个角度去望山,因而无论如何不可得其全貌。但又不可因此否认山具有一个确定的实体,或因此放弃对山的欣赏。人与外部世界,语言与事实(真理)的关系可以类比。不同的语言主体,都竭力描述着那沉默而神秘的“它”,造就喧嚣一片。尽管从真理或全知上帝的角度看,大概世人皆为痴人,言语皆为说梦。


世人皆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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