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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金简大揭秘”系列之四

 沉湘捉月 2016-09-09
“武则天金简大揭秘”系列之四 武则天身高166.66667厘米?
http://www. 大河报 B20 厚重河南 2007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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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记者于茂世
  1982年的初夏,屈西怀捡到“宝贝”的消息冲天而“飞”。这一“飞”,就从嵩山“飞”到了泰山。
  那时,登封县城的电话都是手摇的,而屈西怀所在的王河大队,更没有任何通向外界的现代传播工具。这一“飞”,“飞”得蹊跷,难道真能“飞”到千里之外的山东?盗购武则天金简的家伙,难道真是山东的文物贩子?
  在山东文物贩子飙天价、书血盟,把屈西怀的魂儿都吓丢的时候,嵩山脚下的登封,自上而下,除唐庄公社王河大队的几位社员外,5
0天的时间内,没有任何人耳闻什么风声雨声!
  这似乎不合乎信息的传播规律。
  “山东的文物贩子来到登封盗购金简,这只是一种说法。也有人说,是巩县(巩义)人听到金简的事儿,转告了山东的文物贩子。这也是有可能的,因为王河大队毗邻巩县。”登封市史志办主任吕宏军说。
  总之,屈西怀被打扮成捐献文物的先进人物后,有损于“登封形象”的有关武则天金简的流言蜚语,没能在这块土地上诞生。
  屈西怀成为炙手可热的先进人物、登封人民的榜样,按照那个时代的逻辑,给他安排一个下井挖煤的工作,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何况登封煤窑多多!
  但在登封县主持召开了一个万人表彰大会后,屈西怀又回归到他往日的生活轨道上,领导们也似乎忘记了给他安排工作的应承,他仍耕田种地,年复一年,直到今天……
  1982年,登封县以1500元“了结”了与屈西怀的恩怨是非,这与2006年登封市以一辆价值100万元的豪华轿车奖励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惊人雷同——当释永信站在轿车前会心一笑时,坊间知情者与媒体的解读,竟然大相径庭。释永信方丈的“笑傲江湖”,可以说与一位出家人的“贪财”毫不相干。但与释永信不同的是,屈西怀在领到1500元后,成为不折不扣的失落者,媒体很快把他忘得近乎一干二净,他连个下煤窑的机会都没有争取到手。
  在传言和舆论面前,屈西怀与释永信的“辩驳”都显得苍白无力,登封县(市)驾驭舆论导向的能耐,可谓炉火纯青——坊间流传,屈西怀因为“贪财”,非向领导要钱,也就是那1500元的奖金,所以他没能得到一份工作。而屈西怀则有口难辩:“我信球(缺心眼)呀?要1500元?(东西就)给拿走了!”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领导“食言”,不给屈西怀安排工作,让屈西怀“含冤”,而他却有“冤”不辩。
  “当时怀疑他剪了金简,公安部门审问他,他死也不承认。当然,他害怕戴上‘破坏文物’的帽子,那还了得!”登封市史志办主任吕宏军说,“另外,他也没有提供有关文物贩子盗买武则天金简的任何线索。”
  也许,就是在这博弈中,双方达到了一种均衡——政府奖励他1500元,把他视为捐献文物的先进人物;而他,也就此不敢再向政府提出安排工作的要求。
  登封县轰轰烈烈的造势,似乎是可以理解的;屈西怀人在江湖不言真相,也是应该尊重的。但无论如何,还原武则天金简的本来面目,都是我们认知历史的需要;而掩盖真相,恰恰让我们难以走进历史的天空。
  “禹步”是洪水时代的标准尺度?
  “以身作则”简单明了,妇孺皆知。中国度量衡源出“以身作则”。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是可以用一个人来“衡量”的,而“衡量”这个世界的人,自可为纲为纪。
  关乎度量衡与这个人的“天人合一”,最早、最经典的记载是《史记·夏本纪》:“禹为人敏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 穆穆,为纲为纪。”这段话译成白话文,约略是:“禹为人聪敏机智,能吃苦耐劳,他遵守道德,仁爱可亲,言语可信。他的声音就是标准的音律,他的身躯就是标准的尺度,量、衡之器也都是以禹之身为标准制定出来的。他勤勉不倦,庄重严肃,堪为典范,纲纪四方。”
  律、度、量、衡都是以禹为标准制定出来的,这是《史记》经典注释者的经典解释。以禹的身高、重量作度量衡还好理解,而禹的声音被《史记·索隐》为“应钟律”,就有些费解了——禹的声音,怎么就和“乐”挂上钩了呢?他的讲话,怎么就成了律吕的标准呢?
  在这儿,礼乐征伐皆由天子出,也许影响了《史记》注释者的解释。《史记·夏本纪》说的这段话,其历史背景是,“尧崩”舜继,于是舜命禹:“女(汝)平水土。”此时此刻,禹只是舜的一位治水“特派员”,若把其“声为律”解读为“他的声音就是标准的音律”,是不是有些夸张呢?
  在舜下达给禹治水任务之后、禹开始治水之前,司马迁写下的这段话,如若按照逻辑解读的话,说道的无非是“大禹治水”前的动员与准备——在这儿,司马迁首先肯定禹是一位合格的治水领导者;接下来,“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是不是大禹治水的技术准备呢?而“穆穆,为纲为纪”,是不是说以禹的威望与技术准备,他能够胜任领导四方治水的工作呢?
  照着这样的思路解读,“声为律”可能是以禹的声音(讲话)为“标准音韵”,也就是说,治水需要推广“普通话”——在文字标准化之前,中国似乎还该有个语言标准化的进程。
  大禹治水是中国人在灾难面前奋力而起的第一次天下总动员——没有语言标准化,不可能有顺畅的交流;没有顺畅的交流,即便大禹的治水思想再先进,在部族利益的纷争中也难以又好又快地落到实处……也因此,语言标准化或者说思想的统一,可能比治水技术层面上的度量衡标准化更为重要,这该是“声为律”摆在“身为度”之前的一个原因吧。
  当然,治水也迫切需要统一度量衡,没有这,禹就难以对治水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不能进行统一的工作管理,那么禹的治水,就有可能如他的父亲(鲧)一样,走向破产。
  禹无论走到哪儿,都没有语言与思想交流的障碍;禹无论走到哪儿,他的身躯,都是衡量治水工作的技术标准——如此,在大禹治水时,天下被整合为一局大棋。
  “身为度”,是说禹的身高就是丈量治水工作的一把尺子。但作为领导者,禹检查、验收工作,当然不能走到哪儿就在哪儿翻跟头打滚,丈量哪儿的工作量——禹也许一如现在的领导人,是迈着庄重肃穆的步伐,检查工作的。
  禹这么一走,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工作给检查了,什么人也别想骗他。
  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禹步”就是一把尺子——“身为度”在此被禹转换为“禹步”为度,因为人的“一步”与自己的身高相当。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也许这句话太流行了,以致“跬步”发展到现在,竟然是“一步”了。在古代中国,“跬步”只是跨一次脚,是半步而不是“一步”;左右脚各跨一次,才是“一步”。其实,这种解释还是不那么精准——在街头、田间散步,就是“积跬步”,而不是“一步”!
  “步”是什么?其实就是“禹步”。因为散步时,即便走了“两步”,还不是你的身高;但走一“禹步”,是你的身高,是“身为度”。
  “禹步”是怎么走的呢?小时候,在老家见过爷爷迈开大步丈量土地,但见他走得有劲,却很不自然。为什么,因为“禹步”是“瘸子步”。
  古文献说,大禹治水时积劳成疾,得了偏枯(半身不遂),因此禹走路,两条腿不能前后交替,只能一腿前迈,一腿拖行。这种步式,遂称“禹步”——大禹偏枯,是先秦流传很广的一个说法。
  “茫茫禹迹,画为九州”——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就是这“瘸子步”划定的。“禹步”的基本步法是“禹步三”、“三步九迹”,禹走三步留下九个脚印,是谓“九州”之来源。
  南开大学李剑国教授认为,“禹步”源于大禹治水的神话,但绝非一个疾病概念。“禹步”神圣,俗巫多效,而巫行跛步,只不过是对“禹步”的一种模仿。道教对此更是大加附会,认为“禹步”乃万术之根源,玄机之要旨……
  其实,“禹步”与一般巫舞舞步截然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程式化步法,《抱朴子》曰:前举左,右过左,左就右;次举右,左过右,右就左(并步)。如此,三大步走过,留下九个脚印,长度当是二丈一尺。
  “一步七尺”,三步“合二丈一尺,顾视九迹”,这既与“茫茫禹迹,画为九州”相吻合,也与道家的“三元九星,三极九宫”相照应。如此,“禹步”是法天地造化之象与日月运行之度,“步罡踏斗”是踩于北斗九星之上与置身三极九宫之中。
  在这神秘主义的笼罩下,武则天把金简投向了“禹步”的起点、“配天作镇”的嵩山——这也许就是她为什么定在中岳嵩山向上天告白,“乞三官九府除武 罪名……“
  金简是举世罕见的标准唐尺?
  非踏“禹步”,难通上天。
  神秘兮兮的“禹步”,让记者越来越难以解读下去。再说太过关注“禹步”,似乎也有些偏离主题。记者之所以在此费了些笔墨,当然不全是为了张扬武则天嵩山投金简的神秘。说到底,还是为了借“禹步”、借“身为度”,把武则天金简拉回平凡的世界,把其还原为大唐时代的度量衡——唐尺。
  依据《旧唐书·礼仪志》,唐高宗封禅泰山时所投的玉简,形制当为“每简长一尺二寸,广(宽)一寸二分”,这与道教经典所载的所投龙简的形制非常相似。南朝刘宋的道教领袖陆修静道士(406年~477年)在其撰写的《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中,曾明确规范过“投龙之仪”:凡简长一尺二寸、阔(宽)二寸四分。唐高宗封禅泰山所投玉简虽未发现,但从《旧唐书·礼仪志》中我们可以知道,封禅玉简与道家龙简相较,长完全相同,只是宽减去一半。
  封禅是道家味道非常浓郁的国家大典,虽然有道士参与其间,甚至做过高级顾问,但这还不是纯粹意义的道家行为。武则天投简嵩山,虽与嵩山封禅难脱干系,但从“乞三官九府除武 罪名”看,更是一场纯粹意义的道家行动。何况,从金简落款“太岁庚子七月甲申朔七日甲寅,小使臣胡超稽首再拜谨奏”看,此次投简执行人胡超,不是朝廷官员,而是一位道士。而这次行动,很可能就是道士胡超一手策划的。
  武则天能把自己祈神求仙的圣事委予胡超,可见胡超绝非等闲道士。作为一位“自云数百岁”的“洪州(江西南昌)道士”,胡超效法南朝道教领袖陆修静的“投龙之仪”,将武则天金简规制为“长一尺二寸、阔(宽)二寸四分”,也顺理成章。
  问题是,胡超打造金简,是以武则天“身为度”,还是以“唐尺”(准确地说应为“周尺”,因为武则天已经建国大周)为度呢?
  此次嵩山投简,从金简内容看,可以说是武则天的“嵩山私语”,完全是她的一次私人行动。在金简上两度虔诚地刻下自己的名讳“武 ”,也是她“私人行为”的一种证明。更何况,落实投简的事,也不像封禅那样,动用的是朝廷官员。
  把“”字与金简上的其他刻字相比照,还不难发现,“”要比其他字小得多。因此,有学者提出“”是后来补刻的;“”刻得之所以小很多,也是武则天虔诚向神的一种表现形式。
  敢写皇帝的名字,都是死罪,那谁还敢“冒女皇之大不韪”,把“”字刻得既“丑”又小呢(“丑”是相对其他刻字而言的,从刻工上看刻写“”字者似乎未受过专业训练)?也因此,有学者提出更大胆的猜想——“”,是武则天自己的名字,也许是武则天本人后来补刻上去的。
  猜想虽然难以证实,但嵩山投简是在我们难以想象的虔诚中实施,则毫无疑问。而在宗教事务中一向以“复古”为能事的道,其道士胡超效法大禹,以武则天“身为度”打造金简,则是一种可能的选择;武则天效法成汤乃至她自认的祖先周公,借此“身为度”象征自己质于上天,以求神灵除罪保佑,还是一种可能的选择。
  如果这一推断成立的话,那么按照金简长一尺二寸、宽二寸四分的规制,武则天的身高应是166.66667厘米——这个数字,是从河南博物院发布的金简宽为8厘米推算而来的,具体推算步骤是:1÷0.24×8=33.33333厘米,这是一唐尺的长度;唐代一步五尺,那么,33.33333×5=166.66667厘米。而这166.66667厘米,正是武则天的身高。
  河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康国义认为,关于166.66667厘米,更应视为大唐男性公民的平均身高,而不是武则天本人的身高。
  如果按康国义先生的解读,则会有一个令人震惊的发现,那就是在盛唐时代,一尺=33.33333厘米!这唐尺的长度,与当下市尺等值!
  盛唐时代的尺子有这么大吗?唐代男性的平均身高有这么高吗?
  王国维等大家先前对唐尺遗物的研究表明,一唐尺大约相当于现在的31厘米,这该当何解释?难道武则天金简,能够颠覆王国维先生研究所得的大唐的“尺度”?
  从金简内容看,嵩山投简可说是武则天的“嵩山私语”。而胡超效法南朝道教领袖陆修静的“投龙之仪”,将武则天金简规制为“长一尺二寸、阔(宽)二寸四分”,也顺理成章。至于胡超打造金简是以武则天“身为度”,还是以“唐尺”为度,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图为收藏于河南博物院的武则天金简。 牛爱红 摄
网络版编辑:实习编辑连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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