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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法举隅下册三十条之尖塔

 水木年华138 2016-09-10


1、塔為文筆峰,亦為火星。

 

2、宜在宅之生旺吉方,及一白四綠方,忌在關煞凶方,並正午方。

 

3、凡在宅前見塔頂當面者,不利。

 

4、又宅內高樓,開窗見塔頂在前,勿作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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