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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城市开罚电动平衡车上路 合肥暂以警告为主

 牛人的尾巴 2016-09-03

从今年8月份开始,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了规定,禁止平衡车、滑板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否则将面临数额不等的罚款。

上海警方日前对电动平衡车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在机动车道上使用电动平衡车的,一律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使用的,处罚款20元。

8月29日,北京警方称将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处以10元罚款”规定,对使用滑板车等助力滑行工具上路的违法行为处以1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记者搜索发现,除了上述两大城市之外,深圳、武汉、南宁、沈阳等多地交警部门也发布提示,提醒当地民众,此类“代步神器”上路行驶系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速度快制动长

原本早已风靡了一段时间的电动平衡车为何在一夜之间被禁?究其根本,还是安全问题。车速过快、刹车距离长、稳定性差,这是电动平衡车被人诟病的“三宗罪”。

据了解,电动平衡车是靠电力驱动,一般时速在20公里左右,也有部分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将速度调快,这就与电动车相差无几了。而电动平衡车并没有油门和刹车,也没有方向盘,行驶和制动都得靠身体前倾或后仰来控制,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受外力影响,打破平衡,引发交通事故。

合肥暂以警告为主

电动平衡车在诸多城市遭禁,还能继续在合肥街头“愉快”地驰骋吗?合肥交警部门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据交警部门介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非机动车,更不属于机动车,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因此无法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所以是肯定不被允许上路的。“这种车操作比较特殊,没有防护措施,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而且出了事故之后追责赔偿难度也很大。”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电动平衡车的明确规定,因此目前交警部门对于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暂时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过交警部门现在正在制定相关处罚的细则。”

对于已经购买了电动平衡车的市民,交警部门不建议将其当做代步工具,而是作为运动器材或成人玩具,只在封闭的小区或广场内使用。

合肥晚报合肥都市网记者王伟

张丹丹 本文来源:合肥在线 责任编辑:张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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