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第5.1是这样规定的:“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4.3.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4.6.1: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02 (2006 年版) 第10.3.3条规定的是不超过5条螺栓的需要跨接。 说明:此内容转自:http://bbs./thread-647536-1-5.html,作者:lyhh9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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