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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也该做个了结了

 百战归来 2016-09-09

 几点说明:

  1. 本公号由志愿团队经营,不定期发布;

  2. 本文与相声界无关;

  3. 促进君非真名,含义包括安全促进、促进你、促进大家、急于提升、干货为主......


随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热传,包括安全生产报在内的国家级媒体,尤其是大量的自媒体们也纷纷向广大安全人进行了认定、披露以及分析。

但纵观所有现行的公号里的文章,似乎都偏离了该征求意见稿的初衷,征求意见,不是让你转发了事!征求意见,更不需要解读,因为并没有正式定稿!尽管我们不在征求意见的单位之列(笔者要特别感谢把这个文件最先公之于众的体制内的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因为总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只发到了文件上列出的单位,并没有公开向社会征意见” ),若干自媒体公号对这些政策的解读,包括众多安全人的评论,可以理解的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关注,但所谓关心则乱,本文将回到征求意见稿中大家最为关注的注安的牵涉之后可能实施的核心问题,确实需要做个了结了。



关于“加快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


作为唯一一个在法律级别提出来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安法修订后法条2014年12月1日施行算起来,已经一年又三个季度,加之注安又持续在暂停注册状态,兼之注安、安评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目录之中赫然在列(严重声明:该取消仅指“认定”,绝非“考试”,参加考试的安全人和准备参加安全人并没有取消,也不会取消),注安的存在似乎成了鸡肋,相信这个才是让20多万的持证人员牵肠挂肚的根本原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管是职称还是职业资格,应为是最有话语权和决定权的国家级部委,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人保障部会签的设计,在人保部自己发布的职业资格都减少了44%的情况之下,总局仅凭一已之力就算是强推,其可持续发展前景仍然并不明朗。



关于“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征求意见稿之中并没有明确这个是属于准入类还是水平评价类,在此背景之下,“满足不同行业领域对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很容易步入自说自话的尴尬境地。

征求意见稿之中没有明确是否纳入职称序列,按安全生产不同行业领域的分法,也与现行的职称有所背离,现有的工程师系列之中难以匹配,“煤矿安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金属冶炼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制造安全、安全评价检测、职业健康”这之中只有工程建设安全属现行职称系列之中。



关于“2018年底前取消安全评价师资质,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序列”


作为一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8-04的“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被一个没有纳入该大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吃掉,本无疑义,但需要考虑安全评价师的技术含量高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个不争的事实,当然,更应该就注册安全工程师与人保部门对接清楚,纳入大典增补之中,相信是可行之策。


关于“设立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形成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发展通道”,关于职业、关于资质、关于资格,均属于人力资源范畴,人保部主要职责第一项就是:“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一旦有纠纷,只能依法由人保部门出面解决。


何况如此之定性,仍然没有明确与职称的互认渠道,这个是对采用职称的国企、私企和事业单位安全人的保障。


而绝大部分外企,对职称并没有采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中级、高级更无从谈起,就算是发了红头文件,也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可以形成明确对照的是,对外企来说,职业分类大典仍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因为该大典根红苗正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这些都是放在安全人面前的实际问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希望真想落实,首要是需要把人社部门的关系理顺,绝不能越俎代庖、越权行事(前几年,人社部与总局就注安事征求意见的文件请大家参考,这是一个真正有执行力的例证)。


随便提一下:今年安全评价师的考试和认定会如期举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春天早晚会来到,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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