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终追远“、“昭祖扬祢”,这是中国人古来一贯的最重要精神信仰和“图腾“。从历史上来看,宗庙祭祀的起源非常早,可以直追溯到三代之时,这是先民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礼记·祭义》曰:“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诗》云:“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此皆言祭祀祖先之状者。而诸如此类之描述,钩稽文献则不知凡几。 《史记·礼书》云:“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这更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华文明一个极其显著而又殊为重要的一个特点。“事死者如事生”,是祖先祭祀的通义,黍稷酒肉更是祭祀必备之物。宗庙祭祀乃礼之大者,殊为重要。先秦时期的宗庙之礼,大致而言约略有四:一曰荐孰。即奉进煮熟的牲体;二曰荐血腥。即奉进已杀未煮的牲体;三曰裸鬯。裸即灌,这是用圭瓒酌郁鬯香酒洒沥于地以降神;四是馈食。是用黍稷煮熟食献给“尸”享用。 古代的宗庙制度是非常严格的。《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而庶人则“祭于寝。”先秦之时,天子七庙,大夫、士立庙则依次递减,庶士、庶人而不得立庙。《左传·庄十八年》所云:“因名数不同,礼亦异数”正是这个意思。 宗庙祭祀历来皆为国之重典,在历代国家祀典之中,均以郊庙二者最为隆重,皆作大祀等级,其程序仪节相应也极尽严格。周天子的宗庙祭祀,之前先要卜日,然后斋戒十天,祭祀正日,要沐浴换上祭服后才能去祭祀。否则,便是对祖先神灵的亵渎和不敬。祭祀所用的牺牲和礼器物品等,必须仔细挑选:太牢三牲要毛色纯正,璧、琮等玉器及束帛要完好无损。要之,“凡祭祀之节有六:一曰卜日,二曰斋戒,三曰陈设,四曰省牲器,五曰奠玉帛、宗庙之晨祼,六曰进熟、馈食。” 总的来说,宗庙之祭大致可分为正祭(常祭)、告祭(因祭)两类: 正祭为常设固定之祭,有月祭、时享、殷祭。“月祭”:于每月初一日举行,名曰“朝庙”、“告朔”、“视朔”等;“时享”,即“四时之祭”:“祠、禴、尝、烝”分别为春夏秋冬四时之祭名。《诗经》亦有“祠禴尝烝,于公先王”之说。四孟月之祭外,东汉光武帝之时又加入腊祭,是以“四孟一腊”底定岁凡五祀之格局;“殷祭”:亦作大祭、衣祭,有“袷”、“禘”二者,乃商周之时合祭历代祖先之礼典。《礼记·曾子问》:“君之丧服除,而后殷祭,礼也。”孔疏:“殷,大也。小大二祥变除之大祭,故谓之殷祭也。”由此而知,东周之后,殷祭之名虽存,其礼则异。又,《曾子问》:“袷祭于祖,则祝迎四庙之主。”孔疏:“祫,合祭祖。大祖三年一祫。谓当祫之年则祝迎高、曾、祖、祢四庙,而于大祖庙祭之。天子祫祭则迎六庙之主。今言四庙者,举诸侯言也。”这又说明殷祭改名袷祭。郑玄注云:“袷,合也。天子诸侯之丧,毕合先君之主于祖庙而祭之,谓之袷,后因以为常。天子先袷而后时祭,诸侯先时祭而后袷。”清秦蕙田《五礼通考·卷九十一·宗庙考二》云:“禘以夏四月,祫以冬十月。禘之为言谛,谛审昭穆尊卑之义。祫者,合也。冬十月五谷成,故骨肉合饮食于祖庙,谓之殷祭。”这又说明包括了每五年一次的大祭和每三年一次的神主袷祭。后世当三年之丧毕,先祖神主将依次迁出一辈,于此时举行祫祭。禘袷之制,历代礼家有辩。究其实,实为郑玄王肃之异。其实所谓“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此乃秦之后的说法,于古而无徵。单就宗庙制度而言,汉儒已距殷周甚远。加之以典籍的亡佚缺失,礼经所记载的禘袷之制,在理解和认知观点上难免产生争议。此不赘言。而与之相关的宗庙之礼还有一种“祔祭”:这是一种在宗庙中的配享之礼。由于新死者尚未有庙,就是奉新死者之木主,配享于祖庙,故曰“祔”。 告祭亦曰“因祭”,因事而祭也。为正祭以外的临时性祭祀。郑玄《礼记·昏义》注:“祭无牲牢,告事耳,非正祭也。其齐盛用黍。”由此可知,这种只用黍而不用牲牢的告事之祭,其礼不如正祭之严格。清末经学大师孙诒让亦云:“告祭及祈祷礼杀。”(周礼正义·卷第三十三》)古天子凡即位改元、巡守朝会、生子立储、朝祖祔庙、临时谒庙、征伐凯旋等情况下之“告祭”皆属此类。凡出有事,如朝聘、盟会、征伐等,行前必“告祭”宗庙。返亦告庙,则谓之“告至”。 关于这一点,宋元之际的著名史学家马端临在其《文献通考·卷九十九·宗庙考》中有论:
(北京太庙) 关于先秦【天子宗庙祭祀之仪】,《通典·卷四十九》、《五礼通考·卷八十八》所述尤详。而在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由王云五先生主编、王梦鸥先生注译的《礼记今注今译》一书最后,亦附录“庙祭秩序单”一篇,尤为直观。是篇乃以《礼记正义·礼运》篇“承天之祜”下疏及孙希旦考正文为据,兹摘录于下:
《礼记·祭统》曰:“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郑玄《毛诗传笺》亦云:“庙之言貌也,死者精神不可得而见,但以生时之居,立宫室象貌为之耳”。以上皆言古代宗庙制度大体情况,而“庶人祭于寝”,后世所谓的“祠堂”,正是在宗庙祭祀的影响下出现的。郑玄注:“庶人,府史之属也。”关于先秦寝庙之情况,散见于《书·顾命》、《仪礼·少牢馈食礼》、《周礼·考工记·匠人》、《礼记·月令》等篇。各书所述既有不同,后人解说亦各有异。所谓“寝庙”,古代宗庙分两部分,后面停放神主与先人遗物之处曰“寝”,前面祭祀之地为“庙”,合称“寝庙”。孔颖达《正义》云:“寝庙者,《周礼注》云:前曰庙,后曰寝,则庙寝一物,先寝后庙,便文耳。”又,《礼记·月令》孔颖达疏:“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但庙制有东西厢,有序墙,寝制惟室而已。”“祠堂”,乃后世衍生所出现。《说文解字》曰:“堂,殿也”。《释名·释宫室》则云““古者为堂……谓正当向阳之屋”;“祠”,乃祭祀之意。概而言之,“祠堂“即祭祀祖先神灵之场所、礼堂。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宋司马光《文潞公家庙碑》:“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居室为后。及秦非笑圣人,荡灭典礼,务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在都邑则鲜焉。”汉代“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但当时的墓祠并不是后世所谓严格意义上的祠堂;至两晋,品官公卿之祖庙则频见于文献。《文献通考》云唐制亦规定:一、二品许立五庙;三四五品及兼爵者许立三庙;六品以下及庶人皆祭于寝。宋仍唐制,三品以下仍不得立私庙。 唐人杜佑在《通典》中记载了西晋著名礼家贺循关于当时【大夫、士祭祖先之祭仪】:
司马温公曰:“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然,报本追远,其意则一。后世士庶之祖先祭祀,是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出现。宋儒程伊川先生曰:“自天子至于庶人,五服未尝异也,皆至高祖,服既如此,则祭亦须如此,其疏数之节未有可考,但其理必如此,七庙、五庙亦只是祭及高祖,若只祭祢,是为知母而不知父,非人道也。”(《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大夫士庶宗庙”)朱子以为程颐此说最得祭祀之本意,认为礼有大夫立三庙而可以祭及高祖之先例,乃约前代之礼,而创祠堂之制。题名朱子的《家礼》云:“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云”。朱子首倡庶民祠堂之设,凡家族皆建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之祠堂四龛,并对祠堂之位置、内部结构陈设、活动程式皆有着详尽阐述。朱子引《曲礼》之义曰:“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初立祠堂之时,还需从现田中每龛取二十分之一作为祭田。但当时修庙建祠也有等级之限,民间并未得允许。《大明集礼》规定庶人只能祭祀父祖两代:
此制度一直延续至大明嘉靖十五年。“嘉靖大礼议”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明世宗朱厚熜以外藩入继大统,尊其本生父兴献王为皇考,尊明孝宗则曰“皇伯考”。嘉靖十五年十月戊子,嘉靖帝为乃父朱佑杬“更世庙为献皇帝庙”,时礼部尚书夏言上《请定功臣配享及令臣民得祭始祖立家庙疏》,建议嘉靖帝在宗庙祭祖方面“推恩”于天下官民。夏言此疏有“三议”,分别是《定功臣配享》、《乞诏天下臣民冬至日得祭始祖》、《乞诏天下臣工建立家庙》。夏言主张品官家庙分为两种类型:三品官以上祭祀五世祖先,四品官以下依旧祭祀四代之祖。并论述了祭祀五世祖的具体做法。但疏中依然明确庶人只可祭于寝,而不许立庙。《请定功臣配享及令臣民得祭始祖立家庙疏》曰:
万历十四年王圻编纂的《续文献通考·卷一一五·宗庙考》载嘉靖帝对于夏言之疏“乞诏天下臣民冬至日得祭始祖”“上是之”,对于“乞诏天下臣工建立家庙”世宗亦“从之”。即世宗采纳了夏言的建议。(帝)于是下诏“许民间皆得联宗立庙”。 嘉靖十五年的祭祖和家庙新制在嘉靖以后明代诸朝虽然并未得到承认,但诏令天下臣民得以祭祀始祖,这却是中国礼制史上的重大变化,对后世影响殊为深远。该诏令本来只允许臣民在冬至、立春节日祭祖,并不准在家庙、祠堂设立常祭之位。但允许祭祀始祖,即等于允许同姓各支得以联宗祭祖。与此同时,政府又允许品官在家庙中设置朱子所始议之临时性“纸牌位”,再加之又许“以今得立庙者为世祀之祖,世祀而不迁”,这就更加极易导致品官将始祖先祖的临时性纸牌位改为常设始之神主,遂一举而开启了家庙祭祀始祖之先河。品官家庙祭祀始祖一旦成为大宗祠,民间联宗祭祖则必然竞相仿效。事实上自唐宋以讫,当时社会上本来就存在有着祠堂违制祭祖现象。然“礼缘人情而立制,因时事而为范。”礼缘人情、礼因义起、礼尚报本,礼,本乎人情合乎道义,而并非一经制定即不可改变之物。崇拜祖先作为中国人最重要的精神信仰,完全合乎人情、顺乎天理。嘉靖十五年的规定只能是导致其进一步的合法化,换言之,政府只能变相的默许之、承认之。嘉靖十五年的允许庶民祭祀始祖,在客观上为宗祠的普及提供了契机。故而祭祀始祖先祖必定成为普遍现象,家庙向联宗祭祖的大宗祠方向发展,地方政府亦听之任之,于是后世遂形成大建宗祠祭祀始祖的普遍现象。 再至清代,《清史稿·卷六十二》云:
(徽州某地祠堂)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国宗法制度是只有宗子才有祭祀权的。《白虎通·宗族》上说:“宗,尊也。为先祖主者,为宗人之所尊。”清代大儒李塨云:“祭礼通俗谱曰:祭必以子,子必有兄弟,周制兄弟严嫡庶,而嫡庶又严长次,唯长嫡可以主祭,次嫡与庶皆名支子,皆不得主祭。盖封建之世。天子诸侯卿大夫唯长嫡得袭位,次嫡即不袭,故古之重嫡即重贵也。”《礼记·丧服小记》云:“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曲礼下》亦曰:“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在传统宗法制度中,并不是所有的子孙都有主祭权的,只有身为嫡长的宗子才能主祭。所谓“继别者祭别,继祢者祭祢,继祖者祭祖,继曾祖者祭曾祖,继高祖者祭高祖,各有所继,各有所祭”是也。 (《四库全书》中的家庙之图) 《祭统》云:“祭者,教之本也。”《中庸》曰:“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祖先祭祀“序昭穆,崇功德,敬老尊贤,追远睦族”,千古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两千余年来一直是化育中国民族之最基本精神力量。家族祠庙,作为中国文化之最基本载体,非但是国人精神之归宿,更在中国社会发展历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而又不可估量、无可替代之重要作用。对祖先的祭祀,已成为中国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深深融入了这个民族的血脉之中。 明代之后民间士庶对祖先的祭祀礼仪,传世文献多有所见。一般来说,每逢春节或家族重大事件发生时,皆会举行祭祖仪式。其仪一般大致为“参拜、降神、进馔、三献、受胙”等一系列仪节。兹引前人书札所记【传统士庶祠庙时祭仪】附录于次:
另及新正、清明、冬至祭祖祝文各一,俟遵礼之士存焉: 新正祭祖祝文
清明祭祖祝文
冬至祭祖祝文
————“研经读史、复礼兴乐”,阙里书院欢迎关注、敬请垂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