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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市居民医保年度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小溪d56ik7d8ky 2016-09-08

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工作已经开始,集中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

一、2016年度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

个人缴费标准

未成年居民

新生儿(市本级居民)

150元/人

一般未成年人(市本级居民)

在校中小学生

在常高校大学

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市本级居民)

350元/人

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市本级居民)

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18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

800元/人

二、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类别

首次参保

续保缴费

在常高校大学生

首次参保及续保缴费均由学校统一办理,代收保费。

在校中小学生

(不包括幼儿园幼儿)

由学校统一办理,代收保费。

2015年11月20日前在扣款关联的合作银行卡存足保费

新北区河海、三井、龙虎塘街道居民/天宁区居民(郑陆除外)/钟楼区居民(邹区除外)

办理方式:至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登记,审核发证,通过合作银行关联代扣代缴。

基本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照片。

附加材料:低保人员-《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重度残疾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新北区春江、孟河、西夏墅、薛家、罗溪、新桥镇居民

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2015年度新农合参保人员

由乡镇、村委(社区)集中办理。

——

奔牛、郑陆、邹区镇原参加2015年武进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


由乡镇、村委(社区)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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