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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历史上的10位清官,后世学习之楷模!

 老刘tdrhg 2016-09-11

1、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贵。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海瑞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1587年(万历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赠太子太保,谥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3、张伯行

张伯行(1651年—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晚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清朝大臣,理学家。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累官至礼部尚书。历官二十余年,以清廉刚直称。其政绩在福建及江苏最为著名。学宗程、朱,及门受学者数千人。去世后,朝廷追赠其为太子太保,谥清恪。光绪初年,从祀文庙。有一子张师载。张伯行自幼即聪敏好学,受父亲、祖父的影响,品德也很高。十三岁时就通读了四书五经。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伯行被授为山东济宁道。适逢灾荒之年,便从家乡运来钱和粮食,并缝制棉衣,用来解救百姓的饥寒。康熙帝命令按各道救济灾民,张伯行便拿出仓谷二万二千六百石有余赈济所属汉上、阳谷二县。山东市政使责备他独断专行,准备上疏弹劾,伯行说:“皇上有旨救灾,不能说是独断专行。皇上如此重视民间疾苦,应该以仓谷为重呢?还是以人命为重?”布政使只好停止弹劾事。

4、西门豹

西门豹(生卒年不详),战国时期魏国(今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安邑一带)人。魏文侯时任邺令,是著名的政治家、水利家,曾立下赫赫功勋。初到邺城 (今河北临漳县、河南安阳市一带) 时,看到这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萧条,一片冷清,百业待兴,于是立志改善现状。后来趁河伯娶妻的机会,惩治了地方恶霸势力,随后颁布律令,禁止巫风。教育了广大的百姓。原先出走人家也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同时,他又亲自率人勘测水源,发动百姓在漳河开围挖掘了12渠,使大片田地成为旱涝保收的良田。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实行“寓兵于农、藏粮于民”的政策,很快就使邺城民富兵强,成为战国时期魏国的东北重镇。

5、赵广汉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涿郡蠡吾县(今河北博野县)人,一代名臣。执法不避权贵,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汉昭帝后期及汉宣帝前期(公元前73年前后)。《汉书》说:“广汉为人强力,天性慧于孝职。”他嫉恶如仇,以强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处置豪门权贵,深受百姓爱戴。而赵广汉最终遭朝廷腰斩处死的结局,更为其不平凡的经历增添了一层迷离的色彩。

但是由于赵广汉对付豪强的手段过于残酷,使其行事风格颇类法家,因而遭到了许多正统儒家知识分子的批评。

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

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资治通鉴》所记“京兆政清,吏民称不容口”,是对赵广汉最好的评价。赵广汉是中国古代十大清官之一。

6、黄霸

黄霸(前130年—前51年),字次公,汉族,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西汉大臣,事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三朝。

黄霸自幼攻读法律之学,少有大志。汉武帝末年,捐官出仕,先后任河南太守丞、廷尉正、扬州刺史、颍川太守等地方官职。汉宣帝五凤三年(前55年),出任丞相,封建成侯,总揽朝纲社稷。甘露三年(前51年),黄霸去世,谥号定侯。黄霸善于治理郡县,为官清廉、外宽内明,文治有方,政绩突出,后世常将黄霸与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并称为“龚黄”。

天汉四年(前97年),黄霸因清正廉洁被举荐为河南太守丞。黄霸熟稔法律条文,在任内勤于观察,待人接物温良谦让,处事议政合乎法度,顺应人心,深得太守信任和百姓爱戴。

后元二年(前87年),汉武帝病逝,汉昭帝即位,由大将军霍光辅政。左将军上官桀等人与燕王合谋作乱,霍光杀掉他们之后,仍沿用武帝末年的严刑峻法制度,以严厉的刑罚约束臣民,导致各地官吏以执法严酷为能,唯有黄霸宽和以待,爱民如子,因此赢得了仁厚的名声。

元平元年(前74年),昭帝崩,没有儿子。权臣霍光等立昌邑王刘贺为帝,刘贺“荒淫无行,失帝王礼宜,乱汉制度”,在位27天后被废。光禄大夫邴吉建议把流落民间的汉武帝曾孙刘病已迎入宫中,入继大统,是为汉宣帝。

宣帝由于幼年遭遇变故,长期生活在民间,深知百姓的疾苦和吏治得失,

因而重视吏治,注意减轻人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

宣帝听说黄霸执法公平、仁厚爱民,就召升为廷尉正。黄霸在任内数次裁断疑难案件,朝廷上下都认为判得很公平,不久转任丞相长史(丞相府秘书长)。

7、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千载未见其比”之赞誉。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8、狄仁杰

狄仁杰(630年-700年11月15日 ),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武周政治家。

狄仁杰早年考中明经科,历任汴州判佐、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以不畏权贵著称。天授二年(691年)九月,狄仁杰担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但不久就被来俊臣诬陷下狱,平反后贬为彭泽县令,契丹之乱时被起复。

神功元年(697年),狄仁杰再次拜相,任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纳言、右肃政台御史大夫。他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续。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进封内史,并于同年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后又追赠司空、梁国公。

9、况钟

况钟(1383-1442)明代官员,字伯律,号龙岗,又号如愚,汉族,江西靖安县龙冈洲(今江西省靖安县高湖镇崖口村)人。宣德五年出任苏州知府,任职长达十三年。

况钟是明代一位受百姓尊敬的清官,苏州人民称他“况青天”,和包拯“包青天” 海瑞“海青天”,并称中国民间的三大青天, 昆剧《十五贯》,以歌颂况钟而使其妇孺皆知。其功绩《明史·况钟传》有较详细记述,著述有《况太守集》、《况靖安集》等。

在“仁宣之治”前后,未经科举,由出身低贱的书吏做到知府,并且政绩斐然的官员中,苏州知府况钟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

10、汤斌

汤斌(1627年—1687年),字孔伯,号荆岘,晚号潜庵。河南睢州(今河南睢县)人,清朝政治家、理学家暨书法家,官至工部尚书,卒谥文正。汤斌一生清正廉明,是实践朱学理论的倡导者,所到之处体恤民艰,弊绝风清,政绩斐然,被尊为“理学名臣”。

汤斌于明熹宗天启七年(1627年)十月二十日生于河南睢州(今河南睢县)。他的祖上汤宽是滁州来安县人,追随明太祖朱元璋起兵,以后世代为官,七世祖汤庠迁居睢州。汤斌出身阀阅旧族,家教甚严,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应童子试,十五岁前读毕《左传》、《战国策》、《公羊》、《史记》、《汉书》等。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率军攻击汤斌的家乡,其母赵氏殉节而死,在战乱环境下成长的他,立下为国为民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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