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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法举隅下册三十条之外六事总论

 水木年华138 2016-09-10


1、凡在宅外之事,如橋、樑、殿、塔、亭、台等類,望見照著者皆是,總稱六事,其實亦不止於六也。

 

2、從局上論生旺退煞,亦當在宅上並看,庶無差誤。

 

3、其吉凶禍福,俱以九宮飛布,按元運之得失分辨,再遇流年吉凶神煞加臨,應驗尤速。

 

4、按,外六事,各有五行所屬,隣屋、菴廟、衙門、棋杆、木橋、竹樹俱屬木。溪河、池塘屬水,殿角、尖塔,牌坊、窰、竈、鐘樓、墳堆、油車、銀鋪、鐵店俱屬火。街路、墻垣、堤岸俱屬土。環橋、碾子、壩堰、墩堆俱屬金。

 

5、又以形論,木長,金圓,土方,火尖,水曲,以色論,木青,水黑,金白,土黃,火赤,參用年運月建,以定吉凶。

 

6、如年月有五黃,二黑,九紫,疊加山方,鐘鼓不絕,立見火災,火性主動,得一白水星飛照,或有水池在方,化救,以水制火,方能免禍,凡在半里內者必應,遠者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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