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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不知道如何把握谈话提醒,必看此文:高人智慧

 eln 2016-09-09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一段时间以来,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把谈话提醒作为工作抓手,注重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从学习领悟、厘清思路到综合施策、制度补链,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谈话提醒是个“技术活”,要想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实效,必须做细做实,精准“点穴”,讲究方式方法,切实提升质量。为此,本刊特约一线执纪工作者,与大家分享开展谈话提醒的思考和感悟。请品读以下三篇文章。

【一】

 谈话提醒与其他谈话不同在哪儿

广东省中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雷彪

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包含谈心谈话、廉政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调查谈话、谈话提醒等多种类型,散见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中。谈话提醒与其他谈话到底是包含、并列还是交叉关系,在运用上有什么区别,基层存在疑惑,各地理解不尽相同。

面对实践中的困惑,有必要将谈话提醒与其他“谈话”进行区分。

1、目标任务不同。谈话提醒是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目的在于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后,谈话提醒被专门提出来,要求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戳“痛处”、谈“要害”,着力把问题消除在破纪之初、违纪之前。从这个角度看,谈话提醒的目的与提醒、函询、诫勉三种预警告诫制度一致,其外延包含了用谈话方式进行提醒和告诫。其他谈话类型则各有侧重,与谈话提醒的目的有明显区别,比如,谈心谈话重在沟通,了解思想动态,激励干事创业,组织谈话重在考察了解真实情况,等等。

2、适用对象不同。谈话提醒针对“有问题”、需要组织进行提醒的党员干部。实践中,有的同志将廉政谈话作为谈话提醒中的一类方式进行统计,我们认为两者存在区别。从适用对象上来看,廉政谈话一般针对五类人,即拟提拔任用、新提任或转任岗位的领导干部,即将退休的党员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党员干部,在人、财、物权较集中的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每年由各地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分期分批约谈所针对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成为廉政谈话对象往往因为其具有特殊身份或位于特殊岗位,但成为谈话提醒对象则并非基于其身份,而是其在执行“六项纪律”等方面可能或已经出现了问题。

3、启动情形不同。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组织谈话等谈话类型因应专题教育、岗位需求、选人用人、职务任免等需要而启动,往往起正面激励作用。而谈话提醒是基于“问题”启动的,“咬耳扯袖”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红脸出汗”针对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根据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们规范了谈话提醒的启动情形,即:党员干部在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节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可视情况实施谈话提醒,责令整改。

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导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中存在消极怠工现象的;不能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有追求享乐和奢靡的苗头的;一段时期内社会舆论较多,或有举报、虽不能排除违纪可能但线索笼统,需要进一步规范自身言行、以正视听的等二十多种需要谈话提醒的情形。

谈话提醒是针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更应带着问题来、围绕问题谈、针对问题改。我们在对全市1832名党员干部实施谈话提醒后,探索总结出“四结合”“四必谈”的原则。“四结合”:

一指外围摸查与个人说明相结合,既给予个人解释的机会,也进行外围摸查,避免线索流失;

二指谈话提醒与线索处置方式之一的谈话函询相结合,两者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交叉使用,优势互补;

三指谈话提醒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凡受到谈话提醒的要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

四指个人承诺与组织审结相结合,失实的及时澄清,不如实说明的从重处理,避免一谈就了。“

四必谈”则要求谈话主体针对谈话对象进行“个性化定制”,在具体实施中谈问题、谈党性、谈纪律、谈整改。

综上,谈话提醒是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话的方式对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

今年年初,中山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做好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谈话提醒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整治不作为不担当等要求相结合,进一步细化为信访约谈、警示谈话、案件整改谈话、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约谈等方式,明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程序,使谈话提醒更具操作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

如何提升谈话提醒的质量

福建省厦门市纪委 夏安轩

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谈话提醒只有做到有“的”放矢、谈询有“质”,才能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发挥警示、提醒和教育作用。今年1至8月,厦门市共开展谈话提醒1441件次,比去年全年总量上升683.2%。

综合实践情况看,要进一步提升谈话提醒的质量,还需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1、从谈话提醒的实际情况看,需围绕《党纪处分条例》中六项纪律的要求,提高谈话提醒问题的均衡性。

当前谈话提醒的问题类别中,违反廉洁纪律的占一半以上,违反工作纪律的占40%,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占比总和不足10%。这说明,需要进一步提高谈话提醒反映问题类型的均衡性,特别是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方面多下功夫,多方面查找问题线索。比如,通过信访举报查找个性问题,建立信访问题线索工作台账;通过上级督办查找突出问题,梳理上级督查督办通知单,建立督查督办问题线索工作台账;通过专项检查查找规律性问题,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建立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问题台账;通过日常检查查找普遍性问题,结合节日廉洁自律监督检查、风险防控平台监督警示,建立日常问题线索工作台账。通过多渠道搜集,对照“四种形态”的纪律尺度确定问题线索,做好谈话提醒,切实做到挺纪在前。

2、从谈话提醒的处置结果入手,提高组织处理和转立案的比例。

从当前谈话提醒的处置结果看,批评教育占60%以上,适当处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占15%左右,失实了结占22%,组织处理和转立案的不足1%。组织处理形式众多,目前大部分单位采用较多的仍是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对诸如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辞退、停职、免职等手段采用得较少。特别是一些单位还不能把组织处理作为一种与纪律处分互补的执纪手段,做到综合运用、体现政策。必须通过谈话提醒,努力提高组织处理和转立案的比例,发挥好谈话提醒的综合效应,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3、从谈话提醒效用性的考量出发,加强谈话提醒结果的有效运用。

首先,要做好谈话提醒对象对个人情况说明作出承诺的相关工作。为督促谈话提醒对象如实、主动、彻底地向党组织交代个人存在的问题,应当明确要求其在“个人说明”的结尾,手写对党组织的承诺,并由本单位党委书记签字背书。

其次,要根据后续监督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将谈话提醒情况列入个人廉政档案。在将谈话内容入档后,可根据谈话中提出的要求,进行定期对照检查,如谈话提醒对象变化较为明显,说明谈话成效显著,可通过一定形式予以鼓励;如谈话提醒对象无大改进,说明谈话效果不佳,或是针对性不强,没有解决思想深层次问题,需要通过再谈话、再处理,促其整改。对于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可考虑将谈话提醒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重点内容,加以对照检查,加强整改。

再次,可酌情考虑与干部任用、考核结合使用。适情适时将谈话提醒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并与干部使用、考核相结合,强化谈话提醒结果的运用。

4、从谈话提醒的持续性着眼,以问责的常态化推动形成谈话提醒工作的常态化。

要坚持问责不手软,对谈话提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倒查追责。要重视谈话的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办结的谈话提醒件要开展“回头看”,通过自查和抽查核实机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当年度组织的谈话提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谈话提醒经审查或抽查核实,发现被谈话人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情况严重的要依纪处分,必要时给予通报。对谈话提醒材料属实情况作出虚假证明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或对谈话提醒已属实的问题不处理、不上报的,按照《党纪处分条例》中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一并启动问责追究程序,以问责促进谈话提醒质量的提升。

【三】

将“甜酸苦辣”融入谈话提醒中 

北京科技大学纪委 杜伟

谈话提醒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对谈话提醒的对象、情形、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注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犹如烹煮美食,谈话提醒也要“甜酸苦辣”合理搭配,把握好分寸火候,敢于、善于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章党规党纪去教育挽救,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在监督执纪工作中。

“甜”就是让人感受到组织关爱之甜,注意使用平易近人、柔韧委婉的语言,不可简单粗暴,更不可侮辱谩骂。“四种形态”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具体化,是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的深化,“全面从严”决不意味着对谈话对象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棒子打死”。有的开展谈话提醒,仅当作一项必须的工作任务,不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分析问题的来龙去脉,不顾及谈话对象的心情和感受,过分执着于“逼一逼”,开口就是一阵“狂轰滥炸”,始终进行“有错推理”,甚至伤及谈话对象的人格尊严,结果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引起关系紧张,思想矛盾激化。谈话者应有一颗医者仁心,不以地位欺压人,不以权势鄙视人,不以线索恐吓人,尤其对那些反映问题轻微的谈话对象,要放正身段,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个中的苦衷和委屈,从实际出发,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润物无声。

“酸”就是心肠要酸,与谈话对象产生心灵的共鸣,做到切身体会、感同身受。谈话提醒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而“情感的河流从来都是双向的”,要解开谈话对象的思想疙瘩,必须首先走进对方的心灵;要想以理服人,必先以情动人。有的谈话者不愿与谈话对象有更多的交流,把其言谈与问题线索不一致视为不老实,把其解释视为没有悔过表现,不是一顿直白的训斥,就是“哼哼哈哈”地打官腔,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官架子”,结果让人难以接受,从内心产生排斥情绪。谈话者应对谈话对象怀有“慈母心、兄长情”,在关注其问题的同时,关心其思想和成长进步,把启发人与关心人、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要从谈工作、谈理想、谈生活、谈社会现实等问题出发,把“大道理”融入“小道理”中,寓理于情,让那些在特定条件和环境下雾里看花、是非不清的党员干部知纪明纪、认识错误、迷途知返,使违纪行为在量变过程中戛然而止。

“苦”就是要敢于吃苦,有严深细实、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拈轻怕重、浅尝辄止。谈话提醒不是简单的数学计算,也不是单纯的信息输出,更不存在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方法和模式。谈话前,要认真分析谈话对象的岗位特点和性格特征,细致梳理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和具体谈话提纲,对什么问题可以问,什么问题不能问,什么问题先谈,什么问题后谈,敏感问题怎么把握分寸,如何选择谈话环境,都要心中有数。谈话时,要精准“点穴”,步步为营,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既用纪律底线衡量,又用道德标准引导,还要了解履职尽责情况,使谈话对象真正知道错在哪里、差距有多大,认识错误,认清危害,明确改进措施,让整个谈话有刻度、有力度、有温度。

“辣”就是批评要辛辣,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挺纪在前、一寸不让。谈话提醒对象多是已犯错误或有错误苗头的人,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是应有之义。有的谈话者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谈话含含糊糊、扭扭捏捏,说问题避实就虚,以谈工作代替谈思想,以交换意见代替严肃批评,甚者向谈话对象表示同情,结果不仅达不到警醒的目的,反而会混淆是非,助长不良风气。谈话提醒应对有违规违纪苗头和倾向的谈话对象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执迷不悟、无理狡辩者予以驳斥,戳其痛处、触其灵魂,体现政策性、严肃性、法纪性,彰显铁腕执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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