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英文:Amoy),别称鹭岛,简称鹭。
洪武二十年(1387年)始筑“厦门城”——意寓国家大厦之门,“厦门”之名自此列入史册。
清顺治七年(1650年)郑成功驻兵厦门,顺治十二年(1655年)置思明州。
康熙十九年(1680年)废;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台厦兵备道。
雍正五年(1727年)起属于兴泉道(后为兴泉永道,辖今泉州、莆田、厦门,永春州、大田县)自泉州移驻厦门。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厦门鼓浪屿沦为“公共租界”。
民国元年(1912年)4月析同安县嘉禾里(厦门)及金门、大小嶝置思明县,隶属福建军政府。
1915年分出金门、大小嶝设金门县,同年置南路道(1914年改名厦门道,辖今泉州、莆田、厦门、大田县,1925年废)。
1935年4月以厦门及鼓浪屿等7个岛屿设厦门市。
1938年5月至1945年9月沦陷。抗战胜利,国府恢复厦门市政府建制,直属福建省政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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