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民参保登记来啦!与每一个深圳人息息相关! 2016-09-06 深圳人注意啦!尤其是还未参保的深圳户籍人员,未来4个月里,将有社区网格员上门到您家采集相关信息! 重要通知!重要通知!重要通知! 深圳人注意啦! 尤其是还未参保的深圳户籍人员未来4个月里, 将有社区网格员 上门到您家采集相关信息! 对滴!就是这个证! 社区网格信息员将统一佩戴 “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 携带移动智能终端, 入户调查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 请仔细核对 上面印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章哟 这是要干么呢? 2016年深圳全民参保登记开始啦! 这是关系到每一个深圳人的新政策~ 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全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全民参保登记中,个人基础信息是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民参保、保障覆盖的重要前提。 开展时间 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 注意:已在本市参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由市社保局直接为其完成参保登记。 登记对象分为:个人登记和单位登记 个人登记: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用人单位登记: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一、个人登记 1个人登记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个人登记方式 无参保记录的本市户籍人员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分别进行登记: 1、由社区网格信息员统一佩戴“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携带移动智能终端,入户调查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2、个人前往各社区工作站进行登记。 3个人登记内容 ●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等。 ● 个人就业信息:包括个人当前的就业状态、从业情况等。 ● 个人参保信息:包括个人当前的参保状态、未参保原因等。 深圳户籍的灵活就业或无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到社保机构个缴窗口申请参保,并可按规定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 二、单位登记 1单位登记范围 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2单位登记方式 尚未在我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参保方式如下: 在我市已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和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市社保局通过邮政部门向上述用人单位寄送《关于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书》并要求其按规定到社保机构进行社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是我市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之一,事关全体市民的社保权益及福祉,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全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全民参保登记中,个人基础信息是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民参保、保障覆盖的重要前提。 开展时间 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 注意:已在本市参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由市社保局直接为其完成参保登记。 登记对象分为:个人登记和单位登记 个人登记: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用人单位登记: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一、个人登记 1个人登记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个人登记方式 无参保记录的本市户籍人员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分别进行登记: 1、由社区网格信息员统一佩戴“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携带移动智能终端,入户调查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2、个人前往各社区工作站进行登记。 3个人登记内容 ●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等。 ● 个人就业信息:包括个人当前的就业状态、从业情况等。 ● 个人参保信息:包括个人当前的参保状态、未参保原因等。 深圳户籍的灵活就业或无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到社保机构个缴窗口申请参保,并可按规定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 二、单位登记 1单位登记范围 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2单位登记方式 尚未在我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参保方式如下: 在我市已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和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市社保局通过邮政部门向上述用人单位寄送《关于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书》并要求其按规定到社保机构进行社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是我市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之一,事关全体市民的社保权益及福祉,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全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全民参保登记中,个人基础信息是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民参保、保障覆盖的重要前提。 开展时间 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 注意:已在本市参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由市社保局直接为其完成参保登记。 登记对象分为:个人登记和单位登记 个人登记: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用人单位登记: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一、个人登记 1个人登记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个人登记方式 无参保记录的本市户籍人员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分别进行登记: 1、由社区网格信息员统一佩戴“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携带移动智能终端,入户调查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2、个人前往各社区工作站进行登记。 3个人登记内容 ●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等。 ● 个人就业信息:包括个人当前的就业状态、从业情况等。 ● 个人参保信息:包括个人当前的参保状态、未参保原因等。 深圳户籍的灵活就业或无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到社保机构个缴窗口申请参保,并可按规定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 二、单位登记 1单位登记范围 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2单位登记方式 尚未在我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参保方式如下: 在我市已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和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市社保局通过邮政部门向上述用人单位寄送《关于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书》并要求其按规定到社保机构进行社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是我市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之一,事关全体市民的社保权益及福祉,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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