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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桃花:中国人总喜欢将友情与商业混为一谈

 任老六 2016-09-12

文/凤凰新闻客户端特约撰稿人 纽约桃花

最近,国内朋友的一家电影制作公司找我做电影众筹, 希望我可以借助我在纽约做过多次众筹的经验和人脉把这个项目做起来。 其实, 一年多前, 我就提议他们可以做一个45天的众筹,迅速提升影片在美国市场的知名度。 在美国, 众筹曾经是一个创意产品项目的募资平台, 现在已经成为新项目推广自己、提升品牌影响力的一个市场宣传推广手段。

原本谈得不错的合作方式因为一个小波折搁置起来。 这个波折看似影响不大,其实产生的涟漪效应却超过了我们双方各自的预料。因此, 我想了想觉得还是不合作为好, 宁愿放弃生意也不想失去与朋友的友情,毕竟类似的事情我曾经经历过, 想起来仍然感到心里的沉重。

此次未遂的合作事件让我不得不想起最后一次与国内一位女性熟人合作众筹项目的事件, 这事件的发生导致了我们双方的分裂, 从所谓的朋友直接变成敌对, 甚至彼此拉黑。

那个女性,我们姑且就叫她喜欢自称的女汉子吧, 原来在国内做一家新兴的科技公司, 融资了50万美金后开始做一个可以做脸部辨识的软件。 但基于种种原因, 这个软件一直没有研发成功。 眼看着原来的融资几近花完, 而软件开发的完成从原来的指日可待变成了遥遥无期, 女汉子开始担忧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 我们在纽约见面, 一谈如故。 于是, 我们开始进行合作。我提议让她赶紧用剩余的资金研发出一款智能穿戴用品, 这样可以上美国众筹平台预售的同时, 募集到一定启动资金来继续公司的运营。

我当时自己的公司恰巧研发了一款智能穿戴手表和相机, 正在募集准备上众筹平台。 于是,我把自己的设计伙伴以及在国内的研发团队介绍给她, 一起设计开发了一款新型的LED智能手镯。 在研发的过程中, 女汉子一直住在我们家里, 每天睁眼闭眼都是这款智能手环, 严重耽搁了我们自己公司智能手表和相机的上市。

在研发过程中 , 我与女汉子在做事方面产生了分歧, 都是那种看似小事,实际涉及道德准则底线不同的分歧。 当时, 我们还能就分歧进行探讨, 最后握手言和。 但是这种分歧一旦产生, 就如同蚁穴,不能再让曾经的堤坝严丝合缝。 再加上后来我们也不断因为彼此的合作方式产生不同意见, 因此让我萌生了退意。关于我们之间的这些分歧,我的纽约好友提醒我不能碍于友情而放弃商业原则, 毕竟商业的合作也是源于共同的认知以及相同的利益目标而产生的, 如果不能将商业归商, 友谊归情, 我们还不如不合作。 于是,我与女汉子商量, 是否可以暂时退出她的项目,让我先专注把自己的众筹项目做好,然后再回头来帮助她做她的众筹项目。 虽然,我们当时好合好散, 但是彼此间再也无法达到曾经的融洽。

最后在女汉子的产品即将众筹上线的时候, 我们双方再次就版权以及项目股份分配产生争执。 原来女汉子承诺给予的5%股权因为她的律师在协议中撰写了有利于她的条款, 我们在信任她而没有请律师过目的情况下签署了该条款,导致我们的合约随时可以作废, 意识到这个情况后,我们马上联系女汉子希望彼此见面谈清这个问题, 让她的律师重新修改这部分条款, 做到公平合理。 但是, 女汉子断然拒绝说, 我没有时间在这个问题上再做考虑,你们自己找律师与我的律师谈吧。 既然她这样摆明车马的绝情绝意, 我们也不想善罢甘休, 因此请了纽约的一个资深版权律师来重新修改条款。

一旦律师出马,所有的事情就上升到法律层面,切断了双方原有的感情纽带。 原本私下可以解决的事情升级到近乎法律诉讼的程度上。 让双方关系雪上加霜的是, 女汉子开始向她的朋友以及我们双方的共同商业伙伴诉说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开始破坏她的众筹项目等等与事实不符的话语, 把自己的过错撇得一干二净不说, 还挑动我们国内共同的研发团队放弃我们而与她合作,导致国内研发团队与我们的倒戈, 以及我们与女汉子双方最终的彻底反目。

回想往事, 我认为, 中国人一贯讲究的情谊与商业准则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当商业产生冲突, 不得不交给律师处理的时候, 所谓情谊就成为了一张废纸,更有甚者, 成为了一方攻击另一方的利器。相反,我喜欢西方人做事的原则和方针, 所有的事情在商业的层面上先请律师起草合约分清利益,然后双方再在这个一清二楚的基础上合作, 如果商业上谈不拢就不合作。 不像我们中国人的那种所谓友情与商业混为一谈, 尤其某些人善于讲述自己项目的某些难言之情甚至自己某些隐私, 潜在目的是赢取对方的同情信任而降低对方自己原本的商业要求。 往往在这种情况下, 合作不成情谊在这句话根本就是个伪言。

做朋友是不需要付出合作资源与生意经验等先决投资, 不需要投入设想、构思、设计等各种合作的心血, 因此不会因为COST OF BUSINESS (商业成本)太高而导致双方的理念差异以及代价付出不平衡而产生的分裂。 我觉得, 如果真的是朋友能不一起做生意就不要做生意, 因为一般生意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10%, 一旦不幸沦为剩下的90%, 各种纠纷就会导致友情的轰然倒塌, 产生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概。 再好的朋友当彼此的利益起冲突的时候都会产生对另一方的不满, 而导致最终连朋友都做不成。 意识到这一点, 有时候宁愿选择放弃合作也比硬着头皮上的执着好一百倍, 恐怕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合作不成友情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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