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以后,广州小区的物业费不是想收就能乱收了。感觉又能省下一大笔钱了。 9月7日,广州市发改委官方网站连发两篇征求意见稿,正式就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表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为2.8元/平方米·月。 物业费由五项服务费组成 市发改委介绍,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将参考标准把住宅物业服务分为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五项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要求不同分为五个服务等级。想要收取2.8元/平方米·月的上限物业费,小区除要达到28小项基本服务外,还要达到31小项一级服务标准,且必须为电梯楼。 车位管理费每月最高150元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业服务成本情况,按每月每车位不高于150元的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为每户业主免费配备不少于4张门禁卡。(综合) 政府指导价最高价组成 综合管理服务: 一级服务(电梯楼0.8元/平方米·月,楼梯楼0.55元/平方米·月) 公共秩序维护: 一级服务:(电梯楼0.65元/平方米·月,楼梯楼0.6元/平方米·月)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 一级服务(电梯楼0.9元/平方米·月,楼梯楼0.3元/平方米·月) 绿化养护: 一级服务 (0.15元/平方米·月) 保洁服务: 一级服务 (0.3元/平方米·月) 制图/唐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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