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编获悉,11个外省市的居民,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在福建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这是警方继省内居民跨地办理身份证业务之后,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日前,我省确定了19个单位为首批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单位,正式启动跨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可办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身份证。 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在缴纳工本费之日起60日内领取居民身份证。 晋安分局岳峰派出所, 0591-27322340; 上街分局办证中心,0591-22879521。 思明分局碧山派出所, 0592-2080869; 湖里分局金山派出所,0592-5237110; 海沧分局海沧派出所,0592-6081204; 集美分局杏滨派出所,0592-6253659; 同安分局祥平派出所,0592-7366055; 翔安分局新店派出所,0592-7889113。 芗城分局治安大队,0596-2026261。 丰泽分局北峰派出所,0595-22890110; 晋江市公安局陈埭派出所,0595-85139110; 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0595-86985110; 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0595-88556110。 莆田市公安局涵东派出所,0594-3363536。 三明市公安局列东派出所,0598-8223033。 建瓯市公安局户政办理中心,0599-3868520。 新罗分局户政中队,0597-3223139。 福鼎市公安局户政中队,0593-2195120。 平潭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0591-24334121。 也就是说,在19个试点单位所在县(市、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为11个对象省份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试点单位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3项业务。 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的试点单位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缴纳工本费。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执行,除收取证件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费用。证件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有效期满换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 觉得不错,请点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