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父母养育了六名子女。子女们陆续外出求学和工作,只有最小的妹妹和妹夫留在老家对父母尽孝,母亲和后来久病的父亲在他们细心照料下先后去世。
这几年看到夫妻吵架和各式各样的家庭纠纷,特别是争夺父母财产的纠纷,令人痛心。我们一个个离开父母参加工作时,父母虽然没有说什麽,但我们都清楚,父母幸苦一生,培育我们的义务已经结束,以后我们只有尽孝的责任,没有再向父母伸手的权利。作为长女的大姐大学一毕业就把很大一部分工资交给父母家用。小妹去年说起有一次父亲送大姐回学校,临别时大姐把身上所有钱都交给父亲。
到我们这些弟妹们开始自立时家庭情况已有好转,但在最小的妹妹自立前一直是紧巴巴的。我们寄钱回家尽孝和补贴家用,父母接受我们尽孝。但除了母亲去世前住院那一次外,父母从未主动向我们提出过寄钱的要求,也从未提出应该寄多少钱。每次回家不仅给我们做好吃的,还要带回一些衣物和日用品。我们对父母尽孝是我们个人应尽的义务,从来没有打听过其他人寄钱的数目,只有大姐怕我们负担重要我们少寄一些。
子女自立使得子女和父母之间以及子女之间亲情更加纯洁。我们一家人相互帮助,我们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从来没有吵过架。现在我们都老了,姐妹六人的经历不同,对有些问题的看法也可能不尽相同,但相互间纯真的感情和过去一样
子女成年后自立本来就是人类和所有动物,包括狮子老虎等猛兽成长的客观规律,对动物而言没有其它路可走,如果子女不能自立,父母和子女都要饿死。有些人像盖茨早已懂得这个道理,他把自己的财富捐出去而不留给子女。中国人刚刚有点钱,有些人不懂得这个道理,最后醒悟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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