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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里下河地区的丧葬习俗

 海陵子 2016-09-04
(续)

从死者去世到“送三”,除了上述活动以外,还有守灵、报丧等。

“送丧”又称“饯程”,指超度亡灵升天的一系列活动,是丧葬事务中的重要阶段。群众对“送三”非常重视,亲朋好友、邻里乡亲都要带“千张纸”等礼品前来参加“送三”这天的活动。当地俗谚云:“人生在世三个三”,即指“喜三”、“送三”和“冥三”。至于是何时饯程,则要视其辈分,如死者为最长,且儿孙齐全,则称为“顶门丧”,在死后的第七天饯程,往下依次降为五天、三天。顶门丧的饯程仪式最为繁琐而隆重,其中“重头戏”是和尚念经超度亡灵。当地人普遍认为,和尚、尼姑吃斋念经,身为佛家弟子,与天国相通,亡灵只有借助他们的引导才能顺利到达天国。饯程的前夜,和尚在死者家中诵经为死者超度,一般吟诵“金刚经”。和尚们自备锣、鼓、钹等乐器,并把佛祖的画像挂在墙上,此外还挂出何仙姑、曹国舅、张果老等八大仙人的画像,并且鼓面上绘着八卦图,似乎佛门弟子也做道场。和尚们一直念念有词,偶尔到丧棚里做一段戏文、念几句经,每当这时孝子便在死者的灵柩前烧上一包千张纸。十时左右,和尚们走到院子前朝着东方诵经燃烧千张纸,孝子跟着向东方行叩拜礼。

这期间,参加“送三”的亲友乡邻,一一在灵前行叩头礼,同时家人为死者烧纸钱。亲戚中的晚辈还要做“七头”。所谓做“七头”,就是理发。做“七头”的晚辈,六七四十二天中不得理发,并且在“五七”、“六七”时要来“做七”,供奉亡灵,缅怀死者。做“七头”这一习俗,是敬老文化传统在丧葬礼仪中的反映。

日落之后,便送亡灵启程。众和尚敲锣打鼓,高声吟唱经文,大和尚则坐台祝忏、占魂。家人将三顶纸轿抬出,两顶小轿为两个小鬼准备的,一顶大的则由亡灵乘坐,并且放入一条“小被”,“小被”是用纸折叠而成的三指宽的纸被,再在西向的路上铺上一段布,以便亡灵一路顺风。一切准备就绪,鼓乐再度大作;把所有的纸钱包全部烧掉,给亡灵上天做盘缠并留作后用。要紧的是每顶纸轿前都要点燃千张纸,如有差错,俗信小鬼便会作弄亡灵,令其备受苦难。为亡灵焚化纸钱,向小鬼施以贿赂,实际上是世俗人情观念在冥界观上的折射反映。纸包点完后,孝子跪于亡灵轿前,高喊“请上轿”,众和尚应声诵经,大和尚吩咐“起魂”。孝子抬轿率众亲友随着和尚向西行一两百米,下跪,焚烧纸轿,目送亡灵西行上天,众和尚则继续诵经超度。而后,众人起立,“送三”仪式方告结束。

此后,孝子需按时祭祀。有时,为了亡灵免遭罪罚,家人要替他(她)还经。在海安里下河地区流行还曹官经和血盆经,男子只须还曹官经,妇女则二者都要还。人死后,请和尚到家中念曹官经,以次向曹官菩萨还钱,称为还曹官经。据说人未托生前,在其准备投胎时,要向曹官菩萨借盘缠作路费。人死后还钱免其索讨。具体做法是,将纸钱、纸元宝、经文和写有死者生辰八字、姓氏名号、年龄及曹官菩萨的姓名的纸张扎在一起予以焚烧。曹官菩萨很多,须还给死者诞生时值班的那位(六十年一轮回),否则无效(到底是哪位曹官菩萨当班,在栖霞山所藏的经典中可以查知)。血盆经在当地则更为流行。据说妇女行经、生育时浊污众神,罪孽深重,死后要坐血池,受饥饿,故须做血盆经以求菩萨宽恕。佛经上认为妇女在生育时造下罪孽,如“未足满月堂前走,浊污家祖灶君神;未足满月门前走,浊污日月三光神;未足满月河边走,浊污江湖河海神。”而行经时,经血浊污众神,如在太阳下晒卫生用品,被视为浊污太阳神。由于“罪孽深重”。所以不少妇女急切还经,甚至出现生前做血盆经的现象,生前还的经被称为“喜经”。其具体做法是,扎一个“血库”,将血盆经、经文、生辰八字、姓氏名号、年龄、纸钱扎入“血库”,并焚烧之,这样就算是还了血盆经。

死者葬入土中,要筑坟修墓。选择墓地、确定墓向均由阴阳先生定夺,俗信墓址选择不当,亡灵就不得安宁,家人也遭其累。清明扫墓,据说是给亡灵“过年”。不同年限的坟,扫祭的方法不尽相同。死者去世不足一年,其坟为新坟,新坟祭扫时,一定要供奉酒、菜、饭,甚至供上整桌的酒席饭菜,在坟上插上竹竿,悬持招幌以五色纸剪扎而成,据说给死者作坟帐之用。祭过饭菜后,由孝子焚化纸钱包一只,祭扫者行叩头礼,祈求亡灵平安并保佑后人幸福。如死者去世满三年,要在清明这一天“满坟”,“满坟”除了在坟前供奉、祭扫之外,还要燃放鞭炮,已示“满坟”,守孝才告期满,一切禁忌从此取消。三年以上的坟称为“旧坟”,祭扫“旧坟”,程序最为简单,只做坟头、烧纸钱而已。

在海安里下河地区,无论丧葬或祭祖,焚化纸钱都很重要,并且是儿子或承嗣的义务。如果儿子或非亡者所生,则所焚化的纸钱难以被亡者收去,需做“法”解释:用针将其右手指刺破,将血滴在纸钱上放入纸包中,将此包焚化给其生身父亲,经过这一仪式,意为他第二个手已将“骨血”还给了父家,然后焚化的纸钱才能被领养的先人所收。将血还给先人(尤指生父)乃是源于当地人一种观点:人是精血而成的生命,男精女血,而一精又抵十血,归根结底,生命源于血脉,还血便是还其生命。


   以下是原作者“乡野”的观点
    海安里下河地区丧葬习俗中良陋皆有,扬良除陋自在不言中。然而,民俗是一个地区长期形成的风尚习惯,良俗、陋俗、奇俗、怪俗,都是其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人们的行为、意识均具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依靠的不是法律条例,也不是科学知识,而是习惯势力、传袭力量和心理信仰。因此,对待丧葬陋俗,不宜搞单化的“革除”,陋俗屡禁不止,原因甚多,其中之一便是它部分迎合了人们心理上的需要。在灵魂不死的观念影响下,后人总是希望亡灵平安升天,以利转世投胎,并乞求亡灵保佑子孙安泰、家业兴旺。放焰口超度亡灵,是企盼亡灵平安升天;焚化纸钱、供奉饭菜,是助亡灵安享冥福;迎三、送三,是表示对亡灵孝敬之心——迎其至、送其归;择址营墓、祭扫坟地,是祝亡灵在冥界安度来年。即使生死相联、灵魂永在,那么人死之后亡灵就成了后人供奉、孝敬的对象。

丧葬习俗的传承体现着对人生终极价值的关注,一个社会对个人生命的关怀如何体现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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