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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武松杀嫂,告诉你画押取证的重要性!(35)

 玉稻筱麦坊米 2016-09-13

这段话的意思是,凶恶的囚犯多不认罪,不愿在验尸表格“凶身”项下填写姓名画押。对于那些确属实在的罪犯,检验官吏就必须勒令其在“正行凶人”项下签名画押。

为了说明“画押”的作用,这里介绍《水浒传》中“武松杀嫂证人画押”的故事。

《水浒传》第二十二回,武松因打人逃到柴进府避难,刚好宋江因杀了阎婆惜也投奔柴进。宋江偶遇武松,叹道“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武松告知宋江:“吃酒醉和人相打,时常吃官司。哥哥武大郎被害得常要随衙听候,没有安心日子过。此番便准备回乡寻兄。”

武松别过宋江,过阳谷县景阳岗,借一身酒胆,乘醉打死了大老虎。阳谷知县抬举武松做都头。一日,武松在清河县街上巧遇武大郎。原来,武大郎在清河县自从讨了潘金莲,成天门外不少地痞流氓骚扰。无奈,只好搬家到阳谷县。

却说知县在任上赚了好些金银,要送东京去打点上级,好求升官,怕路上被人劫,想起了武松。武松不负所望,完成了任务。潘金莲和西门庆通奸之后,被丈夫武大郎知觉,潘金莲与奸夫合谋毒杀武大郎。

武松觉得哥哥死得蹊跷。先是去找了敛尸团头的何九叔,然后找到卖梨的郓哥,收集了人证、物证,去告官。可是,知县问了何九叔与郓哥的口供:“这件事难以理问”。

西门庆知道武松告官,当日就让心腹来县里送银两,上下打点。知县贪图西门庆钱财,还因为西门庆是“地方一霸和能把持官府的人”,告诉武松说:“都头,你休听外人挑拨与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武松无奈,心想:“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武松对知县说:“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

武松先是让士兵安排饭食留着何九叔和郓哥,然后带着三两个士兵离开县衙,买好笔墨印泥纸砚,又令两个士兵买了鸡、鹅、猪头并一些果品,放在家里。他接着安住潘金莲,只说是明日亡兄断七,要答谢各位邻舍街坊,请了王婆,拖了隔壁开银铺的姚二郎、开纸马铺的赵四郎、卖冷酒的胡正卿等四位邻舍到家里,让士兵把着前门不放他们出去。

当着众人面,武松怒审潘金莲和王婆,让见证人录下两人口供,然后所有人都“点指画押”。这才要将潘金莲于众人面前开膛破肚,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四家邻舍眼都定了,只掩了脸,看他忒凶,又不敢劝,只得随顺他。

之后,武松又将西门庆给杀了。他提了两人之头,先在亡兄灵前祭奠,然后带着“点指画押”证人陈词,前往官府自首。

这里,“点指画押”就是用沾有印泥的食指在供词上摁压完成“画押”。画押,其实就是署名、签字的意思。画押也称“花押”、“签押”、“署押”、“花字”、“花书”等等。画押的作用与印章或“本人签名”一样,是一种辨认方法和证明方式。

从《水浒传》武松对在场证人“点指画押”的故事,我们可知,“画押”不仅仅用于署名、签字,也不仅仅用于民间契约之类,还可用于取证的固定。也就是说,“画押”使用范围很广,包括公文、契约、私人信笺、艺术作品署名等等。

武松是阳谷县都头,他的做法,是他在官府里对犯人取证的做法。人犯如果在审讯时招供了,就要在书吏记录的供词上画押,以示认罪。画押之后再想翻案可就难了,即便说是屈打成招也没人相信。

不过,“画押”不仅仅只有用食指的“点指画押”一种。古代对于犯人的转移关押、流配等,为了防止掉包,要求犯人在交换文件上押“拇指押”,将大拇指沾上墨迹签押。后来官方逐渐开始将这种签押用于百姓,而民间的百姓有的由于忌讳(以前是犯人的专用)则采取了在画押的位置“画个圈”代表“拇指押”。有的就直接用笔“画圈画押”。因为,签名或押字对目不识丁的人,是个难题,于是人们便以“画圈画押”代之。

但是,“画押”实际上是文人墨客的杰作,古代很多名人都会自己设计“签押”,比如,宋徽宗赵佶的花押设计“天下一人”,一字含四字。

要说“画押”,话就长了。

先要说签名。签名起源于原始的记号和一些手工制品的标记。氏族社会,刻在陶器上的图腾符号,很多就是一个部落的标志。在我国,自从文字的出现,作为个人的标志,签名也开始运用。

次说“签押”。春秋末期,社会成分复杂了,表明身份、履行职能、上下沟通都需要凭证。由于笔迹容易被别人模仿,于是逐渐被“签押”图章所代替。《韩非子》一书中有“田婴令官具押券”,可见战国时人们已经使用“押”的形式在文书中进行签署了。

再说“花押”。到了宋朝,出现一种“花押”签。这种手写的“花押”签是文人笔走龙蛇的鬼画符一样的东西,将几个字连在一起写成一个字,使人难以辨别是什么字。由于其难以模仿,于是反而成了一种验证身份的手段。由此,“花押”签逐渐被广大文人阶层以至官僚体系所接受。从宋朝起就有了专门设计花押签名的签名馆。凡考中进士的人,都要到京城的签名馆买签名,俗称“买花押”。然后,闭门练习几天,把练好的花押交到吏部备案,换回官印。此后,无论这个人到哪里做官,在其呈送给朝廷的文件上都要有自己的“花押”,以验证身份。

再后来才用于官府办案需要,要求人犯在笔录上“画押”。

现在,我们回过头再看宋慈《洗冤集录》中为什么要求凶犯“画押”,就会明白,宋慈这样做的目的有二个:一是官员履行职责,把凶犯带到现场指认和参与验尸。其做法是,凶犯被带到现场观看验尸,在验尸表格“凶身”项下“画押”,对于明确是杀人者,就必须在“正行凶人”项下“画押”;二是官府办案要求必须“画押”,不仅证明“凶身”验尸时在场,而且证明“凶身”对验尸过程的认可,日后若翻供,“凶犯”无法抵赖。

“画押”本是“个人签名”作用,一旦刑事案件的特定场合使用,就有一种辨认方法和证明方式,甚至固定证据的作用。宋慈把“画押”文化写入《洗冤集录》,把“画押”作为证明手段在刑案中应用,并沿用至今。而宋慈把人犯带到现场,与受害家属、官府办案人员、地保等若干人一起参与观看验尸,同时起到知情和监督作用,也让人犯心服口服,在今天看来仍有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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