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通过视频监控,采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在荔港大道全程设置视频监控,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具体措施如下: 1.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额,处100元罚款;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50元记2分。 2.荔港大道设置有三个机动车道和一个辅道: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仅允许在辅道上通行;最右边机动车道为大型车辆通行车道,仅允许大型车辆通行;快速车道和中间车道为小型车辆通行车道,仅允许小型车辆通行。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的,处150元记3分。 3.过往车辆请严格按照路面上的标志线有序通行。 4.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5.全市卡口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莆田大鱼网综合莆田广播电视台编辑出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